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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1-21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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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莆田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莆财教【201795)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汇总形成的数据,其中:中职助学金按每生每月200元的标准下达2019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15.1万元(其中:2019年县级配套年初预算余额5.1万元,申请调整高中助学金县级配套资金中的10万)。款列“2050302中专教育”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关于实施免学费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闽财教【2012】135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3】85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到位。

    二、各中职学校在严格界定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对象基础上,组织好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获得资助。各中职学校要加强学籍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录入和更新学生信息,保证学生信息的准确性。严禁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助学金,一经查实,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中职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中职国家助学金集中支付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12】142号)要求,协同配合,开展中职国家助学金“集中支付”工作,切实保证国家助学金足额发放到位。

 

 

仙游县教育局

20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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