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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公告 仙储选评〔2023〕5号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10-24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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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游县自然资源储备中心拟委托评估机构对仙游县PS201727号地块协议收回评估。根据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行为的通知》(仙政土〔2005〕108号)文件的规定,定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5在县自然资源局五楼储备中心办公室(508)以公开抽签的形式随机选择两家估价机构,被选中的估价机构完成标的物收储及出让价格估价。估价费用按国家标准的肆折收费,每宗土地收回估价费用超出1.5万元的按1.5万元支付。使用估价成果后一年内如因委托方原因需要二次评估的,不再另行选择评估机构,直接由原中标评估机构评估,二次评估费用按国家标准的贰折计费,二次土地估价费用超出0.75万元的按0.75万元支付。

  一、报名条件:

  1.取得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的土地估价机构(最新备案函);

  2.未发现有不良记录,信誉良好,具有良好行业道德的。

  二、公告时间、报名及确定中标人时间

  1、公告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26日;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8:30至9:00(逾期不予受理)。

  3、确定中标人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9:05资格审查(只有在全部符合第一、三点内容要求的情况下,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公布合格的投标人,之后抽签确定中标人。

  三、估价机构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

  2、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情况的函(最新备案函)(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注:以上材料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一份。

  四、抽签办法及确定中标人

  1.按投标签到报名的顺序,由每个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抽签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投标人的抽顺序号;

  2.由工作人员或投标人代表抽取两个号码作为中标号码;

  3.按顺序号由投标人抽号码,投标人本次号码与中标号码一致的即为中标人。

  若资格审查后只有一家或两家符合要求的,则直接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五、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的估价机构在抽签确定中标后,依据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土地估价委托合同。

  六、合同约定

  1、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相关规范、估价价格合理;

  2、招标人提供各估价项目的材料后,中标人必须在招标人提供估价材料后5个工作内提交估价报告,逾期每天按评估服务费的1%从评估服务费中扣减,且将按信誉不良记录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3、具体情况另行约定。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仙游县自然资源储备中心

  2023年10月24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本人(姓名)         系(企业)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      为本企业的代理人,以本企业的名义参加仙游县自然资源储备中心于2023年10月27日组织的仙游县PS201727号地块协议收回评估的随机选择评估机构活动。该代理人在参加本次随机选择评估机构的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本企业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的权力)。

  特此委托。

  企业(盖章):            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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