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序号 具体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依据 负责科室 科室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及地点 一、根据授权,履行全县范围内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履行全县范围内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负责全县范围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县范围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开展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和成果应用。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和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自然资源资产收益。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承担县政府向县人大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的起草工作。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研究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等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利用评价考核,监督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建立和监管全县自然资源市场。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开展全县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海洋空间保护开发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城乡规划政策。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土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专用事项的审查、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组织开展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及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等工作。落实有关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并监督实施,按规定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相关政策措施。按规定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和实施我县耕地保护政策规定,负责全县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编制实施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等广义地质的调查、评价工作。 十、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全县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组织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开展、指导全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核、审批登记发证等工作,组织编制实施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拟定全县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负责全县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相关工作,依法实施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管理。 十三、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基准、测绘标准、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测量标志保护。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全县地图管理。 十四、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领域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开展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推进高新技术在自然资源领域的应用。 十五、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合作交流工作。根据授权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配合开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工作,按要求参与资源开发争议、岛屿争端磋商。 十六、监督检查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自然资源和测绘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测绘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负责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统一管理县林业局,具体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党风廉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承担局机关后勤保障管理。承担局外事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办理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协调全县自然资源领域脱贫攻坚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工作。指导全县自然资源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的相关职能,承担全县自然资源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相关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中共仙游县委办公室 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仙委办发〔2019〕8号) 办公室 陈洪淑 0594-859315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 办公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园滨东路659号。 2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定期清理工作,承担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海洋权益维护等涉及法律维权的问题。负责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监管工作。协调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开展相关问题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综合性政策研究,承担综合性及重大政策文件的组织起草和征求意见等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利用和管理观测点形势分析报告工作。组织开展局信用体系工作。 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和测绘行政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查处国土、矿产等自然资源和测绘违法案件,协调解决重大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根据授权,承担对全县自然资源和测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海域海岛开发利用活动。承担投诉、信访、举报事项的分解、督办。组织实施全县建设项目批后部门监管和闲置土地处置.负责协调、落实上级自然资源督察和卫片执法检查有关工作。 中共仙游县委办公室 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仙委办发〔2019〕8号) 综合法规股 黄朝华 0594-859166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 办公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园滨东路659号。 3 贯彻和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全县土地、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海域海岛、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全县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等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工作。统一承担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贯彻落实国家、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确权登记的规范性文件,建立统一登记制度;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权属争议调处和成果应用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地籍测绘工作。根据授权参与资源开发争议、岛屿争端、海城划界等谈判与磋商。 中共仙游县委办公室 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仙委办发〔2019〕8号) 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 陈丽丽 0594-672211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 办公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园滨东路659号。 4 拟订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的政策、制度。组织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使用规划。开展全县范围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核算及考核评价监管。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依法收缴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承担县政府向县人大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报告起草工作。指导有关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出让计划。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监管平台,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测、调控和管理。负责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监测,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海洋年度利用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政策与技术规范。组织开展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和评估,管理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及海底电缆管道铺设。 中共仙游县委办公室 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仙委办发〔2019〕8号) 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蔡金锋 0594-829182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 办公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园滨东路659号。 5 承担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调整、修改、维护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镇(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负责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海洋空间保护开发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县政府及以上层面审批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全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交通运输、市政管线、防洪排涝、防灾减灾等重大专项规划,组织开展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开展全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统筹承担有关区域规划协调和合作工作。 负责全县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出让前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其策划、城市设计编制、审查、报批、评估、修改和维护工作,负责本县建筑及景观规划、线性工程规划政策研究、技术标准制订和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情况,组织拟订详细规划层面相关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衔接协调相关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城乡建设实施计划。 负责统筹全县村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村镇规划层面相关政策与技术标准。指导、协调村庄规划的编制、修订、报批和实施工作。负责各乡镇(街道)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好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省、市、县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统计汇交。 中共仙游县委办公室 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仙委办发〔2019〕8号)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 陈政 0594-673357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 办公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园滨东路659号。 6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补划和保护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全县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制度规范、技术标准和政策等.组织落实全县耕地、林地、草地、湿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拟订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负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土地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当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舍土地征收)的相关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用海、用岛的审查、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负责临时用地审批工作。 中共仙游县委办公室 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仙委办发〔2019〕8号) 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股 林晨 0594-839062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 办公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园滨东路659号。 7 协助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地质勘查项目、地质勘查成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等广义地质的调查、评价工作,依法管理全县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矿产资源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矿产资源规划。拟订并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相关专项规划,管理全县矿业权市场。负责调处全县矿业权重大权属纠纷,配合调处探矿权属纠纷。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组织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管理和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 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标准,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群防群治、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地质灾害点搬迁工程,组织重大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监督全县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组织开展全县山、水、林、田、湖、草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临时用地复垦、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落实有关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负责开展县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工作。配合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中共仙游县委办公室 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仙委办发〔2019〕8号) 地质矿产和生态修复股 郑恺 0594-828589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 办公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园滨东路659号。 8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信息化应用体系建设和网站管理。承担全县土地测绘编制和实施全县测绘发展规划及基础测绘;管理和组织全县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测量控制系统的建设更新、使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信息化发展规划和计划,开展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全县自然资源科技成果评奖、应用推广、科普推广等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基础测绘专项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县级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负责卫星遥感影像资料集中采购和分发管理。负责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测绘活动、测绘成果质量,负责测绘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测绘资质资格,按权限负责测绘资质审查,负责测绘作业证核发。负责“多测合一机制的推广落实,负责地理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承担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审查备案。组织监督实施测绘成果汇交。负责地图管理,组织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组织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与应用。 中共仙游县委办公室 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仙委办发〔2019〕8号) 测绘地理信息股 0594-672211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 办公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园滨东路659号。 9 承担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下放及县级实施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管理。负责出具规划条件(工业类用地除外)、核发建设项目(含风景名胜区内项目)“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非农业建设动工建设用地期限(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审批。负责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性项目出让)、县级土地整治项目立项申报和县级建设项目用地初、预审等审批业务。 中共仙游县委办公室 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仙委办发〔2019〕8号) 行政审批股 陈皝 0594-858818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 办公地址: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 10 承担全县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全县自然资源出让收益的收缴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和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工作。监督检查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制定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定,负责机关财务,对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中共仙游县委办公室 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仙委办发〔2019〕8号) 财务与资金运用股 王元章 0594-829706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 办公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园滨东路659号。 11 承担年度土地整治工作计划编制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土地整治项目宣传、经验推广、技术培训;协助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负责临时用地复垦方案论证、技术指导;负责全县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旱改水等投质改造以及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和监测评价的技术指导:协助做好实施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的事务性工作;完成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调整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仙委编〔2023〕32号) 仙游县耕地保护中心 杨奇峰 0594-825063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 办公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园滨东路659号。 12 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对单位文书和业务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管理、保管本单位各部门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和相关资料,并提供利用,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根据规定为社会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档案信息服务;按规定将具有长远保存价值的档案向有关档案馆定期移交,为国家和社会积累档案文献;完成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调整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仙委编〔2023〕32号) 仙游县自然资源局档案室 0594-827050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 办公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园滨东路659号。 13 负责土地综合开发及房地产开发;承担县人民政府委托的土地综合开发项目;经营土地综合开发必要的建筑材料、机器设备;举办有关土地综合开发业务。 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仙游县地产开发公司的批复》(仙编〔1992〕36号) 福建省仙资置业有限公司 蔡智强 0594-829378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 办公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园滨东路659号。 14 承担全县土地测绘编制和实施全县测绘发展规划及基础测绘;管理和组织全县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测量控制系统的建设更新、使用;负责全县测绘行业管理工作及全县测绘单位资质认证和质量监督等职能。 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调整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仙委编〔2023〕32号) 仙游县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中心 杨斌 0594-839116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 办公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园滨东路659号。 15 承担自然资源信息化规划、计划工作的实施等事务性工作;协助拟定自然资源信息化有关的管理政策,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汇集全县现状,规划管控、管理等自然资源数据;负责自然资源系统已运行的信息系统、平台及其运行环境的日常维护;负责全县测绘数据统计、汇总、分析等工作;承担县级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承担县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建设、更新、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测绘成果及档案资料的保管、提供、社会化应用及地图技术审核工作;完成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调整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仙委编〔2023〕32号) 仙游县自然资源储备中心 黄韶辉 0594-827509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 办公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园滨东路659号。 16 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和全县登记平台建设与管理;负责规范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配合开展不动产登记政策制定和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等其它事项。 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仙游县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仙委编〔2015〕56号) 仙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陈高峰 0594-829284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 办公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园滨东路659号。 17 负责县本级土地、矿产、规划、测绘等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日常执法检查、一般性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机构设置和有关编制划转的通知》(仙委编〔2021〕40号) 仙游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 张元宾 0594-829194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 办公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园滨东路659号。 18 承担全县规划领域和国土空间发展的研究;协助研究拟定全县规划编制技术标准、规范及项目技术审查;协助承担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成果维护及其他各类规划成果入库的技术审核工作;协助拟定全县各项规划统筹意见;完成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调整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仙委编〔2023〕32号) 仙游县规划编制中心 陈政 0594-673357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 办公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园滨东路659号。 19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征地拆迁进行绩效考评;负责全县征地拆迁进度数据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协调乡镇政府妥善处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遗留问题和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县征地拆迁事务所的通知》(仙委编〔2006〕21号) 仙游县征地拆迁事务所 李胜展 0594-825065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 办公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园滨东路6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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