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教、幼儿园: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战略部署,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落实督政督学并举并重方针,构建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督学工作新机制,加快建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监督保障长效机制,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育督导责任区制度的通知》(闽教督〔2012〕12号)、《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仙游县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通知(仙政办〔2012〕126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县教育督导工作和督学责任区、督学挂牌制度建设,更好的履行教育督导的监督、评估、指导、服务职能,决定在全县进行第三轮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各校要积极配合,认真贯彻执行。
一、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意义
实施挂牌督导制度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对学校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与学校和社会联系、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延伸教育督导的触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内涵发展。为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各校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把责任督学公告牌挂在校门口显眼的位置,扎实推进挂牌督导工作。
二、督学责任区的划分
根据全县乡镇和学校网点布局,将全县划分为15个督学责任区,每个督学责任区都分别设立责任督学小组,每个责任督学小组由若干名专兼职督学组成(见附表一),负责对责任区内的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开展经常性的督导工作。
三、责任区督学工作职责
1.责任区督学受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的领导,依法依规行使督政、督学职权,履行职责。
2.对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办学情况进行检查。
3.指导帮助责任区内学校科学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规范办学行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指导责任区内学校开展发展性督导评估,跟踪掌握责任区内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5.对责任区内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违背教育规律的倾向性问题及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6.对危及学校安全、损害师生合法权益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督导。
7.加强对薄弱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与服务,促进均衡发展。
8.定期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提交责任区督导工作报告,及时推行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典型经验,认真完成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责任区督学工作程序
督学和兼职督学人员凭证件安排时间到责任区内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活动。督导过程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出示证件,说明督导目的和程序。
2.通过明察暗访、随堂听课、走访师生、家长和乡村干部群众、查阅资料、实地察看、问卷调查、参加活动等方式采集信息。如实填写相关记录表册。
3.及时作出督导结论,下达整改通知书。被督导检查学校对督导结论有异议的,可向政府教育督导室申请复查。根椐需要与被督导学校交换意见,被督导学校负责人签字认可有关督导结论,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五、责任区督学工作要求
1.每位责任督学督导挂牌学校每学期至少不少于4次,督查时间原则上应在学校正常工作日。
2.每位责任督学每次督查后要填写《督导工作手册》、《教育督导整改通知书》。督导中发现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每学期末应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交随访督导检查记录表和整改通知书。
3.每学年至少要撰写一篇督导典型案例。督导室将选送优秀案例参加省市汇编。
4.每学年要上交一份学校总结或报告,内容含典型经验、主要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责任督学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提高督导水平,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敢于督促,为学校发展提供指导性和建设性的意见。
6.责任督学督导中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六、责任区督学的管理和待遇
1.责任区专职督学由县人民政府聘任,兼职督学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聘任,颁发督学及兼职督学证书。每位督学在责任区内开展督查活动时必须持证上岗。
2.责任区督学小组负责人做好区内专兼职督学职责分工,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组织开展督导工作,认真完成责任区内学校督导任务,并做好经验总结。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定期召开责任区负责人会议,听取责任区督导工作情况汇报,解决责任区督学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部署有关工作。
3.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将组织开展责任区督学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督学责任区工作经验。
4.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对责任区督学进行考核。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履行职责、工作业绩显著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胜任督学职务或违规违纪现象的,撤销督学资格。
5.责任区专兼职督学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经考核合格的,工作量按每周两课时折算。
6.专兼职督学开展督导工作旅差等费用由所在单位给予报销。
七、督导结果的运用
1.各责任区对学校督导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作为评选各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对主观重视不够、整改不力、问题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在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2.对无故不执行责任区督学提出的合理化督导意见,或阻挠、拒绝责任区督学依法行使职权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附:1.仙游县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责任区划分情况
一览表
2.教育督导整改通知书
3.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公告牌样式
仙游县教育局 仙游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