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月28日,我站组织有关人员到柴桥头溪小流域综合治理(防洪生态水系)工程施工现场检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柴桥头溪小流域综合治理(防洪生态水系)工程主要位于仙游县赖店镇境内。该工程建设单位为“仙游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河南金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该工程项目于2019年4月12日开工,工程中标价为1051.0595万元,合同工期为360日历天。截止2019年6月28日已支付工程进度款0万元,占工程合同总价的0%。
二、存在问题
1、A段桩号RA0+245~RA0+256段挡墙基础混凝振捣未到位且该部位的混凝土含泥量过高。
2、D段桩号RD1+325~RD1+345挡墙基础厚度设计0.7m,现场抽查三处分别为0.6m、0.6m、0.53m。
3、挡墙基础设计采用双面模,现场采用单面模。挡墙基础设计每隔15m设置一道伸缩缝,现场未设置伸缩缝。
4、搅拌站现场堆积混合料,原材料砂石含土量过高。
三、整改要求
1、A段桩号RA0+245~RA0+256段挡墙基础进行返工处理。
2、D段桩号RD1+325~RD1+345挡墙基础进一步复核基础是否为岩石。
3、挡墙基础必须按设计采用双面模,并每隔15m设置一道伸缩缝。
4、搅拌站堆积混合料及不合格的原材料清场处理。
5、项目业主负责人要履行好职责,监理落实好旁站制度。
6、施工现场要落实好用电安全规范、设置安全警戒线和施工警示牌。
6、项目业主负责人要督促施工队优化挡墙的施工工艺,挡墙浇筑的混凝土做到密实振捣。
7、对未抽检的部位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进行认真自查、举一反三,并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根据《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请你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督促参建各方认真履行职责;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到位,并把整改落实情况于2019年7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并提供整改前后照片)报送我站。
责任单位:仙游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仙游县水利局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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