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月16日,我站组织有关人员到木兰溪防洪工程仙度段D5标工程施工现场检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木兰溪防洪工程仙度段D5标工程主要位于大济镇境内。该工程建设单位为“仙游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福建省昌宏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该工程于2019年11月18日开工,工程中标价为4234.4412万元,合同工期为540日历天。
二、存在问题
1、抽查桩号DJZ1+750~DJZ2+200段:设计堤身填筑土应分层夯实,现场检查太房1号、2号箱涵旁堆土高约3米,堤身未按设计要求分层夯实,部分进场土料未达设计要求且存在泥块、石块、垃圾等。
2、9月2日,局领导带队抽查桩号DJZ2+050~DJZ2+100段:现场存在堤基擅自超开挖长50mX宽6mX高3.2m;9月16日复查为堤基积水未排干净擅自回填未按碾压试验结论分层碾压,该段原堤身已被开挖。
3、抽查桩号DJZ5+750~DJZ5+800段,设计堤顶道路碎石垫层压实厚20cm,现场为开挖料填筑。
4、项目法人未对参建单位现场机构的质量行为、各项制度执行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予以指正和督促整改。
5、监理人员工作期间履职不到位,脱岗。
6、参建各单位未按照《福建省水利工程工地标准化建设指南(试行)》的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地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
三、整改要求
1、桩号DJZ1+750~DJZ2+200段堤身填筑按设计要求分层夯实。
2、对桩号DJZ2+050~DJZ2+100段倾倒的回填土进行返工处理后,地基、堤身填筑按设计要求分层夯实。
3、对桩号DJZ5+750~DJZ5+800段的开挖料垫层进行返工处理后,按设计要求的碎石垫层实施。
4、项目法人应对参建单位现场机构的质量行为、各项制度执行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指正和督促整改。
5、监理人员应在岗在位履行好职责。
6、参建各方要按照《福建省水利工程工地标准化建设指南(试行)》的有关规范执行。
7、对未抽检的部位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进行认真自查、举一反三,并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根据《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请你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督促参建各方认真履行职责;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到位,并把整改落实情况于2020年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并提供整改前后对比照片)报送我站。
责任单位:仙游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仙游县水利局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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