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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仙自然资行罚〔2024〕3号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05-08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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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凯天悦城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敏敏,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鲤城街道学府东路19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322MA33NAQP8G) :

  我局于2024年4月2日对你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一案立案调查。你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在仙游县枫亭镇辉煌村开工建设凯天·悦府-1#、2#、3#、4#、5#、6#楼及地下室项目(简称该项目),该项目位于枫亭镇辉煌村,其四至:东临肖陡路,西至后肖南街及后肖安置房,南至规划道路,北临后肖安置房,用地类型是国有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115555.3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7717.72平方米。该项目于2022年8月11日竣工。2024年3月,我局行政审批股对该项目进行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发现该项目地下室及夹层配电房未按已审批的图纸进行建设。经我局进一步核查, 发现该项目存在地下室增建、少建及北侧地下室夹层配电房顶板标高高出原设计标高。2024年4月2 日立案开展调查。经现场勘测调查及仙游县金地测绘有限公司提供的《凯天·悦府违建测量成果报告》,该项目地下室及夹层配电房未按照已审批的图纸进行建设,存在以下违建行为:1.地下室北侧夹层配电房建筑面积为425.62平方米的顶板标高高出规划审批1.13米;2.地下室比规划审批多建223.59平方米(其中5#楼北侧地下室多建部分S2=155.35平方米(含夹层部分),1#楼东南侧地下室多建部分S4=68.24平方米);3. 3#楼北侧地下室比规划审批少建S3= 139.28平方米。至目前,地下室及夹层配电房已建成,夹层配电房已投入使用。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1、莆田市凯天悦城置业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现场照片;3、询问笔录;4、勘测笔录;5、勘测定界图;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3503222020B00117,合同编号:35032220200210P001)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合同编号:35032220200210P001):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5032220200000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322202000095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50322********0201、3503222004140101-SX-005);8、《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9、《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10、凯天·悦府地下室及夹层配电房设施建设情况公示;11、凯天·悦府《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竣工测量成果报告》:12、《凯天·悦府违建测量成果报告》。

  我局于2024年4月26日依法向你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仙自然资罚告[2024]2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仙自然资罚听[2024]2号),你公司收到告知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陈述或者申辩意见,也未申请听证,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法[2012]99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及《莆田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限期改正,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2、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60243.12元。具体计算如下:以县住建局备案的《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基数,基数=工程总造价÷总建筑面积=70000000元÷37717.72平方米=1855.89元/平方米。

  (1)、超高部分:425.62*1855.89*5%=39495.20(元);

  (2)、多建部分:223.59*1855.89*5%=20747.92(元);

  (3)、少建部分不予处罚。

  合计60243.12元。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罚款缴纳凭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我局办理缴纳罚款手续。

  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仙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电  话:0594-8591662

  地  址:莆田市仙游县鲤城街道园滨东路659号

  仙游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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