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月24日,纪检组组长组织有关人员到木兰溪防洪工程仙度段D5标工程施工现场检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木兰溪防洪工程仙度段D5标工程主要位于大济镇境内。该工程建设单位为“仙游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福建省昌宏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该工程于2019年11月18日开工,工程中标价为4234.4412万元,合同工期为540日历天。
二、存在问题
1、抽查桩号DJZ5+061~DJZ5+308段左岸挡墙:设计要求挡墙每隔15m设宽20mm的伸缩缝,采用沥青杉木板填缝,现场检查伸缩缝采用泡沫板填缝。
2、现场检查时项目经理谢小燕未在岗,经建设单位核实,项目经理每月在岗时间不足20天。
3、参建各单位的内业资料未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堤身土方夯实度检测材料未提供。
4、参建各单位未按照《福建省水利工程工地标准化建设指南(试行)》的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地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
5、施工现场部分位置安全防护措施有所欠缺,未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三、整改要求
1、建设单位要针对伸缩缝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问题,组织参建各方协商解决方案,并反馈我站。
2、针对项目经理在岗时间的问题,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出解决方案反馈我站。
3、参建各方的内业资料要按有关规范尽快完善,确保内业资料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尽快提供堤身土方夯实度检测材料于我站。
4、参建各方要按照《福建省水利工程工地标准化建设指南(试行)》的有关规范执行。
5、施工现场须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6、对未抽检的部位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进行认真自查、举一反三,并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根据《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请你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督促参建各方认真履行职责;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到位,并把整改落实情况于2020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并提供整改前后对比照片)报送我站。
责任单位:仙游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仙游县水利局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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