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1104-1001-2022-00056
  • 发文机关: 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2022-11-15
  • 发文字号: 仙教〔2022〕285号
  • 标    题: 关于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七年级提前招生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01-1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七年级提前招生的通知
仙教〔2022〕285号
时间:2023-01-10 10:15

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2023年七年级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落实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落实《仙游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招生办学行为的通知》(仙教〔2022〕196号)要求,杜绝提前招生、变相“掐尖”违规行为现象的发生,特此通知如下:

1.义务教育阶段七年级招生严格按照县招委会制定的招生日程安排统一进行,严禁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凡是提前招生报名、收费一律无效,不作为七年级招生录取依据。

2.严禁所有学校以任何形式违规争抢生源、恶性竞争,严禁学校与学生或学生家长签订有悖于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招生有关政策规定的就学协议,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保证金(预收学费)等费用,一经查实还要追究有关学校扰乱招生秩序的责任,将直接影响违规行为的学校年终绩效考评和招生计划的审批。

3.严禁所有小学学校向七年级招生学校提供小学六年级学生信息、学业成绩等相关信息,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直接影响公办学校相关责任人评先评优、绩效考评、职称评聘等资格,直至调离工作单位。有利益输送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各小学学校务必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小升初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学校应向六年级毕业班老师解读清楚我县小升初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并要求毕业班老师将我县小升初招生政策,利用家长会、班级群等方式告知每个毕业班的学生家长,务必让毕业班学生家长能够全面了解我县小升初招生特别是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仙游县教育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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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