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仙游县水利局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仙游县城区第一水厂迁建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8-27 15:04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莆田市仙游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8月20日,县水利局纪检组组长带领有关人员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仙游县城区第一水厂迁建项目施工现场检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仙游县城区第一水厂迁建项目工程主要位于赖店镇境内。该工程建设单位为“莆田市仙游城乡供水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福建川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该工程项目于2020年5月27日开工,工程中标价为6508.6955万元,合同工期为720日历天。

二、存在问题

1、现场询问监理总监、监理员,对施工情况、监理内容掌握不熟悉。

2、监理对进场使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未履行审批手续或审批工作存在不足。

3、监理对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主要工序施工过程旁站记录不完整。

4、监理日记填写不规范、不完整,填写内容也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5、施工单位现场未设立“质量管理人员公示牌、危大工程公告牌及危险区域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牌子。

6、高空作业时未系好安全绳、安全网悬挂不规范及其它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不力。

7、现场拆卸下来的模板、脚手架等施工构件堆放零乱。

三、整改要求

1、对存在问题的第1、2、3、4、点要求监理单位要熟悉本工程内所有业务,并履行好监理职责,及时按规范做好相关内业资料

2、对存在问题的第5、6、7点按相关规范标准整改。

3、监理人员变更手续应及时办理,后报送我站核备。

4、内业资料应严格按照《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项目自查工作的通知》(闽水建设函〔2020〕34号)的有关内容整理完善。

5、对未抽检的部位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进行认真自查、举一反三,并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根据《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请你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督促参建各方认真履行职责;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到位,并把整改落实情况于2020年9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并提供整改前后对比照片)报送我站。

                  

仙游县水利局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0年8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