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为贯彻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要求,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形成以学校为依托、体教结合的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经研究,决定举办2019年仙游县中小学生校园足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
仙游县教育局 仙游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二、承办
政府采购第三方服务
三、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9年12月 23--27日比赛地点:
三、参加单位
全县各学校(含中职类学校)
四、比赛项目
比赛组别: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五人制足球赛。
五、参加办法
(一)各级各类足球特色学校必须组队参加(国家级特色学校:仙游金石中学、仙游第二实验小学、仙游大济中心小学、仙游华侨中学、第二华侨中学。省级特色学校:仙游实验小学、仙游城西中心小学、仙游赖店中心小学、仙游度尾中心小学、第二道德中学、第四道德中学、仙游一中),鼓励非足球特色学校的学校积极组队参加比赛。每支参赛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队员10名。
(二)参赛选手必须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系我县中小学在籍在校学生。所有参赛选手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心电图合格后方可报名参赛。各队需购买比赛期间的运动伤害保险。
(三)参赛报到时,须提供参赛选手的有效证件(学籍证明、第二代身份证、体检证明、运动员二寸照片两张)。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比赛由县教育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主办。
(二)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通过比赛来推动学校体育教学和体育锻炼活动的开展,并积极组队参加县校园足球比赛。各学校要认真组织选拔,通过选拔比赛来宣传校园足球,推动校园足球运动,选拔优秀队员参加县级比赛。
(三)各学校务必做好参赛师生安全工作,各参赛队须由单位领导带队,确保师生安全。
(四)注意节约。各校在比赛中不得铺张浪费、违反厉行节约的规定。
(五)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参赛单位食宿、交通费用等自理。
(六)本次田径比赛赛事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承办方。
(七)各学校将比赛报名表(见附件2)于12月 11日前报县教育局体卫艺股。电子邮箱:hgf888999@163.com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9年仙游县中小学生校园足球竞赛规程
2.2019年仙游县中小学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报名表
3.学生适合参加体育比赛证明
仙游县教育局 仙游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19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9年仙游县中小学生校园足球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仙游县教育局 仙游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 :政府采购第三方服务
三、比赛地点 :仙游县金石中学
四、比赛项目
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五人制足球赛(本校在籍在校学生,网上学籍查验)。
五、竞赛组别年龄规定
小学组:2007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初中组和高中组以学籍为准。
六、参赛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学习努力、品行端正,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且年龄为200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运动员可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比赛,具有小学和业余体校双重学籍学生可代表原学籍所在学校(不含体校)参加比赛。
(三)运动员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由运动员所在学校认可该运动员适宜参加其报名项目比赛的。
(四)已办理正式选调手续到职业体育俱乐部队、体工队、专业队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参加全国U系列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七、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报名参赛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籍卡原件、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和比赛期间有效承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参赛单位须提交安全预案。
(二)每队可报男、女各一队,领队1人、教练员1人、比赛运动员报名10人。
八.竞赛办法
(一)根据报名队数决定赛制。
(二)决定名次办法:
1.如有分组循环赛则按积分多者名次列前,每队胜一场积3分,平一场积1分,负一场积0分。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6)如仍相等,以抽签形式决定名次。
2.如有淘汰赛阶段比赛必须决出胜负,若在规定比赛时间内为平局,则直接以踢球点球办法决出胜负(罚球点球参照《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2014/2015》)。
九、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2014/2015》。
(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三)比赛时间:全场比赛30分钟(不执行净时制),上下半场各1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最多不超过10分钟,当裁判员认为需停表时(如队员严重受伤、球队申请暂停等),予以停表并告之双方球员;球队可在每个半场要求一次1分钟的暂停,
(四)比赛使用4号球(室内专用球)。
(五)比赛每队每场比赛限报10人,上场队员不得多于5人,其中一人必须为守门员。在比赛中任何一队在场上队员人数少于3人,该场比赛将被终止,比赛结果由组委会裁定,替补人数不限,替补下场的队员可以再次上场比赛。
(六)如果某队弃权,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或未赛的场次)均以0:3负于对方;双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并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罚。
(七)比赛进行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红黄牌规定如下:
1.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赛区纪律委员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
2.同一场比赛中因累积两张黄牌而被出示红牌,该两张黄牌不做累计。
3. 所有红黄牌累计到下一阶段,直至比赛结束。
(八)比赛队员必须穿帆布、软皮面训练鞋或体操鞋,鞋底为橡胶或类似材质,(如比赛在室外进行也可以穿碎钉足球鞋);必须穿护腿板,护腿板必须包在长袜内,否则不予上场。
(九)如遇不可抗拒理由造成比赛中断且无法恢复比赛的情况,当时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在24小时内另选合适场地补足剩余的比赛时间(包括罚球点球)。
(十)比赛时,每队必须备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和护袜,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要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比赛服装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本次比赛将根据实际参赛队设立奖项名额,但原则上分别按照参赛队伍总数20%、30%、40%的比例评奖并颁发奖杯奖状。
(二)本次活动将根据实际参赛队对获得前若干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奖励证书。
(三)获得三等奖以上学校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荣誉证书。
十一、纪律规定和申诉
为端正赛风赛纪,请各参赛单位对运动员资格要严格按照规程规定,严肃认真地进行审查把关。
(一)组委会将严格按照联赛竞赛规程及《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给予严肃处理。
(二)经审查认定不符合参赛资格者,在赛前将被取消参赛资格,且所代表队伍不得增补他人;在赛中及赛后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所代表队伍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三)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请于赛前向“资格审查组”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和10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胜诉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不退。
(四)各参赛运动队无论何种原因出现弃赛、罢赛、退出比赛的行为,组委会将取消该运动队的参赛资格,并由参赛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所有球队已经与之比赛的成绩和红、黄牌取消,但对非体育道德行为做出的追加处罚有效。
十二、仲裁与裁判
(一)由主办单位负责选调。
(二)裁判员必须遵守组委会各项纪律规定。
(三)裁判员自备工作所需各项装备。
十三、经费
(一)参赛队食宿由各队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二)承办单位负责大会工作人员、裁判员等相关人员的工作津贴。
十四、其他规定
各参赛队必须为本队所有人员办理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有效承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附件2:
2019年仙游县中小学生校园足球比赛报名表
报名单位(公章): 组别:
|
序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场上号码
|
场上位置
|
赛服颜色
(两种)
|
|
1
|
|
|
|
|
一种为:
一种为: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
9
|
|
|
|
|
|
10
|
|
|
|
|
领 队: 手机号码:
教练员: 手机号码:
备注:报名表必须为打印,手写无效。场上号码为1-10,不得填其他号码。
附件3:
学生适合参加体育比赛证明
我校 同学经常参加足球项目的训练。前来参加比赛前一个月内,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该同学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
学校印章:
2019年 月 日
备注:
1.证明必须为A4纸打印,手写无效。
2.证明无学校印章者无效。
3.参加比赛的同学必须一人一张证明,不得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同学姓名填写在一张证明上。
4.请按报名表顺序将本代表队参赛证明整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