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河办〔2018〕34号
仙游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转发
莆田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河长
公示牌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
公示牌的设立作为河长制工作开展的基础工作,是每次上级检查督查的重点工作。确保公示牌完整、公示内容真实、可供群众随时举报、联系是河长制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此,市河长制办公室对全市河长公示牌的设置要求再次了进行明确、统一、强调。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河长公示牌的通知》(莆河办[2018]4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务必重视,立即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河长公示牌的通知》(莆河办〔2018〕45号)
仙游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郑秉忠副县长。 仙游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 7月 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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