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月22日,局分管领导谢天渝组织我站有关人员到木兰溪防洪工程仙度段D4标工程施工现场检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木兰溪防洪工程仙度段D4标工程主要位于度尾镇境内。该工程建设单位为“仙游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该工程项目于2019年1月7日开工,工程中标价为3379.7259万元,合同工期为480日历天。
二、存在问题
1、抽查桩号DWZ2+045段:现场将抛石护脚处的开挖料、垃圾废弃物堆放在背水坡侧草皮护坡处。
2、抽查混凝土拌合场,没有搭设钢筋加工场,钢筋堆地未采取保护措施,存在锈蚀现象。
3、现场监理人员张玉荣、王盛,工程内业资料署名的监理人员王上荣,均不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监理人员配备表中。
4、工程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现场人员、机械数量不足。截止11月22日计划完成工程量为67%,目前仅完成39%。
5、抽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未与实际施工进度同步跟进,只完成到10月中旬。现场隐蔽部位验槽等资料施工单位未报送。度峰水闸监理日志与施工日记没有记录清表及土方开挖情况。
三、整改要求
1、将堆放在草皮护坡处的开挖料、垃圾废弃物等清理干净,确保下道工序顺利进行。
2、施工现场布置按照《工地标准化施工指南》要求建设。
3、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理合同》的约定严格执行。
4、建设单位应统筹全局,采取积极措施把延误的工期赶回来,并附具体的赶工方案及调整后的计划。
5、内业资料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及《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情况核实的通知》(闽水监督〔2019〕9号)的有关内容整理完善。
6、对未抽检的部位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进行认真自查、举一反三,并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根据《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请你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督促参建各方认真履行职责;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到位,并把整改落实情况于2019年12月14日前以书面形式(并提供整改前后对比照片)报送我站。
责任单位:仙游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仙游县水利局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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