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月24日,我站组织有关人员到木兰溪防洪工程仙度段D4标工程施工现场检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木兰溪防洪工程仙度段D4标工程主要位于度尾镇境内。该工程建设单位为“仙游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该工程项目于2019年1月7日开工,工程中标价为3379.7259万元,合同工期为480日历天。
二、存在问题
1、搅拌场使用混合料制砼,现场堆放钢筋部分锈蚀。
2、挡墙排水孔设计采用φ50mmPVC排水管,现场未按设计要求使用。
3、抽查桩号DWZ3+450~DWZ3+600段:堤身填筑设计要求回填土若为粘性土,压实度不小于0.91,夹杂卵石粒径不大于50mm。现场检查发现堤身粘性土压实度明显不足,且夹杂卵石粒径大于50mm。
4、抽查桩号DWZ0+700~DWZ0+850段:设计要求粘土斜墙应选用粘性较大的土,不得采用粉细砂等,且压实度不小于0.91。现场检查左岸堤身迎水坡面的粘土夯填土时,存在土质欠佳、出现裂缝、压实度明显不足等现象,部分采用砂性土回填。
三、整改要求
1、清理搅拌场堆放的混合料,立即撤换材料场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排水管及生锈的钢筋。
2、要求对桩号DWZ0+700~DWZ0+850段左岸堤身迎水坡面的粘土斜墙、桩号DWZ3+450~DWZ3+600段堤身填筑进行返工处理。
3、内业资料应严格按照《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情况核实的通知》(闽水监督〔2019〕9号)的有关内容整理完善。
4、对未抽检的部位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进行认真自查、举一反三,并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根据《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请你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督促参建各方认真履行职责;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到位,并把整改落实情况于2019年1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并提供整改前后对比照片)报送我站。
责任单位:仙游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仙游县水利局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9年10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乡镇公开链接
部门公开链接
省内导航链接
省、部委链接
乡镇公开链接
部门公开链接
省内导航链接
省、部委链接
网站标识码:3503220045 闽ICP备05007465号-1
闽公网安备 35032202000077
版权所有©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Copyright © 2006www.xianyou.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