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站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省、市水利有关加快构建水利监管体系,切实履行好我县水利行业监督职责,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水利行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仙游县水利局
2022年10月27日
关于加强水利行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省、市水利有关加快构建水利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督检查的决策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全县水利行业监督管理的作用,切实履行好我县水利行业监督职责,提升监督能力建设,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全面提高水利行业监督水平。依据水利部《加强水利行业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水利厅《加强水利行业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从法制、体制、机制入手,建立一整套务实高效管用的监管体系,为我县水利改革开展的顺利推进提供监督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监督。监督工作按照法律法规授权和部门“三定”规定行使监督职责。
——坚持统筹协调。开展监督工作坚持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层层有责,各负其责。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目标,以问责为抓手,实行清单式管理。
——坚持创新引领。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作用,推动监督方式和手段创新,提高监督效能。
(三)主要目标
2022年,推进我县水利监督工作改革创新,逐步完善水利行业监督工作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措施,基本建立全面覆盖、上下贯通的水利行业监督体系。
2025年,基本实现水利行业监督的常态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形成我县水利行业“系统化整合、清单化管理、专业化督查、制度化运行、信息化操作”的监督大格局。
2035年,水利行业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全面提高,现代化监督手段得到全面应用。
二、健全监督工作体制
(一)健全综合监督。综合监督工作主要由县水利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下简称:局监督办)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年度中心工作,确定监督需求,制订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应用水利行业监督平台,协调各专业监督检查。综合汇总各项监督检查成果,组织实施责任追究和年度监督工作绩效评价。
(二)完善专业监督。专业监督由局机关各股站室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三定”职能职责规定和专业管理要求,坚持以目标为导向,制定相关专业监督检查计划,开展专业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问题整改,系统分析研判检查发现的普遍性和规律性问题,制定相应措施,提升管理水平。
(三)推行专项监督。专项监督负责开展对水利部、省委省政府、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急难险重”事项的监督检查、重要举报调查以及对日常监督的再监督。专项监督工作原则上以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办为主、局机关相关股站室或局属单位配合开展。专项监督可视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法承担任务。
(四)落实日常监督。局各股站室负责各自职责内的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的执行和开展。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指出存在问题,并将问题反馈给相关单位,督促其及时落实问题整改,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完善监督工作机制
(一)统筹协调监督检查
综合监督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考虑业务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落实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要求,整合优化监督方案和监督任务,严格控制监督规模、范围、频次和时限,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协调组织各项监督工作,积极探索监督执法联动机制,确保相互补充、形成合力。
(二)坚持工作计划引领
综合监督部门要汇总梳理监督要求,根据年度监督重点,制订监督工作计划,按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报备程序,确保监督工作合规有序、高效开展。
(三)严格监督检查要求
监督检查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坚持发扬“严、实、细、硬”的工作作风,科学运用监督检查方式,大力推行“线索核查法”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方式,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成果可靠。
(四)规范监督检查流程
监督检查工作要严格按照“查、认、改、罚”的工作流程和问题清单开展,对发现问题进行核查确认,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依法依规提出责任追究意见建议,对责任单位实施责任追究。
(五)建设监督信息平台
监督检查工作要利用和依托监督信息平台开展。要积极探索与水利部、省水利厅监督信息平台对接,逐步实现各层级、各业务领域监督数据信息共享,不断提高监督能力与水平。
四、改进监督工作措施
(一)明确监督检查方式。明确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形式、工作方式和职责分工。一是组织形式。成立强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二是工作方式。采取相关业务股站室等人员监督检查队伍的方式,常年不定期以“四不两直”的形式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发现问题、认定问题、整改督办、责任追究的有效衔接和闭环运行,形成水利行业严监管、严问责的强大震慑力。三是职责分工。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确定强监管职责分工。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总协调,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统一组织专业队伍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责任追究的初步认定,负责上级水利部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回头看”复查。相关业务主管股站室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提出监督检查工作要求,负责对发现问题的认定核实和问题整改的督办工作,并加强日常业务监管。
(二)加强监督成果运用。充分运用全国、省、市水利行业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共享并实时沟通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水利资金管理等水利行业监督管理。
(三)强化责任清单运用。以问题清单和处罚办法为依据,实行清单式管理,以追责问责为主要抓手,严肃责任追究。通过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带动县内水利行业问题的全面解决,降低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的机率。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水利资金管理等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统筹协作,多管齐下,联促联动,充分发挥整改合力,督促加大整改落实力度,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四)组织整改“回头看”。各相关业务股站室要各负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问题整改督促”的要求,加大督办力度,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问题突出和严重的项目,明确整改时限要求,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发现问题严重、整改反馈不及时、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适时组织“回头看”复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促进水利行业监督管理不断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推动全县水利行业监督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五、强化监督工作要求
(一)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将不定期召开监督工作会议,听取相关股站室监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水利行业监督重点工作,统筹协调水利督查检查各项工作。组长负责水利行业监督全面工作,常务副组长负责统筹部署水利行业监督日常工作,督促全县水利部门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副组长负责水利行业分管领域的监督工作,加强工作督导。局监督办要在局机关各股站室监督检查和被检查单位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对重点、中心工作开展综合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加强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二)局各股站室年初要围绕本部门领域监督重点,对监督检查的范围、对象、内容、程序进行梳理,制订好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局监督办备案、汇总。每季度要严格按照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常态化开展重点工作、系统性问题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向被检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组织复查,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包括督查、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考核评价等。监督检查的牵头(负责)股站室要积极推行“四不两直”监督检查方式,严格按照“查、认、改、罚”等环节要求进行,建立监督检查台账,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机制,着力在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和标本兼治上提升监督工作能力。
(四)整改工作实行销号制,实现“三张清单”闭环管理。各被督查单位在收到问题反馈清单、整改通知单等后要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和佐证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反馈给监督检查牵头(负责)单位销号。局各股站室或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被督查单位的宣传、督查、复查力度,营造良好、有序的水利监督氛围。监督检查完成后,各监督检查牵头(负责)单位要将监督检查报告、问题清单、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含佐证材料)及责任追究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局监督办备案。
六、强化监督成果运用
(一)落实问题整改
问题整改工作实行问题整改清单式管理。针对不同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及时下发问题清单,明确整改具体要求,督促责任单位按时整改,实行整改闭环管理。适时对整改情况开展复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肃责任追究
严格依法依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对于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各项监督检查办法实施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对于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行为,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对于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纳入考评体系
把监督工作成果作为县水利局对局各股站室和局属单位水利工作年度考评、评优评先、等级评定、预算安排等参考内容,作为个人评优评先、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参考。把企业和从业人员责任追究情况,纳入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
(四)完善政策措施
相关业务部门要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总结提炼,完善政策措施及规章制度,指导改进行业管理,提升行业治理效能,化解防范行业风险。
七、强化监督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水利工程项目业主、局各股站室和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水利行业监督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整合水利行业监督资源,加强水利行业监督队伍建设,落实监督责任。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重大涉水问题实施监督,形成协作联动、同频共振的监督格局。
(二)落实经费保障
局要依法依规落实监督工作经费,将监督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配备必要的开展监督工作装备设备,保障水利行业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三)提升监督手段
要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手段,提升信息化水平,积极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能力提升。
(四)注重人才培养
加强监督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培训,建立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注重培养监督人员的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精神,不断提升监督工作水平。
(五)营造监督氛围
要树立依法监督、科学监督、为民监督、公开监督的宣传导向。强化舆论引导,注重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积极宣传水利行业监督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突出宣传水利行业监督工作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实惠和变化,充分应用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引导公众助力行业监督,营造全社会理解和支持水利行业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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