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1119-2500-2019-02034
- 发文机关: 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2019-12-11
- 发文字号: 仙水〔2019〕302号
- 标 题: 关于公布仙游县水利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12-1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法律法规、《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水利厅权责清单的通知》(闽委编办〔2019〕366号)、《中共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莆田市水利局关于公布莆田市水利局权责清单的通知》(莆市水利〔2019〕323号)及仙游县水利局“三定”规定,依法明确仙游县水利局权责事项168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4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奖励6项、行政监督检查15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公共服务3项和其他权责事项75项。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等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推动水利部门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坚持以服务为导向,对权责清单中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相应编制简明易懂的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强化权责清单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水利部门要建立健全全过程标准化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强化对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问责,明确监督问责的主体、流程和措施,确保权责清单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贯彻落实好“三定”规定,并将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附件:仙游县水利局权责清单
中共仙游县委机构编制 仙游县水利局
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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