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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办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调整权责清单4个权责事项类别的通知》(闽教法〔2020〕14号)和《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调整权责事项类别的通知》(莆教综〔2020〕42号)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对原权责清单中的4个事项类别进行相对应调整: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
类别
调整后的
事项类别
备注
1
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含高中在内多层次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备案
公共
服务
其他权责事项
2
民办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决策机构人员名单备案
3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备案
4
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其他教育机构决策机构人员名单备案
现予以公布,请各民办学校认真执行。
仙游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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