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河办〔2018〕3号
仙游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认真
做好河长制工作“一月一抽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河长制成员单位:
为加强河道管理,推进各级河长、河长办及河道专管员尽责履职,提高河道管理水平,确保水质提升,根据《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长制工作“一月一抽查”的通知》《闽河办[2018]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工作意见如下:
一、严格落实“县级河长每月巡河一次,镇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河道专管员每天巡河一次”的巡河频次,各级河长要深入现场一线,协调解决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不定期对相应部门和下一级河长或河道专管员履职情况进行督导。
二、各市、县级河道及河长的联系部门要主动配合河长巡河,认真收集河道管理动态信息,为河长履职当好参谋。各联系部门要指定一个业务股室和一名联系人,专门对接河长制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备检。联系股室、联系人、联系方式于2月10日前报县级河长制办公室,邮箱:xyxhzb@163.com。
三、各乡镇(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督促落实辖区内河道专管员开展APP巡河,并加强对河道专管员的考核管理。
四、县级河长制办公室将相应对全县河长制工作开展“一月一抽查”,每次随机抽查2个乡镇,6个行政村,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纳入年终绩效考评。
附件:1.《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长制工作“一月一抽查”的通知》闽河办[2018]4号
2.仙游县河长名单
仙游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2月2号
抄送:市河长制办公室,各县级河长。 仙游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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