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1116-2500-2022-00002
- 发文机关: 县住建局
- 成文日期: 2022-01-14
- 发文字号: 仙政建〔2022〕8号
- 标 题: 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仙游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1-19
- 有 效 性: 有效
有关乡镇:
根据《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146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村﹝2021﹞8号)、《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仙游县财政局 仙游县民政局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仙游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仙政建﹝2021﹞297号),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具体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收入列“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21住房保障支出”,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此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有关乡镇报送2022年的10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
二、有关乡镇要按照仙政建﹝2021﹞297号文要求,加快施工组织,促进项目早开工、早竣工,及时按照进度拨付补助资金,完善一户一档,完整准确将农户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附件2要求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有关乡镇要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7﹞76号)和《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16号)等要求,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监管,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防范资金结余。同时,要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等有关问题,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请有关乡镇在通过验收后30日内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同步将2022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到“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五、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列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请有关乡镇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做好资金下达和使用监控等各项工作。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仙游县财政局
2022年1月14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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