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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8-16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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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闽教基〔2019〕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加强中小学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学用书征订管理工作

(一)关于教材目录选用

1.各校应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统一全市学校统一教研时间与教学进度工作的通知》(莆教综〔2017〕7号)精神,结合本校情况制定课程计划,抓紧做好新学期教学用书征订工作,必须使用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严禁使用《教学用书目录》外教材,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2.《教学用书目录》中,教师用书、挂图、磁带、CD-ROM 光盘及投影片等教学资源只供教师教学需要选用,高中学生仅可自愿选择购买磁带或 CD-ROM 光盘。2019 年起国家统编中小学语文教材配有“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各县区、各校可根据实际按需自愿购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

3.普通高中除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教材外,2019年全省普通高中仍统一使用依据国家课程标准(2003 年版)编写的原选用版本教材,不得随意更换其他版本。各学校应根据课程教学进度安排,选订所在设区市选用的各学科教科书版本中的必修模块、选修模块教材,特别注意选订国家《高考考试大纲》规定的选考模块(专题)教材,但不得提前征订本学期未开设的必修模块或选修模块的教材。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教材使用另行通知。

(二)关于教材征订工作要求

 1.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要组织所属中小学校做好教学用书征订工作,逐校审核教学用书版本、征订数量。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将教材教辅征订工作作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教材选用、征订工作的全过程监管机制,确保规范有序进行。

2.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于5月28日前完成学校征订信息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各校校长签字、学校盖章确认,各县区(管委会)教学用书征订情况汇总后,由分管副局长或局长签字,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盖章后,一式两份,一份送市教育局初幼教科或中教科,一份送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相关分公司。

    二、做好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

(一)关于教辅材料征订时间安排

进校教辅材料征订时间为5月23日至6月17日。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语文、历史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另行通知。

(二)关于教辅征订目录选用

1.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必须将所属每所中小学教辅征订情况在对外网站上公布,学校必须在校务公开栏和对外网站上公布所征订教辅的书目、数量、价格、出版社等信息,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并将《征订目录》和代购申清单一起至少保存三年备查。

2.教辅征订目录由市、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审核通过后,管理平台上将自动生成学生“代购申请单”,原则上由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统一印制并发放到校。

(三)关于教辅征订工作要求

1.各校要坚持“一科一辅”、学生自愿、无偿代购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代购申请单”应由法定监护人填报,普通高中学生可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填报。

2.各校教务部门要严格按照“代购申请单”汇总的征订数据在平台上进行征订,不得随意增减征订数,确保征订数据真实可靠,各校教辅征订情况汇总由校长签字,学校盖章确认。

3.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汇总辖区内各校征订情况,由分管副局长或局长签字,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盖章确认,各校不得直接将征订数据发送教辅材料发行单位。

三、2019年秋季中小进校教辅征订时间安排表

5月27日 县(区)级教育局根据市征订目录设置本县区征订目录。

5月28-29日 市教育局审核各县区征订目录。

5月30-31日 县级教育局制发“代购申请单”。

6月3-7日   各中小学根据“代购申请单”组织征订,汇总填报征订单,经校长审核后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6月10-11日  县(区)级教育局对所辖各中小学的“教辅征订单”(如书目、数量、价格、出版单位等信息)进行逐校审核后,汇总上报市教育局。

6月12-13日  市教育局对“县(区)教辅征订汇总表” (如书目、数量、价格、出版单位等信息)进行审核。

6月13-15日 县(区)级教育局将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的“县(区)教辅征订汇总表”打印输出,经县(区)教育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当地教辅材料发行单位。

6月17日 “征订平台”锁定征订功能,停止录入,更新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的征订数据。

 

附件:1.莆田市普通高中进校教辅材料推荐目录

2.莆田市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科进校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2018年6月审读通过)

3.莆田市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科原教材配套的同步练习版本进校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小学语文、4-6年级科学,初中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语文、历史)

      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闽教基〔2019〕15号)

                                  

 

莆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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