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水利局文件
莆市水利[2012]3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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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陈勇飞记不良行为记录三个月的通报
秀屿区水务局:
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行为,确保水利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监管。经研究决定给予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总监陈勇飞(证号JLZ2005350095)记不良行为记录三个月(不良行为记录自发文之日起至三个月止)。现将其违规行为通报如下:
5月4-29日,根据莆市水利[2012]130号《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水利工程标后管理和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省水利厅督查组和市水利局质量监督站及工管科、水利科工程技术人员在对九重山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莆市水利[2012]246号《关于秀屿区水利工程标后管理和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以及
原检查情况:1、现场未设置“五牌一图”和安全宣传、警示标志;2、预制块标号严重不足;3、施工单位“五大员”、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在位率低;4、不按图纸施工,施工工艺随意性大;5、施工、监理日记、旁站记录等内业资料不能随施工进度及时跟进和提供。
复查情况:1、除溢洪道外,工程已基本完工;2、大坝迎水坡原拆除的干砌块石已于6月9日按设计要求整改到位,砼预制块强度不足的已剔除不用;3、迎水坡局部已铺设完工的砼预制块勾缝出现裂缝,因坝坡回填土方压实度不足引起,要求予以返工处理;4、内业资料已整改完善。
以上问题还存在监理单位未组织对隐蔽工程进行分部分项验收的现象。
根据莆政综[2009]115号第三十条之规定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违反国家规定、不按照技术规范、质量进度控制、质量标准操作造成质量安全问题,不履行投标承诺,项目监理配备班子技术人员到位低,经研究决定给予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勇飞记不良行为记录三个月。
望参建各方认真及时落实整改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要求,把好质量、落实进度,希望各单位引以为戒,自觉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按照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莆田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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