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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成立仙游县迎接市“两项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仙游县教育局 时间:2022-02-28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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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直有关单位: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实施意见的通知》莆政教督委〔2021〕20号)和《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 中共莆田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莆委教〔2021〕80号)精神,政府教育督导5月对我教育工作进行“两项督导”督导评估。为了加强对迎评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保障迎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仙游县迎接市“两项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赖宇贞  政府副县长

组长:林元琰  政府办公室务成员、县信访局一级主任科员

黄朝阳  教育局局长、县政府总督学

  员:卢国海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黄朝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颜文星  发改局长

          王晨晖  县委编办四级主任科员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范碧泉  县科技局副局长

陈忠明  县工信局副局长

陈开桐  县委统战部(民宗局)部务会成员

蔡锦龙  县公安局副政委

李梦贵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海仙  社局

陈高峰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兴  县住建局副局长

黄秀章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俊高  县卫健局一级主任科员

谢玉飞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梓新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总监

叶高扬  县文旅局副局长

 媛  团县委副书记

        颜灯凤  县残联副理事长  

各镇(街)镇长(主任)

今后迎接市“两项督导”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如有变动,由接任者自然更替,不另发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任:黄朝阳(兼)

副主任:  峰  陈格(兼)

办公室下设六个指标工作组(综合协调工作组、办学条件工作组、经费保障工作组、队伍建设工作组、结构发展工作组、质量及管理工作组),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一、综合协调工作组

挂钩领导:黄朝阳  

    长:张元顺 15860094399

    员:吴海新  林智炜  陈清  郑建薪

郑云龙  凌朝伟  吴喜

二、“办学条件”工作组

挂钩领导:林庆廉

    长:柯向东 13706067789

    员:陈    凌秦铭  黄春喜

三、“经费保障”工作组

挂钩领导:    

    长:王文美 13959505636

    员: 林春洪  曾雪玲  郑丽仙  范双梅

四、“队伍建设”工作组

挂钩领导:陈建熙    

    长:朱明荣  13799621288

    员:陈敢成  陈喜廉  郭求真  凌朝伟

五、“结构发展”工作组

挂钩领导:林     

    长:张志鹏  15080393062  

    员:张丽娜  郑建薪  朱容生  叶建炳  温玉琳

六、“质量及管理”工作组

挂钩领导:郑捷斌  

    长:傅黎晖  13850213999

    员:郑华枫  郑云龙  林  敏  杨兰娥

            林春香  蔡志强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参照县级相应成立迎评工作组。

 

附件: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试行)

 

                 仙游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2年224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履行

教育工作职责 (试行)

 

府办 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定期议教制度。政府常务会议教每年2次以上,切实解决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且下发会议纪要。制定并实施建设教育强规划纲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党代会明确提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教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和校园周边环境,主要对直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委组织部建立并实施对政府相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支持教育发展情况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与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教育系统干部队伍考察任用管理机制。

委宣传部指导教育系统抓好宣传工作,重点抓好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公民道德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国防教育等工作;负责规划、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理论宣讲、形势政策教育等工作。

教育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住建局依法落实城镇住宅小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的有关规定。对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优先办理报建手续,并实行优惠政策。加强对学校教育配套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的监督管理。

民宗局配合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正确处理宗教与教育的关系,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寺庙等宗教场所适龄儿童入学等工作。

发展和改革局将教育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编制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域规划时,将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及优化教育布局结构等纳入相应规划,并立项审批。

财政局研究落实教育发展财政政策,保障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巩固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严格按照省定生均拨款标准落实各学段生均拨款政策,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负责对教育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保障教师工资收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促进教育系统人才合理流动。落实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推进职业培训改革发展,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卫健局组织和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中小学校校园卫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会同相关部门应急处置学校公共卫生事件。

公安局负责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公安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涉校涉生案件。定期开展学校安全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学校周边的突出治安问题,加强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网吧、商业摊点的整治,打击危害师生的各类犯罪。

科技局配合学校开展科技教育,并纳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社会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加强科技开发、技术推广和科技培训,支持指导科技公共资源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使用。

工信局指导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电力部门做好中小学日常电力保障,特别是做好中、高考考前电力线路检查工作,防止因临时断电或电压较低等原因影响考试。会同通信部门保障考试期间通讯网络畅通,加强通讯及网络安全管理。

自然资源局把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认真规划好中小学建设用地,会同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保障教育与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相适应。严格依法依规控制教育用地不流失,结合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将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用地纳入总体规划之中。在旧城改造和新建设中,优先规划解决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并及时办理相关的用地手续,有关规费按政策规定予以减免。

农业农村局协助有关部门利用各级成人教育学校和培训基地,并充分利用现代化农业示范园、科技示范园,为学生提供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应急局综合管理全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市场监管局对全教育系统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机制。组织和实施中小学幼儿园食品日常监督检查,着力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建立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依法管理学校周边商业网点。

文旅局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规范、查处、取缔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非法经营的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把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社区发展规划,各类文化体育场所向学生优惠或免费开放。

配合镇街、教育等部门及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残联 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普查、鉴定、办证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等工作。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承担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乡镇(街道)

1.建立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制度,为学校解决实际问题。

2.依法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办好乡镇终身教育服务中心,积极发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积极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

3.依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协同直有关部门做好辖内各类学校布局调整,积极筹措资金改善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4.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5.负责辖内无证校外民办机构的摸底登记造册、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及督促整改工作。对排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校外民办机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整治予以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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