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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挥部关于 印发仙游县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专项深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null 时间:2017-11-0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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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
  现将《仙游县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深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仙游县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挥部
     (仙游县国土资源局代章)
     20171010
(此件主动公开)
                              
仙游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印发
仙游县集中开展非煤矿山
安全专项深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9月4日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根据《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深化整治工作的通知》(仙政办发明电[2017]35号)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深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着力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着力全面从严依法治安,着力加强基层基础保障,筑牢安全生产防护堤,补齐安全生产短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从2017年9月5日至11月30日,在全县再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深化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扎实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深化政治,巩固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检查及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果,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煤矿山事故为重点,针对本区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特别是重点、难点、敏感点,按照“责任分工再明确,整治内容再拓展,整治措施再深化,整治力量再加强,整治问责再严厉”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职,主动作为,扎实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实现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县成立由张福清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县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担任,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县国土资源局及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指导、检查、督查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点
  1、进入他人矿区采矿行为;
  2、矿山企业非法承包、转包、转让开采生产行为;
  3、无采矿许可证非法开采行为;
  4、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
  5、擅自改变开采方式或超能力开采行为;
  6、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期限整治的;
  7、隐患排查制度不健全的;
  8、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不到位的。
   四、实施步骤
  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深化整治工作,坚持属地监管为主,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单位自查自改阶段(9月5日至9月30日)。
  1、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要制定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深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细化整治步骤,落实整治时效,确保顺利完成整治任务。
  2、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要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对照深化整治内容和行业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力争在一周内整改到位,并形成自查报告。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紧紧盯住岗位责任的落实,建立清晰、明确、具体的岗位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标准、安全工作流程、岗位责任清单等岗位责任基本内容。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纠的闭环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自查人员在自查报告上签字后报当地安全监管和基层国土资源所备案。
   (二)全面排查、集中打击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1月15日)。
  1、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要迅速组织国土、派出所、安监、林业、环保、供电等部门,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的持证矿山或无证采矿点,所在地国土资源所每月巡查次数不少于2次,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每月巡查次数不少于1次。对无采矿许可证非法采矿,要进行重点打击,依法依规调查、关闭取缔到位。做到“三不留”:即不留人员、不留工棚、不留机械设备。需提请当地政府关闭的,报请政府组织进行关闭。符合立案查处的,要立案查处。对持有采矿许可证的矿山,重点加强对超层越界开采和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检查。对超层越界的,要责令退回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拒不改正或造成资源破坏的,按要求依法查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函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督促整改到位。对非法违法采矿的巡查、排查和检查,要全面而深入。要做好记录,填写相关检查登记卡表,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落实各项防范机制。问题的整改,要进行回访落实。各乡镇(街道办)安监站负责牵头做好图纸造假、不符以及未经“三同时”擅自投入生产矿山的登记建档,并督促整改。
  2、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要组织国土、派出所、安监、林业、环保、供电、市场监督、水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矿山企业,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经登记建档的矿山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对未按期整改的矿山进行停产停业整顿,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望的矿山,上报属地乡镇政府再由属地乡镇提请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公安、安监、工商、环保、林业、水土、电力等有关部门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联合执法,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3、乡镇(街道办、管委会)要认真总结专项深化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于11月15日前形成书面报告,送县国土局、县安办。
   (三)总结评估、巩固深化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
  1、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要组织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地区和矿山进行“回头看”检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取缔关闭的矿山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要对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存在的重大隐患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深化整治工作常态化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深化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意识,把遏制较重大事故摆在突出位置,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分析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势、走过场。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乡镇(街道)要重新对所辖区域内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摸排,实现底数清、责任明、促整改,做到不漏一企,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对象摸底排查基础台账。国土、安监、林业、环保、水务、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监管部门,组织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整治工作,同时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审查、审批事项进行再审查,凡是降低安全标准的,一律依法收回许可证,并责令停产整顿,对存在隐患的单位依法严厉处罚。
  (三)严格检查执法。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召集安监、林业、环保、水务、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监管部门制定安全检查方案,联合进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单位网站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及时报道进展情况。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安排专人负责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深化整治信息,跟踪掌握本区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在每月15日、30日前向县国土局报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及专项整治阶段书面总结、工作统计报表及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台账表。
  县国土局联系电话:8285890,传真:8290805,电子邮箱:dkg8285890@163.com
  附件: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对象摸底排查基础台账
     2、仙游县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大排
      查大整治及专项整治信息统计表
     3、仙游县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大排
      查大整治及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台
      账(样式)
     5、非煤矿山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附件1: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对象摸底排查基础台账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质
所属行业
从业人员(人数)
主要负责人
安全员
联系方式
备注
1
2
3
4
附件2:
仙游县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和
大排查大整治及专项整治信息统计表
  (填报数据从2月起累计)
   报送时间:2017  
单位名称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一、县领导
带队督查
检查情况
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县领导带队检查时间及对象
二、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检查发现重大隐患   条,已落实整改   条,列入治理计划   条,落实资金   万元,限期整改   条,制定应急预案   条,采取监控措施   条。
序号
隐患单位
存在的
重大隐患
处理意见
整改情况
1
2
三、典型案例
内容要体现具体单位名称,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
(每次典型案例至少1个以上)
四、媒体宣传
在新闻媒体刊播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新闻情况
(注明刊播具体时间、主要内容)
五、隐患曝光
开展隐患曝光次数、曝光企业数量
备注
每月25日前,各单位要将本表报送至县安办

附件3:      
仙游县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大排查大整治及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行业领域
牵头单位
检查执法情况
实施处罚
安全投入情况
列入黑名单情况
备注
组织
检查组
检查
企业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整治违规行为
停产
整顿
暂扣吊
销证照
关闭
取缔
处罚
罚款
追究刑事责任
排查
整改率
排查
整改率
(个)
(家/次)
(项)
%
(项)
%
(起)
(起)
(家)
(个)
(家)
(万元)
(人)
(万元)
(家)
合计
1.道路交通
县交警大队
2.消防火灾
县消防大队
3.文化娱乐场所
县文广局
4.危险化学品
县安监局
5.矿山非法开采非法机砖厂
县国土局
6.建筑施工及市政工程施工
县住建局
7.特种设备
县市监局
8.烟花爆竹
县安监局
9.职业卫生
县安监局
10.民爆器材
县经信局
11.危险物品
县公安局
12.交通运输
县交通局
13.水上交通
县交通局
14.燃气
县住建局
15.学校
县教育局
16.山塘水库及水电工程
县水务局
1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
县经信局
18.电力设施保护与电力安全
县经信局
19.商场
县商务局
20.旅游
县旅游局
21.渔业船舶
县农业局
22.农业机械
县农机总站
23.出租房安全管理
县公安局
24.其他行业领域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注:均按累计报送。

附件4: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台账(样式)
[2017年仙游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大排查大整治及专项整治] - 月)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填报时间:  
序号
存在安全生产
风险隐患单位名称
检查
时间
所属
领域
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具体内容
整改 
时限
整改负责人姓名
联系
电话
督促整改
责任单位
督促整改
责任人
整改
措施
整改
情况
是否为
风险点
1
1.
2.
3.
2
1.
2.
3.
3
1.
2.
3.
4
1.
2.
3.
5
1.
2.
3.
填表说明:1.“所属领域”一栏填“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危化品、燃气、特种设备……”;
     2.“督促整改责任人”一栏填本单位的分管领导;
     3.“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具体内容”一栏要具体详实,“是否为风险点”一栏要经辨识后,填写“是/否”;
     4. 均按累计报送,建议采用Excel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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