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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7年度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5-25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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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责任督学: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征集2017年度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责任督学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撰写督导案例,于5月31日前将案例稿件电子文本发送至我室公共邮箱。每个责任督学至少报送1个案例。

本次上交的案例,我室将汇编成集,作为县级案例、作为挂牌督导创新县备查材料、作为责任督学年度考核之一,请各责任督学务必高度重视,按时上报。

联系人:范双梅  电话:13950779255  

电子邮箱:xyxjydds@126.com

 

 附:关于征集2017年度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

                      仙游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4月12日



仙游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4月12日印发


附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关于征集2017年度中小学校责任督学

挂牌督导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

闽政教督办〔2017〕3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 

近年来,全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不断加强,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涌现出一批生动案例,我办已连续两年面向全省征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案例,去年还汇编形成《责任督学在行动——2016年福建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优秀案例集》专辑,受到各地好评。为促进各地相互交流借鉴,不断提升全省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质量与水平,现面向全省征集优秀工作案例。具体要求如下: 

一、案例内容

案例必须是责任督学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和督导规程的要求,在挂牌督导工作中督促检查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指导帮助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及时发现危及师生的安全隐患,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等方面的内容。案例主题要鲜明,内容要真实可靠,不得虚构、杜撰或抄袭,数据要详实准确,突出实践性、有效性和创新性,可供学习、借鉴。

经网络查重确属抄袭的,将在全省通报。

二、案例格式

案例应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总字数约2000字:

1.案例描述。清晰的背景描述,简明扼要的案例经过,及案例呈现的主要矛盾和冲突形式。

2.案例分析。分析引发事例的原因,简要对该案例的矛盾表现进行归因分析。

3.案例反思。对于案例本身进行延伸思考,形成点评式的理论提升;发掘案例背后的启示价值,以便今后改进工作。

具体格式可以参考《责任督学在行动——2016年福建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优秀案例集》一书。

三、报送时间

各设区市教育督导室应组织辖区内市、县两级责任督学撰写案例,汇总并组织初选,于6月30日前将初选出的案例电子文本发送至我办邮箱。每个设区市报送16个左右案例,平潭综合实验区报送6个。

四、案例推广

我办将对各地报送的案例组织评选,对优秀案例作者给予一定的奖励。今年,对于质量较高、有借鉴意义的优秀案例将正式出版,部分案例推荐到《福建教育督导》等报刊上登载,安排在全省有关会议上交流。

五、组织工作

市、县两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发动所有督导责任区内的责任督学积极参与,鼓励责任督学结合实际,总结提升,撰写工作案例。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要组织好初选工作,把好报送省级案例的质量关,真正使案例征集、评选的过程,成为推动工作进展、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的过程。

联系人:沈国才,电话:0591-87091216,电子邮箱:jytddc@fjedu.gov.cn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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