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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财政局对评标专家不良行为的通报 仙财[2017]50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2-24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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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5日,仙游县中小学音体美教学器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福顺恒[2016]政招字第A-P012号)开评标活动在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现场随机抽取了林明晃等7位专家进行评标。评标期间,专家林明晃、康敏航、陈金太、方玉贤等4位专家携带手机进入评标区并接打电话,造成了不良影响。

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九条和《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闽财购[2016]40号)第十二条规定,对林明晃、康敏航、陈金太、方玉贤4位专家在仙游县中小学音体美教学器材采购项目中的评标行为记录为“差”,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各评审专家引以为戒,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自觉遵守政府采购评审纪律,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继续为政府采购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仙游县财政局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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