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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县教育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来源:本网 时间:2004-12-01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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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工会职责

  贯彻实施上级工会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做好校务公开和干部民主评议工作;发挥工会维权职能,参与协调解决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组织教职工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做好教职工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继教和培训等工作;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做好教职工的福利、保险并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合法权益;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合理收好、管好和用好工会经费。

(二)人才交流中心职责

  教育人才供需信息的收集、贮存和交流;为各级各类学校推荐适合从教人才,为学校招聘人才提供服务;组织教师资格培训;受教育局和学校的委托,对要求到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和素质进行评估;向社会推荐服务期满或批准流动的教育人才;承接民办学校的人事委托代理业务。

(三)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职责

  活动中心建成为具有计算机室、图书馆、劳动技术活动室、科技活动室、体育活动室、体操房、游泳池等综合性活动场所,活动场所周边配有足球、篮球、排球、单双杠和综合性的游戏活动设施。活动中心建成后全部用于我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不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转移使用方向。它的建成将为全县青少年学生提供开展德育、体艺、科技活动、劳技活动为一体的活动场所。同时抽调若干名教师为活动中心管理人员以及储备师资若干名,为我县青少年学生提供学习和培训,教育和实践基地。

(四)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职责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管理招生档案及考生档案整理;负责处理招生办日常工作事务、文件收发、招生办财产管理;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传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暂行条例及省自考办下发文件精神,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考风考纪教育。组织报考,做好考务汇编及考场考试工作管理。对乡镇自考服务部进行业务培训及社会助学工作管理。办理毕业生鉴定及指导填写论文答辩表。办理转专业、转考、免考、更换准考证等手续。管理考务考籍档案。负责报名读卡、打印、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等工作。

  负责全县高中会考全面工作。负责设置考点及聘请、培训主监考人员,组织对各场考试评估、审查并出具考生成绩证明,组织完职中考风考纪教育。完成局领导及省、市会考办布置的任务。负责系统软件的安置,考生考籍建档、摄像,制作考试证,考生考试管理、成绩管理,系统维护及各种参数统计综合分析反馈。协助计财股考生数字核实催款并上缴省、市会考办各种报考费。

(五)教学设备管理中心职责

  对学校实验室、图书馆的建设、管理进行检查指导;对学校实验的开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协同市教育条件装备站做好教学仪器、图书的配置、咨询和订购工作;组织实验教师、图书管理员进修、培训,开展教改、课改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负责学校仪器、图书和管理专兼职人员的统计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的达标、示范校建设硬件部分县级的评估工作;实验教师、图书管理员的评优评先工作;开展学校科技活动。

  对学校电化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计算机网络教室的建设管理进行检查指导;组织电化教师、管理员进行学习、培训,开展教法研究;对学校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和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进行研究指导;负责对学校信息技术教育的统计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学校开展信息技术教育的规划安排;负责具体实施开展信息技术教育计划方案。

  负责全县学校勤工俭学工作管理的日常事务处理。负责全县学校“一校一地”劳动基地的办理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校办“工厂、农场及第三产业等”营业执照年审及上报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负责在全县中、小学实施“国家大豆行动计划”。负责勤工俭学年度统计报表的统计工作。

(六)教育科学研究室职责

  加强教育理论、教育管理研究,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县教育管理机构的服务、指导、监管、保障等能力。设立县级基础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建立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学校,探索、实验并推广教育创新成果,推广新课程教材教学的先进思想、方法和优秀模式,促进科研兴校战略的全面实施,从根本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七)教育培训管理中心职责

  依法、依规实施对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校长的继续教育;为本地区中小学开展教师校本培训提供指导和服务;承担本地区基础教育新课程教材和教法培训等。为本地区中小学校开展校本培训和日常教学提供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服务,为通过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开展教师继续教育提供帮助和支持。同时,要为广大教师研修学习提供必要的场所、设施、设备和资源等良好环境,辅导和帮助广大中小学教师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开展自主学习。

  贯彻执行上级电大有关招生、教学、教务等规章制度,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和工作任务。研究县级电大办学发展方向,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掌握现代办公技术,起草计划、总结、有关文件,处理公文、公函、文件档案,收转网络信息。负责电大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开展招生调查,确定招生专业,做好春、秋两季招生宣传,办理招生录取手续,推荐毕业生就业。根据省电大教学计划,选定课程,安排学期课程授课计划进度,聘请教师组织实施教学实践。开展教学业务管理、指导、检查、监督与评估。负责组建班级,落实学生课程计划,制定学期课程表,组织学生注册,安排期末考务工作,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和毕业生办证等。负责学生使用的教材、复习材料、作业的征订、发放,负责学生注册收费和经费管理,负责工作站后勤事务,落实教学和考试场所。负责电化教学、网络教学课程收播。指导兼职教师教学。负责教学实践、实验、实习和社会调查、论文答辩。参与高校教学教改课题研究。

  培养本县机关干部提高文化知识水平及理论水平,进行岗位培训、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八)学校财务管理中心职责

  负责所辖学校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报表编制工作。负责对各学校的财务收支进行审核。具体包括: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项目是否填列齐全、完整,支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务制度规定,各项业务是否真实,是否按规定的范围、内容办理各项支出,有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以及乱支、滥用的情况。属于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是否符合采购制度及控购政策,各类会议、出外考察是否有审批手续。支出的报销手续是否符合内部审批程序和审批制度。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会计处理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不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不符合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审批制度的原始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管理中心不予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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