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办《鲤城街道2023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仙鲤政办【2023】3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街道办招生方案,请严格执行。
具体工作日程安排请按仙招办文件通知执行,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实施。
仙游县招生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
鲤城街道2023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
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街道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3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3〕1)号等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鲤城街道2023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前教育阶段招生
加强对辖区内学前教育招生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规范各幼儿园办园行为和招生秩序,严格控制班生额。各幼儿园要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及时公布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幼儿要就近入园接受教育,幼儿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一)招生原则
1.小学实行单校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中学实行多校划片招生的原则。
2.不超计划、不超规模的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办法
1.小学一年级招生
招收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含)至2017年8月31日(含)出生)的儿童入学(除缓学对象外)。不满6周岁的儿童不能进入小学阶段学习,班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1)实验小学招生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纪要、备忘录文件执行,实验小学一并招收鲤城街道办事处(鲤城新区管委会)正式干部职工直系子女。计划招生26班,1300人。具体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
(2)莆田学院附属实验小学招收城内、南桥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8班,360人。具体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
(3)蜚山第一小学招收蜚山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8班,400人。具体招生工作方案由学校制定。
(4)城西中心小学招收十字社区、仙糖社区、木兰社区、白塔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10班,500人。具体按照《2023年秋季仙游县城西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执行。
(5)龙泉小学招收龙泉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2班,100人。招生方案由城西中心小学公布。
(6)金井小学招收金井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1班,50人。招生方案由城西中心小学公布。
(7)城东中心小学招收东门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7班,350人。具体按照《2023年秋季仙游县城东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执行。
(8)北宝峰小学招收北宝峰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1班,45人。招生方案由城东中心小学公布。
(9)实小分校招收玉井、来洋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4班,200人。具体按照《2023年秋季仙游县实验小学分校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件3)执行。
(10)蜚山二小招收万福社区、富洋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6班,300人。具体招生工作方案由学校制定。
2.七年级招生
鲤城辖区内各中学继续实行“多校划片”招生,班生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积极推进电脑派位录取,促进入学公平。采取普及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自主报名,每个学生限报1所学校。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所报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该校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其所报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所报学校录取的学生,在自愿的前提下,按相关政策规定,由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在确保普及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可面向全县招生,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实行公开电脑派位。
(1)仙游一中计划招生12班,每班50人,计600人。具体招生工作方案由学校制定。
(2)第一道德中学计划招生10班,每班50人,计500人。具体按照《2023年秋季仙游县第一道德中学七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件4)执行。
(3)仙游二中计划招生6班,每班50人,计300人。具体按照《2023年秋季仙游县第二中学七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件5)执行.
(4)仙游一中城东校区计划招生8班,每班50人,计400人。具体按照《2023年秋季仙游一中城东校区七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件6)执行。
3.随迁子女就学
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持续提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比例,建立健全以居住证及参考 缴纳社保、工商营业执照等随迁子女入学制度,采取自主报名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等方式安排就读,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4.三类残疾儿童入学
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认真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入学宣传工作,组织发动残疾儿少到户籍所在地学校随班就读或到县特教学校学习,重度残疾孩子因身体无法进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由鲤城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重度残疾孩子户籍所在地学校负责“送教上门”服务,确保6-14周岁三类(智力、听力、视力)残疾儿少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以上,保障残疾儿童教育权益。
5.2023年起试行“六年一户”政策
按照莆田市教育局文件,从2023年开始,公办学校片区内的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户家庭的学位,即:一套房产自用于登记入学当年算起,在接下来的6年内,同一房产只能由同一户主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按照就近原则在施教区风就学。不符合“六年一户”政策,但户籍和房产( 须在同一地址)在公办学校施教区的,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按照施教区剩余学位派位、相对就近统筹等方式安排就学。
三、招生的公开与监督
(一)本学年度小学毕业生各校将在毕业时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入学后将组织人员对各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违法乱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各校要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94-6701521。
(三)义务教育阶段招收进城务工子女入学,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各种形式收费。
附件1:《2023年秋季仙游县城西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
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2023年秋季仙游县城东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
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3:《2023年秋季仙游县实验小学分校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4:《2023年秋季仙游县第一道德中学七年级招生
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5:《2023年秋季仙游县第二中学七年级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附件6:《2023年秋季仙游一中城东校区七年级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2023年秋季仙游县城西中心小学
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公开公平公正,确保2023年秋季仙游县城西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数的通知》(仙教[2023]185号)和《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3年秋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人数
城西中心小学计划招生10班,500人
二、招生原则
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
三、普及区划分
(一)在2023年7月6日报名日前落户鲤城街道十字社区、木兰社区、仙糖社区、白塔村的适龄儿童。
(二)招收户籍关系在2023年7月6日报名日前落户仙糖路以西;仙书路以东;学府路以南区域内的新建楼盘的适龄儿童。
四、普及区招生对象、报名时间及录取办法
(一)普及区招生对象
(1)在2023年7月6日报名日前落户城西中心小学普及区的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含>至2017年8月31日<含>出生)的适龄儿童(除缓学对象外),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县直机关、鲤城街道办事处、鲤城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正式干部、职工直系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证明;父(母)所在的单位编制证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6月单位工资花名册复印件。
城区内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直系子女“按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父(母)所在的单位为公办学校的须提供:父(母)任何一方的教师资格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证明;父(母)所在的单位编制证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6月单位工资花名册复印件。父(母)所在的单位为民办学校的:须提供,一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父(母)任何一方的教师资格证,单位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年以上所在单位工资表以及2023年6月单位工资花名册原件复印件。
(3)鲤城街道办事处聘用的干部、职工等的直系子女“按居(租)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须提供单位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符合招生优待政策的对象:
①符合闽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现役军人子女。
②符合闽公综〔2018〕140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③符合闽应急〔2019〕51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
④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⑤符合《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1〕18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⑥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⑦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照顾招生的名单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由所在单位报送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按照有关政策照顾协调统筹安排到各乡镇(街道)相关学校就读。
(5)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
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报名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等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子女学历的佐证材料(如成绩单等)。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父母应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在中国大陆外工作生活,无法尽到监护责任,下同),应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
①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
②父母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在中心城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
③父母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在中心城区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随机派位及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随机派位,落选者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二)报名时间和录取办法:
普及区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7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当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的,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的,则采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确定入学学位,落选的适龄儿童,由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到未招满的公办学校就读。
五、剩余学位对象招生条件、时间及录取办法
(一)剩余学位报名条件及报名时间
第一种情况:
父母或同一户口本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西中心小学普及区内购房尚未落户的适龄儿童,必须提供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税务统一发票、不动产权登记证或安置协议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第二种情况:
父母在城西中心小学普及区内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父(母)在普及区内有居(暂)住证的(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含>办理,如换新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须提供居(暂)住证、户口本。
父(母)在普及区内进城务工、经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费证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含>办理,至今仍在交的)或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办证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含>,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报名时间:7月13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第三种情况:
父(母)在普及区内进城务工、经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费证明(截止2021年6月30日<含>办理,至今仍在交的)或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办证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含>、户口本。
父(母)在普及区内有居(暂)住证(截止2021年6月30日<含>办理)的;须提供居(暂)住证、户口本。
报名时间:7月14日上午8:00-11:00。
第四种情况:
父(母)在普及区内进城务工、经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费证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含>办理,至今仍在交的)或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办证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含>、户口本。
父(母)在普及区内有居(暂)住证(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含>办理)的;须提供居(暂)住证、户口本。
报名时间:7月16日上午8:00-11:00
第五种情况:
父(母)在普及区内进城务工、经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费证明(截止2022年6月30日<含>办理,至今仍在交的)或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办证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含>、户口本。
父(母)在普及区内有居(暂)住证(截止2022年6月30日<含>办理)的;须提供居(暂)住证、户口本。
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录取办法:剩余学位的报名按各批次具体安排报名时间进行,每批次报名人数若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并进入下一批次报名;若某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则在当批次报名学生中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对象(摇号时间另行通知),招生截止,不再进入下一批次报名。派位工作由鲤城街道教管办在街道纪工委和教育局工作人员的全程跟踪监督下具体负责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
六、补充说明
1.现场报名地点均在城西中心小学。
2.“六年一户学位”试行政策参照莆田市教育局公布试行政策的实施细则为准。
3、电脑派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仙游县城西中心小学
2023年6月14日
2023年秋季仙游县城东中心小学
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公开公平公正,确保2023年秋季仙游县城东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数的通知》(仙教[2023]185号)和《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3年秋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人数
城东中心小学计划招生7班,350人。
二、招生原则
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
三、普及区划分
(一)2023年7月6日前落户鲤城街道东门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2023年7月6日前落户安特豪景园、御景园房产的适龄儿童(根据2013年7月18日县政府办《关于研究安特房地产购房户落户及其子女就近入学有关问题的会议备忘录》)。
四、普及区招生对象条件及录取办法
(一)普及区招生对象
(1)2023年7月6日前落户城东中心小学普及区的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除缓学对象外),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县直机关、鲤城街道办事处、鲤城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正式干部、职工直系子女;本校教职工直系子女“按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须提供单位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鲤城街道办事处聘用的干部、职工等的直系子女“按居(租)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须提供单位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符合政策照顾条件对象的子女:
①符合闽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现役军人子女。
②符合闽公综〔2018〕140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③符合闽应急〔2019〕51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
④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⑤符合《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1〕18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⑥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⑦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照顾招生的名单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由所在单位报送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按照有关政策照顾协调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二)录取办法:
当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的,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的,则采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确定入学学位,落选的适龄儿童,由鲤城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到未招满的公办学校就读。
五、剩余学位对象招生条件及录取办法
(一)剩余学位报名条件
第一种情况:
父母或同一户口本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东二环(宝福街)以西;城福街以东;清源路以南区域内已办理房产证的购房户(不含土寨双桥安置房)子女,须提供房产证、户口本。
第二种情况:
父母或同一户口本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东二环(宝福街)以西;城福街以东;清源路以南区域内未办理房产证的购房户子女(不含土寨双桥安置房)需提供户口本、购房合同或拆迁协议及发票。
第三种情况:
父母在城东中心小学普及区内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①父(母)在普及区内有居(暂)住证的(截止2020年6月30日<含>办理,如换新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须提供居(暂)住证、户口本。
②父(母)在普及区内进城务工、经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费证明(截止2020年6月30日<含>办理,至今仍在交的)或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办证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以前,地址不明的,请到相关社区签字、盖章确认)、户口本。
第四种情况:
①父(母)在普及区内进城务工、经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费证明(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至今仍在交的)或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办证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地址不明的,请到相关社区签字、盖章确认),户口本。
②父(母)在普及区内有居(暂)住证(办证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的;须提供居(暂)住证、户口本。
(二)报名程序:
符合上述情况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城东中心小学报名,由街道办事处、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认定、审核后备案。
(三)录取办法:
1、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四种情况先第一种后第二种再第三、第四种依次进行。派位工作由鲤城街道教管办在街道纪工委和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的全程跟踪监督下具体负责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
2、“六年一户学位”试行政策参照莆田市教育局公布试行政策的实施细则为准。
六、报名时间
1、2023年7月6日由鲤城街道与学校共同组织普及区内适龄儿童招生报名(即第四大点“普及区招生对象及录取办法”中(一)普及区招生对象)。报名地点:城东中心小学。
2、剩余学位对象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报名地点:城东中心小学。
3、电脑派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仙游县城东中心小学
2023年6月16日
仙游县实验小学分校
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确保2023年秋季仙游县实验小学分校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3年秋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3】1号)等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23年秋季计划招生4班,合计200人。
二、招生对象
持有仙游县实验小学分校招生片区户籍或暂住在其招生片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按时进入小学就读;不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
三、招生原则
1、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招生信息,并在仙游教育信息网公布。
2、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四、招生片区
1、招收户籍关系在2023年7月10日前迁入鲤城街道玉井、来洋社区的适龄儿童。
2、招收正鼎澜天房产小区购房户的适龄子女。
3、单位所在地在来洋、玉井社区区域内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子女,鲤城街道办事处、鲤城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子女。
4、鲤城街道办事处聘用的干部、职工等的直系子女“按居(租)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
五、招生条件及办法
(一)招生片区就学对象入学办法
1、户籍关系在2023年7月10日前迁入鲤城街道玉井、来洋社区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⑴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⑵村居开具的入学通知书。
2、正鼎澜天房产小区购房户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⑴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复印件;⑵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单位所在地在来洋、玉井社区区域内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子女,鲤城街道办事处、鲤城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子女报名时需提供:⑴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⑵单位证明材料。
4、鲤城街道办事处聘用的干部、职工等的直系子女“按居(租)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须提供单位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5、招生片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于7月10日携带相关材料到仙游县实验小学分校办理报名手续。
6、招生片区学生入学资格的具体认定、审核由仙游县实验小学分校负责,对于有争议的由仙游县教育局裁决。
(二)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入学办法
1、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属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
(1)仙游县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的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
(2)驻仙部队现役官兵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⑷监护人户籍或房产在仙游县实验小学分校招生片区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子女;
⑸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
⑹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2、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于7月10日到仙游县实验小学分校报送相关材料,由仙游县实验小学分校审核汇总送县招生委员会研究统筹安排。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纳税大户法人代表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县政府表彰的相关证明材料。
(2)驻仙部队官兵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士官证原件、复印件;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等。
(3)符合政策照顾的军人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部队或军分区或武装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等。
(4)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子女提供:a、公安部门签发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b、能证明子女年龄的出生证等材料;c、能证明适龄儿童监护人身份的材料;d、监护人户籍证明材料或房产证明材料。
(5)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文件及介绍信等证明材料。
照顾招生的名单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由所在单位报送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按照有关政策照顾协调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三)剩余学位就学对象入学办法
1、剩余学位报名条件:
⑴第一种情况:
父母或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实小分校普及区内购房尚未落户的(含整村搬迁安置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
a、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税务统一发票、不动产权登记证或安置协议原件、复印件;
b、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第二种情况:
居住在本校招生普及区内的父母一方在本招生区域内经营或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
a、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或务工证明;
b、居住证或租房协议原件、复印件;
c、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报名程序:如有剩余学位,则符合剩余学位派位第一种至第二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可在7月12日持相应材料到仙游县实验小学分校报名。报名材料由学校组织人员认定、审核后,将审核材料报县教育局备案。
3、录取办法: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二种情况先第一种后第二种次序进行。派位工作由仙游县实验小学分校主持,并邀请鲤城街道教管办工作人员和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结果由学校上报县教育局,并由教育局在教育网上公布。
六、招生时间安排
1.7月10日,招生片区内适龄就学对象和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到实验小学分校报名;学校第一次公布剩余学位情况。
2.7月12日,符合第一种至第二种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到实验小学分校报名。
3.7月30日,学校公布招生结果,招生工作截止。
4.8月29日,学校组织学生入学注册。
5.8月30日,学校组织随机编班和开学前准备工作。
本方案解释权归仙游县实验小学分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仙游县实验小学分校
2023年6月8日
2023年秋季仙游县第一道德中学
七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3年秋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第一道德中学计划招生10个班共500人。
二、招生原则
1.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招生信息,并在仙游县教育局网站、鲤城街道办事处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学校信息公开栏公布。
2.规范招生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生额,班生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三、招生片区及入学条件
(一)户籍关系于2023年6月30日前迁入鲤城街道和鲤南镇霞苑社区的小学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和学生学籍信息表。
(二)县直机关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鲤城街道办事处正式干部职工、聘用干部子女,本校教师及聘用人员直系子女,须提供单位证明;父(母)所在的单位2023年6月单位工资花名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表。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及入学条件:
(一)符合闽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闽政联〔2022〕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现役军人子女。
(二)符合闽公综〔2018〕140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三)符合闽应急〔2019〕51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
(四)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五)符合《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1〕18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六)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七)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照顾招生的名单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由所在单位报送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按照有关政策照顾协调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八)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
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报名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三种证件之一)等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子女学历的佐证材料(如成绩单等)。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父母应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在中国大陆外工作生活,无法尽到监护责任,下同),应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
(1)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
(2)父母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在中心城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
(3)父母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在中心城区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随机派位及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随机派位,落选者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五、剩余学位招生办法
根据仙招委【2023】1号关于“仙游县第一道德中学2023年秋季在完成本普及区招生任务后,剩余学位可面向全县招生”的文件精神,学校面向全县招收部分小学毕业生。
第一种情况:
①父(母)或同一户口簿中的(外)祖父(母)在鲤城街道辖区内拥有房产但尚未落户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房管部门的购房合同及发票(时间截止2023年6月30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表。
②整村搬迁或安置到鲤城街道范围内,但未落户的,须提供有效的拆迁合同或相关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表。
第二种情况:
柳坑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父(母)在鲤城街道范围内工作且暂住在鲤城街道范围内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父(母)在鲤城街道务工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费证明(截止2021年6月30日,交满二年以上至今仍在交纳的)、缴纳社保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盖章)、务工合同复印件、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②父(母)在鲤城街道经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办证截止时间2019年6月30日以前);
第三种情况:
①父(母)在鲤城街道务工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费证明(截止2022年6月30日,交满一年以上至今仍在交纳的)、缴纳社保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盖章)、务工合同复印件、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②父(母)在鲤城街道经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办证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以前);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且目前仍在仙游鲤城街道范围内经商的。
第四种情况:
①父(母)在鲤城街道经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办证时间:2021年6月30日以前);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②在鲤城务工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费证明(截止2022年12月31日,交满半年以上至今仍在交纳的)、缴纳社保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盖章)、务工合同复印件、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第五种情况:(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报名时间)
①父(母)在鲤城街道经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办证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且目前仍在仙游鲤城街道范围内经商的。
第六种情况:(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报名时间)
①父(母)在鲤城街道经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办证时间:2022年6月30日后);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且目前仍在仙游鲤城街道范围内经商的。
②父(母)在鲤城街道范围内租房务工的,需提供:租房协议或劳动协议(协议时间2022年6月30日以前);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六、报名及录取办法:
1、到校报名时间:①凡符合招生片区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入学条件的,可持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7月6-7日。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②凡符合以上剩余学位申报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对象请持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
第一、二、三种情况: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
第四种情况: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
(第五、六种情况视报名情况,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第五种情况:报名时间(暂定)
第六种情况:报名时间(暂定)
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认定、审核后备案。
2、录取办法:在招收招生片区和政策性照顾对象后仍有剩余学位的,进行剩余学位招生(剩余学位2023年7月11日公布)。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三种情况先第一种至第六种的次序进行(例如剩余学位满足第一种情况就学对象就学后,不能完全满足第二种情况对象就学,就在已报名的第二种情况就学对象中进行随机派位,第三种情况就学对象不再参加派位,以此类推)。派位工作由道德一中主持,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在县招生办、鲤城街道纪工委、教管办全程跟踪监督下操作。
派位时间:7月18日;地点:仙游县第一道德中学。
仙游县第一道德中学
2023年6月19日
2023年秋季仙游县第二中学
七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3年秋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仙游县第二中学计划招生6个班共300人。
二、招生原则
(一)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招生信息,并在仙游县教育局网站、鲤城街道办事处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学校信息公开栏公布。
(二)规范招生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生额,班生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三、招生片区及入学条件
(一)户籍关系于2023年6月30日前迁入鲤城街道的小学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和学生学籍信息表。
(二)县直机关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鲤城街道办事处正式干部职工、聘用干部子女,本校教师及聘用人员直系子女,须提供单位证明;父(母)所在的单位2023年6月单位工资花名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表。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及入学条件:
(一)符合闽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闽政联〔2022〕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现役军人子女。
(二)符合闽公综〔2018〕140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三)符合闽应急〔2019〕51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
(四)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五)符合《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1〕18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六)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七)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照顾招生的名单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由所在单位报送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按照有关政策照顾协调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八)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
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报名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三种证件之一)等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子女学历的佐证材料(如成绩单等)。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父母应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在中国大陆外工作生活,无法尽到监护责任,下同),应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
(1)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
(2)父母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在中心城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
(3)父母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在中心城区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随机派位及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随机派位,落选者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五、剩余学位招生办法
根据仙招委【2023】1号关于“仙游县第二中学2023年秋季在完成本普及区招生任务后,剩余学位可面向全县招生”的文件精神,学校面向全县招收部分小学毕业生。
第一种情况:
①父(母)或同一户口簿中的(外)祖父(母)在鲤城街道辖区内拥有房产但尚未落户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房管部门的购房合同及发票(时间截止2023年6月30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表。
②整村搬迁或安置到鲤城街道范围内,但未落户的,须提供有效的拆迁合同或相关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表。
第二种情况:
父(母)在鲤城街道范围内工作且暂住在鲤城街道范围内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①父(母)在鲤城街道务工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费证明(截止2021年6月30日,交满二年以上至今仍在交纳的)、缴纳社保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盖章)、务工合同复印件、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②父(母)在鲤城街道经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办证截止时间2019年6月30日以前);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且目前仍在仙游鲤城街道范围内经商的。
第三种情况:
①父(母)在鲤城街道务工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费证明(截止2022年6月30日,交满一年以上至今仍在交纳的)、缴纳社保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盖章)、务工合同复印件、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②父(母)在鲤城街道经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办证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以前);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且目前仍在仙游鲤城街道范围内经商的。
第四种情况:
①父(母)在鲤城街道经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办证时间:2021年6月30日以前);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②在鲤城务工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费证明(截止2022年12月31日,交满半年以上至今仍在交纳的)、缴纳社保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盖章)、务工合同复印件、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第五种情况:(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报名时间)
①父(母)在鲤城街道经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办证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且目前仍在仙游鲤城街道范围内经商的。
第六种情况:(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报名时间)
①父(母)在鲤城街道经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办证时间:2022年6月30日后);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且目前仍在仙游鲤城街道范围内经商的。
②父(母)在鲤城街道范围内租房务工的,需提供:租房协议或劳动协议(协议时间2022年6月30日以前);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且目前仍在仙游鲤城街道范围内务工或经商的。
六、报名及录取办法:
1.到校报名时间:
①凡符合招生片区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入学条件的,可持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7月6-7日。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②凡符合以上剩余学位申报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对象请持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
第一、二、三种情况: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
第四种情况: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
(五、六种情况视报名情况,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第五种情况:报名时间(暂定)
第六种情况:报名时间(暂定)
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认定、审核后备案。
2.录取办法:在招收招生片区和政策性照顾对象后仍有剩余学位的,进行剩余学位招生(剩余学位2023年7月11日公布)。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三种情况先第一种至第六种的次序进行(例如剩余学位满足第一种情况就学对象就学后,不能完全满足第二种情况对象就学,就在已报名的第二种情况就学对象中进行随机派位,第三种情况就学对象不再参加派位,以此类推)。派位工作由仙游县第二中学主持,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在县招生办、鲤城街道纪工委、教管办全程跟踪监督下操作。
派位时间:7月18日;地点:仙游县第二中学。
仙游县第二中学
2023年6月19日
2023年秋季仙游一中城东校区
七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开公平公正,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3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
仙游一中城东校区2023年计划招生七年新生400人。
二、招生原则
(一)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等招生信息,并在鲤城街道办事处网站、微信平台公布。
(二)多校划片原则。根据文件精神,仙游一中城东校区属“多校划片”招生校,小学毕业生对象可任意选报1所学校,但也只限报1所学校。
(三)规范招生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生额,班生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三、招生对象
(一)普及区招生对象条件及录取办法
1.户籍关系在鲤城街道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以线下报名录取为准。需提供: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请复印:①派出所印章页②户主页 ③父亲、母亲页④学生本人页);
(2)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2.遵循“按居(租)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本校教师、城东中心小学、城东幼儿园、仙游职专直系子女,县直机关、鲤城街道、鲤城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干部、职工直系子女,鲤城街道聘用的干部、职工的直系子女,须提供:
(1)单位证明;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请复印:①派出所印章页②户主页③父亲、母亲页④学生本人页);
(3)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3.符合政策照顾条件对象的入学办法:
A.仙游县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需提供:
(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请复印:①派出所印章页②户主页③父亲、母亲页④学生本人页);
(2)纳税大户或对教育有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请全部复印并盖章);
(3)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B.驻仙部队现役官兵子女,需提供:
(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请复印:①派出所印章页②户主页③父亲、母亲页④学生本人页);
(2)部队政治部门介绍信;
(3)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C.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需提供:
(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请复印:①派出所印章页②户主页③父亲、母亲页④学生本人页);
(2)部队或军分区或武装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D.监护人户籍或房产在鲤城街道(管委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子女,需提供:
(1)公安部门签发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监护人户籍证明材料或房产证明材料;
(3)能证明子女年龄的出生证等材料;
(4)能证明适龄儿童监护人身份的材料;
(5)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E.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需提供:
(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请复印:①派出所印章页②户主页③父亲、母亲页④学生本人页);
(2)单位介绍信;
(3)政府文件(请全部复印并盖章);
(4)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F.有签订协议或文件规定由仙游县城东中学负责招收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供:
(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请复印:①派出所印章页②户主页③父亲、母亲页④学生本人页);
(2)相关协议(文件)、社区(村)单位证明;
(3)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4.报名时间
凡符合以上(一)普及区招生对象条件及录取办法中1~3类的小学毕业生对象请持相关证件、复印件到学校报名。
报名时间:7月6日~7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条件由街道办事处、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认定、审核后备案。
5.录取办法(实际报名以提交给学校的纸质材料审核为准)。
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招生人数,则采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工作由鲤城街道教管办在街道纪工委和教育局工作人员的全程跟踪监督下具体负责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剩余学位对象招生条件及录取办法
注意:学校招生计划数在招收招生片区和政策性照顾对象后仍有剩余的,才进行剩余学位招生。
1.报名条件及时间
A.第一种情况
条件一:父母或同一户口本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鲤城街道辖区内拥有房产但尚未落户的小学毕业生对象,须提供: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请复印:①派出所印章页②户主页 ③父亲、母亲页④学生本人页);
(2)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税务统一发票(请全部复印);
(3)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条件二:整村搬迁鲤城街道的,须提供: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请复印:①派出所印章页②户主页③父亲、母亲页④学生本人页);
(2)与鲤城相关单位签订的协议(请全部复印盖章)或相关证明;
(3)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报名时间:7月11日上午8:30~11:00。
B.第二种情况
在鲤城街道辖区内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条件一:父(母)持有鲤城街道(管委会)范围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需提供:
(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请复印:①派出所印章页②户主页③父亲、母亲页④学生本人页);
(2)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条件二:父(母)在鲤城街道(管委会)范围内务工、经商的,需提供:
(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请复印:①派出所印章页②户主页③父亲、母亲页④学生本人页);
(2)劳动合同及交纳社保费证明(交满一年以上且至今仍在交纳的)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证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以前);
(3)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报名时间:7月11日下午15:00~17:30。
C.第三种情况
父(母)在鲤城街道(管委会)范围内务工、经商的,需提供:
(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请复印:①派出所印章页②户主页③父亲、母亲页④学生本人页);
(2)租房协议或务工证明;
(3)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
报名时间:7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
2.程序和录取办法(实际报名以提交给学校的纸质材料审核为准)。
当第一种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用“余下剩余学位”继续第二种情况报名;
当第二种报名人数少于“余下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用“第二次余下剩余学位”继续第三种情况报名。
当第三种报名人数少于“第二次余下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
当每种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或“余下剩余学位”或“第二次余下剩余学位”,则就这一种情况的报名人员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三种情况先第一种后第二种再到第三种依次进行。落选的小学毕业生,在自愿和还存在未招满的公办学校的前提下,由鲤城街道统筹安排到未招满的公办学校就读。派位工作由鲤城街道教管办在街道纪工委和教育局工作人员的全程跟踪监督下具体负责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仙游一中城东校区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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