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
根据国家、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和《仙游县教育系统督导员、督学管理办法
一、考核时间
2023年9月--2024年7月
二、考核对象
全县中小学校(园)挂牌责任督学
三、考核程序
(一)责任督学自评:责任督学要认真对照考核内容(详见附件1),整理佐证材料,填写好《仙游县责任督学考核评分表》(一式二份),于7月19日前完成自评,并将责任督学考核评分表、佐证材料报送责任区办公室。
(二)责任区评议考核:责任区要组织人员对责任督学自评材料认真把关,按照百分制实行考核量化,填写好《2023-2024学年仙游县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二份),于7月22日前将《仙游县责任督学考核评分表》《2023-2024学年仙游县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考核情况汇总表》(各一份)纸质材料加盖责任区公章(责任区办公室所在校的校章代)上报督导室,电子档发送邮箱:xyxjydds@126.com;责任区留底一份存档。
(三)教育局、督导室审核认定: 局人事股、督导室将组织人员深入责任区核实情况,待审核结束,适时发文确认考核等次;原校级领导转任正副校级督学的考核结果抄送局人事部门,以便局人事部门归口管理。
四、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作为责任督学评优评先、年度考核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责任督学给予表彰奖励;
(二)责任督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予以问责:
1.玩忽职守,不作为、慢作为,贻误督导工作。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影响督导结果公正。
3.滥用职权、乱作为,干扰被督导单位正常工作。
4.发现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或者危及师生生命安全隐患而未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
6.其他没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职责。
附件:1.仙游县责任督学考核评分表
2.2023-2024学年仙游县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考核情况汇总表
仙游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乡镇公开链接
部门公开链接
省内导航链接
省、部委链接
乡镇公开链接
部门公开链接
省内导航链接
省、部委链接
网站标识码:3503220045 闽ICP备05007465号-1
闽公网安备 35032202000077
版权所有©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Copyright © 2006www.xianyou.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