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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教基〔2013〕13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进校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3-04-03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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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

文件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

福建省物价局

闽教基〔201313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

进校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设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物价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根据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政府纠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1229号)精神,福建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组织高中语文等九个学科评议组专家,对各出版单位报送的普通高中进校教辅材料进行了认真评议和审定,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告。现将《福建省普通高中进校教辅材料目录》予以印发执行。 

请各设区市按照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的要求,向本地区高中学校推荐本目录内的教辅材料供学生选用。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学校推荐任何其他教辅材料。各高中学校要将设区市推荐目录在校园信息公开栏内张贴公告,供学生自愿征订。学生征订过程必须坚持自愿原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及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

各设区市的选用情况应于425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各地、各校在进校教辅材料选用、代购和使用过程中有何情况请及时报告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0591-87091353)。

附件:闽教基〔2013〕13号附件 福建省普通高中进校教辅材料目录.xls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     福建省物价局

2013326


抄送: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纠风办,

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3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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