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闽政教督办〔2016〕67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
第五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整改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有关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动员部署会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漳州市芗城区等18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6年9月18-22日,原则上每县安排1天。具体工作日程安排由各督导组联系督导对象另行确定。
二、督导对象
第五批申报国家认定的18个县,名单及分组安排如下:
第一组:芗城、龙海、云霄
第二组:诏安、漳浦、平和
第三组:屏南、仙游、平潭
第四组:政和、松溪、周宁
第五组:浦城、顺昌、建瓯
第六组:漳平、连城、长汀
三、督导重点
1.省级督导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整改情况。
2.各县接受国家认定准备工作情况(组织管理、方案制定;动员部署、职责分工等)。
3.近三年财政对义务教育投入未达法定增长追补达标情况(提供下拨文件、拨款凭证、追补经费使用方案等)。
4.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补短板情况。
5.信息技术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6.教学仪器装备的管理使用情况。
7.规范办学行为,开齐开足国家课程情况。
8.改善校容校貌,建设校园文化情况。
四、督导方式
1.督导组直接到中小学校,通过现场察看、随机访谈师生、查阅项目材料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2.到各设区市第一个县检查时,听取设区市统筹指导整改工作情况的简要汇报。各县实地检查结束,在最后一所学校听取县政府简要汇报,并现场反馈督导意见建议。
3.督查的学校由我办抽取,对象为义务教育学校(含一贯制学校、完中初中部、边远农村学校、村完小、教学点),兼顾民办校。督查学校名单提前一天告知,每县抽查6—8所学校,督导线路由各县安排。
请报告市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陈茂续,0591-87091450,13850877586;
林小晶,0591-87091237。
电子邮箱:fjsdds@163.com。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16年9月2日
(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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