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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整改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9-05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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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闽政教督办〔2016〕67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

第五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整改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有关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动员部署会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漳州市芗城区等18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6年9月18-22日,原则上每县安排1天。具体工作日程安排由各督导组联系督导对象另行确定。

二、督导对象

第五批申报国家认定的18个县,名单及分组安排如下:

第一组:芗城、龙海、云霄

第二组:诏安、漳浦、平和

第三组:屏南、仙游、平潭  

第四组:政和、松溪、周宁

第五组:浦城、顺昌、建瓯

第六组:漳平、连城、长汀

三、督导重点

1.省级督导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整改情况。

2.各县接受国家认定准备工作情况(组织管理、方案制定;动员部署、职责分工等)。

3.近三年财政对义务教育投入未达法定增长追补达标情况(提供下拨文件、拨款凭证、追补经费使用方案等)。

4.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补短板情况。

5.信息技术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6.教学仪器装备的管理使用情况。

7.规范办学行为,开齐开足国家课程情况。

8.改善校容校貌,建设校园文化情况。

四、督导方式

1.督导组直接到中小学校,通过现场察看、随机访谈师生、查阅项目材料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2.到各设区市第一个县检查时,听取设区市统筹指导整改工作情况的简要汇报。各县实地检查结束,在最后一所学校听取县政府简要汇报,并现场反馈督导意见建议。

3.督查的学校由我办抽取,对象为义务教育学校(含一贯制学校、完中初中部、边远农村学校、村完小、教学点),兼顾民办校。督查学校名单提前一天告知,每县抽查6—8所学校,督导线路由各县安排。

请报告市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陈茂续,0591-87091450,13850877586;

        林小晶,0591-87091237。

电子邮箱:fjsdds@163.com。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16年9月2日

(不予公开)


抄送: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16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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