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行为“五规范”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方案
(度尾片区)
一、 工作目标
为落实《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8号)精神,对挂牌督导学校进行办学行为专项督导。
二、 督导范围:各挂牌督导学校
三、 督导时间:5月6日-5月25日。
四、 督导方式和重点
督导方式:单位自查与责任督学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责任督学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和校园巡视的形式开展督导。
督导重点:课程设置、作息时间、评价考试、招生行为、教学用书管理。
五、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规范课程设置。
督导要点:
1、有否按照编制标准配齐配强各科教师;
2、有否严格执行科学、艺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校课程及文体活动等方面的课时规定;
3、有否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
4、学校有否违反规定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以及各种有违教育规律地比赛、竞赛。5.学校课程表有否向社会公示,接收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二)规范作息时间。
督导要点:
1、小学一、二年级每周26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周30课时;
2、小学每课时40分钟;
3、小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4、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书面作业,其他年级家庭书面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
5、学校和老师不得违规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
6、坚决禁止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错误做法。
(三)规范评价考试。
督导要点:
1、每学期实行期中、期末两次学科考试;
2、难度应该控制在考试及格率达到80%以上,全科及格率达到70%左右;
3、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
4、学校有否违规对学生进行排名。
(四)规范招生行为。
督导要点:
1、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或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2、学习不得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3、学校有否严格执行招生入学程序,计算积分,审核材料,使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五)规范教学用书管理。
督导要点:
1、有否违规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材料;
2、有否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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