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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PT01104-1005-2016-00248 |
文件编号 |
仙教〔2016〕3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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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仙游县教育局 |
生成时间 |
2016.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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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仙游县教育系统 防抗自然灾害工作预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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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教﹝2016﹞387号 仙游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仙游县教育系统 防抗自然灾害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县教育系统预防自然灾害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科学化、规范化,有效预防台风、洪水、地震、地质灾害等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教育系统防抗自然灾害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相应制定预案,做好自然灾害防抗工作。 附件:仙游县教育系统防抗自然灾害工作预案 仙游县教育局 2016年9月14日
附件1 仙游县教育系统防抗自然灾害工作预案 一 总则 1、为使全县教育系统预防自然灾害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科学化、规范化,有效预防台风、洪水、地震、地质灾害等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防洪法》、《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莆田市防汛减灾工作机制》、《莆田市防洪工作预案》、《莆田市防台风工作预案》、《莆田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适用于全县教育系统各类学校防抗台风、洪水、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工作。 3、防抗自然灾害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把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二 防抗自然灾害的工作机制 4、领导机制。防抗自然灾害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县教育局和各类学校要分别建立以行政负责制和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防抗自然灾害领导机制,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履行好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为做好防抗自然灾害工作,县教育局成立防抗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朝阳局长,副组长:陈建熙、颜元昂、宋群毅、傅朝阳、林峰,成员:张开发、梁挺、王文美、刘信全、张玉新、郑捷斌、陈光黎、林民强、柯向东、黄国雄、郑光普、黄建辉、曾少红、傅黎晖、颜亦可、林平、张丽娜,加强防抗自然灾害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教育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预防台风、洪水、地震、地质灾害等的日常事务。各类学校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负责本学校的防抗自然灾害工作。同时,县教育局下设防抗自然灾害信息小组、应急抢捡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共同做好防抗自然灾害各项工作。组织人员和职责要求如下: 信息小组成员和职责 组长:陈建熙 组员:张开发 林庆廉 张建铭 郭求真 张元顺 (1)接到自然灾害预告时。安排防灾减灾值班,密切监视自然灾害的发展趋势,及时将有关信息上传下达。 (2)自然灾害发生时。安排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自然灾害的发展趋势,收集了解全县教育系统防灾动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及时做好各项灾情信息的上传下达。 抢险小组成员和职责 组长:傅朝阳 组员:刘信全 梁 挺 颜亦可 郑光普 黄国雄 杨庆敢 郑云龙 杜金育 李聪飞 徐 敏 张志喜 吴 喜 林松昌 朱明荣 郭建伟 朱木生 姚建边 王永生 郑华枫 林清煌 郭长彬 傅铭敏 李 永 彭宗枝 朱少求 杨志松 刘明锁 林庆贤 陈金华 张远璟 陈成普 (1)接到自然灾害预告时,全体成员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在局待命。 (2)自然灾害发生时,全体成员第一时间赶往受灾第一线,开展救灾抢险工作。 后勤保障小组成员和职责 组长:宋群毅 组员:王文美 张明宝 蒋先玉 王雄亮 (1)接到自然灾害预告时,及时准备各种抗灾救灾物资和备用车辆,做好抗灾救灾准备。 (2)自然灾害发生时,及时提供各种抗灾救灾物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5、实行县教育局领导和下乡督查人员挂钩学校制度(挂点领导及挂点内容以教育局领导分工为准,下乡督查人员以期初下乡安排为准)。灾情就是命令,当接到自然灾害预告后及自然灾害发生的全过程,挂点领导和下乡督查人员要按照本预案要求及时赶到挂钩点,检查当地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情况及挂钩点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当地学校及时、安全转移灾害点师生员工以及可能受灾影响的师生员工;指导做好学校在建工程和危房校舍巡查、抢险救灾和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等工作。 6、工作协调机制。县教育局要协调有关部门并督促、指导各校做好教育系统防抗自然灾害的各项工作。 7、督查制度。各学校在接到县教育局有关通知后,要在第一时间内贯彻执行,并及时反馈执行结果。县教育局要组织督查小组,深入各学校开展工作督查。凡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师生员工生命财产损失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工作信息通报制度。接到上级关于自然灾害的信息通报后,县教育局要及时下达各项防灾指令,并做好各项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各学校必须有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紧急信息要在报告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同时,报告县教育局,并做好跟踪报送工作,不得迟报、瞒报、谎报。 三 日常工作 9、督促各学校做好重点区域的防御工作,指导各学校及早制订切合各自实际的防灾减灾预案,确定可能受灾地区的师生员工疏散转移方案。(牵头股室:未保办) 10、督促指导各学校准备必要的防灾减灾工具和物资。(牵头股室:计财股) 11、督促指导各学校加强对师生员工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提高全体师生员工防范灾害能力。(牵头股室:中教股、初幼教股、职成教股负责相应类别学校的宣传教育,督导室负责督查。) 12、督促指导各学校加强对校舍特别是在建工程、危房校舍等的日常检查、加固和维护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督促各校坚决封闭学校危房。(牵头股室:校安办,协助股室:计财股) 13、督促指导各学校加强对学校的实验室、微机室、机房库房、动植物标本室等的防护措施。(牵头股室:中教股、初幼教股、职成教股各负责相应类别的学校) 14、密切注意各级有关部门发布的灾情通告,及时上传下达。(牵头股室:办公室) 四 接到自然灾害预告时 15、至少一位局领导坐镇指挥。根据上级指令和本系统的实际,视情召开局预防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紧急会议,下发紧急通知,对教育系统防灾工作作出部署。根据灾情险情,必要时发出学校停课通知。 16、安排防灾减灾值班,密切监视自然灾害的发展趋势,及时将有关信息上传下达。(牵头股室:办公室,协助股室:未保办) 17、启动督查制度,检查各学校值班的到岗到位情况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牵头股室:监察室,协助股室:办公室、未保办) 18、督促、检查各学校在建工程停工,施工工地脚手架、塔吊、升降机等的加固工作。(牵头股室:校安办,协助股室:未保办) 19、督促检查各学校对实验室、微机室、机房库房、动植物标本室等做好转移准备。(牵头股室:中教股、初幼教股、职成教股各负责相应学校) 20、督促、检查各学校转移居住在危房、低洼地带、易受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和海浪威胁等地方师生员工。(牵头股室:人事股、未保办) 五 自然灾害发生时 21、局主要领导坐镇指挥。全体局领导和下乡督查人员下到挂钩点检查抗灾措施落实情况。全体干部职工取消一切假期,保证通讯畅通,便于统一指挥,及时调度。 22、安排24小组值班,密切监视自然灾害的发展趋势,收集了解全县教育系统防灾动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及时做好各项灾情信息的上传下达。(牵头股室:办公室,协助股室:未保办) 23、统计受灾地区学校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牵头股室:计财股) 24、协调有关部门调拨抗灾资金和物资。(牵头股室:计财股) 25、协调医疗、防疫机构,检查督促有关学校及时抢救医治伤员。(牵头股室: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26、组织督查小组,分赴受灾学校督促做好重点区域的防御工作,检查校舍安全、避灾转移、学校停课、值班联络等措施的落实情况。(牵头股室:未保办,协助股室:办公室、监察室、督导室) 六 灾后工作 27、至少一位局领导坐镇指挥。局领导和下乡督查人员按照挂钩点分工下到受严重地区检查了解灾情损失情况。 28、汇总、整理全县教育系统的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全系统受灾损失情况。(牵头股室:计财股) 29、督促、检查受灾学校进行防疫消毒。协调有关部门,继续督促、检查有关学校及时抢救医治伤员。(牵头股室: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30、向上争取和及时调拨救灾资金,督促检查有关学校受灾校舍维修加固工作,尽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牵头股室:计财股) 31、了解师生员工家庭的受灾情况,采取多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员工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牵头股室:人事股,协助股室:教育工会) 32、及时进行总结、分析,修改和完善预案。(牵头股室:未保办,协助股室:办公室) 七 附则 33、各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校防抗自然灾害工作应急预案或防抗台风、洪水、地震、地质灾害等专项应急预案,预案要翔实具体、量化、细化。 34、预案制定后,要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宣传,使他们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救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重点地区、重点学校进行师生员工转移和救治伤员等工作的演练。 35、本预案将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36、本预案由仙游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37、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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