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二实验小学获评“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发布时间:2019-08-30   字体显示【 】    阅读:

2019年5月,经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确认,我县第二实验小学达到了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标准,获得第五批“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

  据悉,2016年省厅组织开展了第五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在各设区市初评和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同时组建评估小组赴各地开展抽检,最终,确认其中111所学校达到了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标准。

  据了解,仙游县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大力推广、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树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认同感,进而增进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积极组织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师生经典诵读活动,在参加省市举行的语文朗读大会、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等活动均获得了较好的成绩。截至目前,仙游县有10所中小学、幼儿园被评为“莆田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有5所中小学、幼儿园被评为“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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