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组织:
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福建省委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闽委发〔2018〕5号)、《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闽委办发〔2015〕52号)和《莆田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级检查暂行办法》(莆委办发〔2015〕2号)和《仙游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级检查暂行办法》(仙委办发〔2015〕1号)等规定,按照《中共仙游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仙委办[2020]12号)文件要求,经局党委(党组)研究决定,在县教育系统内开展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传导责任压力、强化责任担当、严肃责任追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深落细落实。
二、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安排
坚持“一把手抓一把手”,聚焦“关键少数”,分两个阶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参照2019年度主体责任检查重点内容及细化表(见附件1)。
第一阶段:
1.检查对象:县教师进修学校、华侨中学、仙游职专中专学校等三个学校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
2.检查人员安排:由县教育局党委牵头,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配合,组建检查组(具体人员组成见附件3)。
第二阶段:
1.检查对象:除第一阶段检查对象外的其他学校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
2.检查人员安排:结合今年教育系统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考评,由达标创星活动考评小组兼任检查组,适时对学校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式及流程
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检查由局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统一组织实施,实行检查组负责制。检查中,结合实际采取查阅资料、察看现场、谈话了解、明察暗访、走访群众等方式,全面检查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支部纪检委员、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实地检查环节不开见面会、反馈会,严禁层层陪同,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盯住问题改,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
(一)问题摸排
该环节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负责,第一阶段检查于6月30日前完成此环节工作。
1.问题收集。建立问题收集“1+X”工作机制,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负责收集、汇总2019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发现的,教育局有关股室中心和各下乡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局党委(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办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2.分类梳理。局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党委〈党组〉主责办”)将收集到的问题素材,按照学校党组织归类,提交各检查组。
(二)实地检查(3-5个工作日)
该环节由检查组组长带队开展,第一阶段检查此环节工作于7月20日前完成。
1.对照检查。对照2019年度主体责任检查重点内容及细化表(见附件1)开展检查,并了解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组织班子成员掌握应知应会知识情况,并对照2019年县委巡察、教育系统党组织工作检查反馈问题逐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2.梳理汇总。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
3.清单见面。将“问题清单”“问责清单”与被检查学校党组织书记沟通,征求意见,形成共识。
(三)问题反馈
各检查组汇总各被检查学校党组织的“问题清单”“问责清单”,送局党委(党组)主责办审核后反馈被检查单位。第一阶段检查汇总的“问题清单”“问责清单”,需送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审核后反馈被检查单位,同时报县委主责办(径送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四)整改落实
各检查组负责督促整改落实,于11月5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检查方式与流程参照第一阶段检查,各环节时间安排结合达标创星活动考评工作安排另行确定。
四、结果运用
1.汇总报告。各检查组应在问题反馈后2周内汇总提交检查情况报告。
2.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注重政治问责,聚焦关键少数,依规依纪、精准问责。被问责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向局党委进行书面检讨,并在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党的其他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自接到“问责清单”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责任追究工作。
3.通报情况。局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对检查情况和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分别进行通报。
五、有关事项
第一阶段检查学校要指定1名分管领导担任迎检工作联络员,并及时将人员名单及联络方式报局党政办。
附件:1.2019年度主体责任检查重点内容及细化表
2.局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
领导小组
3.2019年度主体责任检查组分组安排
中共仙游县教育局委员会 中共仙游县教育局党组
2020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9年度主体责任检查重点内容
(县重点检查使用,供学校检查参照使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严格执行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突出政治检查、突出“关键少数”、突出问题导向,以点带面,从严从实开展检查工作。
一、落实“两个维护”方面。主要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以及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情况;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巡视巡察及2018年度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主要检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的情况;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情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
三、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主要检查: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重点任务,特别是“五个一批”项目推进情况;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情况;落实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情况;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
四、正风肃纪方面。主要检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情况(含办公用房、公车、公有住房等管理使用情况);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特别是落实基层减负年有关情况;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情况;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利问题情况;深化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情况;开展纪律教育情况(含警示教育开展情况)。
五、反对腐败方面。主要检查:惩治腐败情况;反腐败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含案后整改情况,包括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落实情况)。
六、强化党内监督方面。主要检查: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情况;述责述廉开展情况;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情况;巡察工作开展情况。
七、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方面。主要检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情况;党委(党组)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健全法法衔接工作机制情况。
八、紧抓“关键少数”方面。主要检查:“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情况;问责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