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交叉巡察工作统一部署,3月13日至4月26日,县区交叉巡察一组对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暨“放管服”改革开展专项巡察,并于2018年7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委员会党委相关问题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政治建设不强,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
(1)重思想传达、轻理论掌握。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8年7月27日中心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十九大报告、党章应知会”相关知识专题学习,之后进行简易测试,测试结果为60位党员成绩全部合格,8月22日,再次举行测试,49位党员成绩全部合格,通过两次测试情况,表明党员们基本上能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下一步中心党委将督促全体党员熟读熟记应知应会知识,不定时进行抽查考试。
(2)对外宣传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自7月25日起,在中心大厅入口处LED大屏上上传“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定部署,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宣传标语,党务公开栏及时上墙党委学习情况、心得体会、照片,此次“大学习”活动相关照片、文件材料等及时上墙,还通过微信、网络等媒体扩大对外宣传力度。
(3)对干部思想引导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中心党委加强对年轻干部思想引导,鼓励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以充实党组织干部队伍。2016年12月份,中心两名干部向第一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2017年9月份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通过考核;2017年12月份,公安局出入境窗口一名干部向第二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6月份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通过考核,下半年中心党委将推荐个别同志为预备党员考察对象。二是加强党史党章学习教育,2018年7月1日中心党委开展庆七一“不忘初心、缅怀革命先烈”主题活动,组织党员们到闽中革命纪念园参观学习,接受爱国主义及党史教育。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
(1)平时工作抓得不紧。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照中共仙游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仙委办[2016])91号)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结、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年度工作总结和述职评议的内容。
(2)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成立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宣传委员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意识形态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中心办公室主任兼任。二是加强统一领导,党委班子对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三是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四是于8月29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分析会。
3.关于“党委统筹不够有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能力亟待提升”问题。
(1)牵头抓总的认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中心管委会将以此次“放管服”专项巡察为契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牵头抓总意识,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协调、监督等职能作用。二是修订《县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窗口事项及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仙政管〔2018〕77号),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好各窗口单位及各招投标参加单位,按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要求严格执行《效能投诉处理规范》、《电话回访规范》,通过视频监控、电子监察等技术和手段将窗口工作及招投标工作全面纳入到管理范畴内。
(2)工作措施不强。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中心管委会与审改办、数字办等联合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在加强协调配合的同时,明确各自责任分工,避免多头管理和三不管问题。二是县审改办在收到事项清单后,明确告知行政服务中心承接、调整、或者取消了哪些事项。以确保中心第一时间获取并更新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清单。三是针对窗口临时工占比问题,中心依据《县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窗口事项及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仙政管〔2018〕77号),控制窗口临时工占比同时明确临时工只能从事辅助性的工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函将国土局窗口人员由原来的47名调整为固定选派21名,并不得轮换。窗口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上岗。四是中心立即在一层入口处设置无障碍通道服务点,并选派专人代办靠前服务。五是将原来的导办员辞退,新招聘的导办员经过系统培训后上岗,要求其发挥好导办员的积极引导与主动迎接服务作用。六是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办公场所已建设,叫号系统已并入智能化建设,现已发布招标,届时将实现一机取号、分窗办理。七是评价器系统升级更新并在所有办事窗口(共84台)全面启用。八是对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监控及录像存储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的全过程监控监督并做好监控录像的存储备份工作,包括升级监控,对中心现有的监控设备进行排查,确保设备能用,增加扩音器保证有画面、有声音。指派专人对视频进行拷贝保存,确保以后检查、督查有视频可查。
(3)业务钻研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中心管委会优化相关股室职能,明确中心的项目审批服务股负责对网上平台的运行及电子监察工作同时对各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要求相关业务人员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更新,做到对办事指南、业务流程、进驻事项等底数清楚、把握准确。二是中心管委会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督查室,加强对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及行政审批运行情况、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与项目审批服务股紧密配合及时对电子监察系统提示的办事事项超期件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督查、反馈、上报。对窗口单位的整体工作效能进行综合考评。
4.关于“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够强”问题。
(1)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中心成立督查室,加强内部干部监督管理,同时更新完善《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仙政管〔2018〕70号),要求全体干部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每月窗口及内部干部进行考勤结果统计和通报。对已发现的无考勤记录人员,要求对缺勤情况提供说明和材料佐证,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
(2)内控管理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中心建立健全内控管理机制,删除原《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接待制度》,重新制定《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务接待管理规范》(仙政管〔2018〕72号),并对中心所有文件进行清查,新的内控规章制度系统完整归档,旧的过时的制度废除。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不重视党建工作”问题。
(1)很少召开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8年8月29日召开党委专题会议,一是对2017年党建工作进行总结,二是研究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
(2)党建工作主要体现在上级精神传达学习上,与本单位业务工作不紧密,存在“两张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中心职能和业务特点,运用好载体来推动党建和业务融合工作。2018年6月,中心党委与中国银行仙游支行党总支签订政银党建共建协议书,双方搭建政银党组织共建平台,形成“资源共享、党建共做、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党建工作新格局,更好地方便和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
(3)组织委员或经办人对党建工作不熟悉。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8年8月30日,中心党委组织党委委员、支部委员进行党建业务专题学习,共同学习发展党员、收缴党费、组织生活等相关业务,特别加强对组织委员党建方面各项工作业务培训,以便熟悉掌握党建业务,能够更好地开展党建工作。
(4)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8年8月21日,印发关于《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制度》的通知(仙政服党委[2018]28号),并收编《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委工作制度2018年修订》中。今后每年党委书记述职评议大会将邀请普通党员和群众参加,扩大评议范围,以增加书记述职评议工作有效性。
2.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党政会议不规范”问题。
(1)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8年9月5日,印发关于《中共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委员会会议制度》(仙政服党委[2018]35号),并收编《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委工作制度2018年修订》中。自2018年7月起,党委会或政务会研究讨论事项均进行逐个成员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
(2)没有专门的本子记录党委会议。
整改情况(已完成):制定《中共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委员会会议制度》(仙政服党委[2018]35号),并收编《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委工作制度2018年修订》中。2018年1月至7月中心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共召开9次党委会议研究“三重一大”等相关事项,8月份起采用专门本子记录党委会议记录。
(3)存在以政代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制定《中共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委员会会议制度》(仙政服党委[2018]35号),并收编《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委工作制度2018年修订》中。自2018年7月起,属于党委会议事内容不再由政务会议替代研究决定。
(4)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规范党委会会议记录。自2018年8月1日起,党委会会议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规范》(仙委组综[2018]14号)的通知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3.关于“党员发展及管理不够严格,党费收缴不到位”问题。
(1)发展党员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仙游县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档案规范说明》流程来办理发展党员相关手续;二是督促第一支部积极发展新党员工作,2016年中心两名干部向第一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2018年下半年将以上两位同志拟发展为预备党员考察对象;三是督促第二党支部对相关两位同志预备党员材料不规范问题作补充整改。
(2)对窗口党员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梳理进驻中心窗口单位党员党组织关系,共排查出在岗23名党员党组织关系尚未转入中心;二是督促各支部对党员党组织关系未转到中心的党员及时办理迁移手续,做到应进全进。三是对已调离本中心工作岗位的党员,各支部应及时迁移党组织关系。
(3)党员长期未交纳党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鉴于相关当事人目前处于情况特殊性,中心第一党支部已督促其家属补缴所欠党费;二是党员档案因城东镇政府搬迁,一时未能找到,导致其长期未交纳党费,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廉政责任谈话,并补齐所欠党费;三是中心第一党支部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经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对相关当事人按自动脱党处理,并从党内除名,已报政府综合系统党委审批。
(4)党费自查补缴不全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中心于2018年7月24日进行党费补缴,共补缴488元,已补缴完成。
4.关于“双重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
(1)民主生活会不动真格,没有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9月6日,印发关于《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通知(仙政服党委[2018]36号);二是2018年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制度落实工作。
(2)组织生活会不深入甚至缺失材料无法验证。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8月16日印发关于修订《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通知(仙政服党委[2018]25号);二是2018年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制度落实工作。
5.关于“党务公开落实不到位”问题。
(1)公开内容不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重新制作党务公开栏,设置相关栏目,按规定逐条公开党务信息,公开材料及时归档。
(2)没有及时更新。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即清理公开栏中2015年、2016年文件;二是按要求及时更新党务公开事项。
6.关于“党建制度建设滞后”问题。
(1)部分党建制度名称错误。
整改情况(已完成):更新修正《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述责述廉制度》等2018年一系列中心党委工作制度。
(2)部分党建制度未及时更新。
整改情况(已完成):更新修正《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务公开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等2018年一系列中心党委工作制度。
(3)部分党建制度内容存在明显错误。
整改情况(已完成):更新修正《中共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委员会议事规则》等2018年一系列中心党委工作制度。
(4)部分党建制度未实施。
整改情况(已完成):认真梳理中心党委一系列工作制度,删除部分没有开展的党建制度,更新修正2018年一系列中心党委工作制度。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1)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充分利用县纪委“两个责任”系统,严格按系统要求上传完整的相关内容;二是出台《中共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委员会关于党委成员分工的通知 》(仙政服党委12号),进一步明确职责,全面完成和落实上级的决策和部署,充分履行党委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的“一岗双责”。
(2)措施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2018年5月8日出台中共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仙政服党委[2018]10号)。
(3)工作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8年9月14日,中心党委书记对党委组织委员进行廉政责任谈话。
(4)述责不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2018年9月6日印发关于《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制度》的通知(仙政服党委[2018]37号);二是2018年述责述廉严格按照制度来落实工作。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未健全落实”问题。
(1)材料老旧。
整改情况(已完成):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按照最新的股室职责、人员分工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
(2)工作空白。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8年8月6日召开中心各股室中层干部以上干部会议,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分解各股室,明确时效,责任到人。
3.关于“廉政谈话不深入,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1)内部没有谈话。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9月17日前,中心主要领导将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将与中心内设股室负责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责任谈话。
(2)谈话内容雷同。
整改情况(已完成):中心将针对各窗口廉政风险点,更加规范、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责任谈话工作。
(3)没有表态发言。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这次开展廉政谈话时,按照规范要求被谈话人进行表态发言,使此项工作真正起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
(4)材料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中心将严格按照仙廉责办[2016]37号文件规定要求做好"两表格一记录"。
4.关于“纪检组监督力度不足,发现问题较少”问题
(1)对党委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7年5月份,中心党委已向县第四片区检查组汇报了落实整改情况。二是2018年8月份中心纪检组组织人员对中心党委落实《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整改已到位。
(2)督促指导落实治党措施力度不足,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廉政谈话等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心纪检组立即督促中心党委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及排查工作。严格按照仙廉责办[2017]1号规定执行,督促指导中心按照规范的要求开展廉政责任谈话工作。
(3)发现问题较少。
整改情况(已完成):履行好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发挥好“探头”作用,截至2018年8月份,纪检组已对仙游县环境保护局审批股(环评股)负责人、环保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进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向县纪委移送3条线索。
5.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
(1)出差没有派差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遵守差旅报销制度,按照审批程序和报销要求进行报销,财务人员加强旅差制度和发票法的学习,进一步规范报销流程。当时由县纪委案管室电话通知当事人参加莆田市纪委的陪护工作,出于纪委保密制度的要求,而且出发比较急,因而没有签派差单,现已按要求补办了派差单;相关当事人会议报销住宿费186元是厦门的发票,不符合报销规定,均已退款。
(2)利息收入没有及时上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中心依据财经制度,立即补上缴利息。今后严格执行仙财[2013]60号文件关于“仙游县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转发的财政部文件财会[2012]2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关于收支业务控制的文件要求,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3)没收款没及时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已完成):记账其他收入并于2017年12月25日已经上缴至财政。
(4)工程交易服务费没有及时上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中心依据财经制度,立即补上缴工程交易服务费。严格执行仙财[2013]60号文件关于“仙游县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转发的财政部文件财会[2012]2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关于收支业务控制的文件要求,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5)工资奖金等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税。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7年底个税账面余额3961.02元,已与榜头税务所业务人员沟通协调,已申报,已补缴纳。
(6)公积金缴纳核算不清。
整改情况(已完成):公积金个人和单位对半差额2714元是因为14年2月份银行代扣单明细未分清楚,造成科目设置错误,把其他代扣2714元列入公积金个人代扣,实际上公积金个人和单位(含个人部分)比例1:2计算清楚。
(7)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中心在收到纪要文件后,及时开会研究并确认予以支付,因该笔款项收款账户非村委会账户,中心联系鲤南镇政府提供该笔款项的指定专项收款账户及票据,并通过国库系统支付,造成耗时相对较长。二是今后对此类帮扶资金及时拨付。
(8)部分非税收入没有实行“收支两条线”。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0年1月,发展服务中心成立,单位招收2名导办人员,从财政预算里支出。同年实行统一集中收费后,因业务量增大,为方便群众办事,临时向社会招收2名收费人员,经中心领导向县分管领导申请同意后,在收费账户里直接发放工资。二是2016年7月收费账户消户时余额按财经制度转入中心基本账户。除了错汇款35490元外,余额178166.83(213656.83-35490)元补缴县财政。
(9)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
整改情况(已完成):所有余额已全部上缴完成,统一集中收费账户已于2016年7月清户完成。同时启动非税系统,集中收费款项直接转入县财政账户。
(10)收费收入账面金额超过开票金额。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中收费账务每月中心都与各相关收费科局和财政局对账清楚,所有余额包括差额752673.4元已全部上缴完成,统一集中收费账户已于2016年7月清户完成。同时非税系统启动,集中收费款项直接转入县财政账户。
(11)非税收入票据项目名称错误。
整改情况(已完成):发现发票事项开具错误时,中心收费员多次通知业主更正发票,业主觉得不影响使用,没有过来,无法作废重开。转账财政的账目都已清楚明白。统一集中收费账户已于2016年7月清户完成。
(12)财务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4年1月至12月份,中心出台的文件约有80份,有关“放管服”的大部分文件及通知都会印制70多份发至各科局、乡镇和窗口单位,中心全年会议材料的打印、复印,服务指南的部份印制、年终绩效考评、综治平安、精神文明、各种宣传等材料,均委托阿丽打印店打印、复印及印制。年终报销时阿丽将打印复印清单交给办公室主任,其做完报销手续后就把材料清单等都交给出纳,出纳在向会计移交帐目时,认为打印复印材料清单太多太厚,会计记帐麻烦就未及时移交给会计,事过两年,却把它当做废纸扔掉。二是督促财务人员加强学习财经知识和财经法规,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财务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会计基础资料,报销的票据都要附有规范的明细清单等,今后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违反八项规定方面
1.关于“借用银行车辆作为公车使用,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中心完善公务用车制度,印发《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函》(仙政管[2018]20号),对巡察中查出的借用农行车辆相关问题,中心要求会计人员认真加强学习会计法、发票法和财经制度,今后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报销管理。
2.关于“违规列支接待费”问题
(1)在无公函前提下进行公务接待。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中心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规定,审批内容应包括接待对象公函、接待方案和经费预算等,做到上级接待需提供接待函,不接受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的公务接待,对违规接待的费用8478元已清退。今后加强公务接待费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中的公务接待经费,不得突破或在其他科目中列支。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2)将茶叶、加班费、误餐等费用在接待费中列支。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由于中心没有行政职能,各类交易都需要各相关行政职能进场监督,并在中心召开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会议,因此造成中心的会议接待用茶较多。在支付的过程中并未收到相关禁止购买茶叶的文件规定,于是按照财政制度,履行相关程序,由财政支付中心统一支付。中心购买茶叶的总金额合计为15840元。茶叶的购买下一步中心按仙游县最新相关规定执行。2014年12月购买3-11月份的茶叶费8100元,中心未列支(详见佐证材料)。二是中心制定《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仙政管[2018]79号),今后单位将严格执行该制度,并加强财务人员对财经制度和相关文件学习,规范报销管理,在以后公务活动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再购买土特产,不再报销加班餐费,并已清退报销的加班餐费6笔2756元。
(3)接待无事前审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中心制定《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务接待管理规范》,规范制度程序,加强公务接待费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中的公务接待经费,不得突破或在其他科目中列支。强化公务接待审批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规定,审批内容应包括接待对象公函、接待方案和经费预算等。
3.关于“违规在会议费、办公经费、伙食补贴中列支接待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财务学习,强化公务接待审批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规定,审批内容应包括接待对象公函、接待方案和经费预算等。加强公务接待费的报销审核,对违反规定的,或超标准的,不予报销。二是购买文旦柚、甜柿的时间为2012年12月,用于与上级联系工作使用。今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再购买土特产。三是2016年8月,县不动产中心一成立就进驻中心办公,因需业务培训学习,经不动产中心与中心协调,县不动产中心人员8月份都在中心上班并用午餐,所以才有“接待卡”用餐1920元一事,实为工作午餐。
4.关于“违规套用伙食补贴,超标准聚餐”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财务学习,强化公务接待审批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规定,审批内容应包括接待对象公函、接待方案和经费预算等。加强公务接待费的报销审核,对违反规定的,或超标准的,不予报销,超过标准4900元已清退。
5.关于“超标准购买办公家具”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书柜移至办公室使用、保管,办公沙发用于审批协调室,大班台、大班椅超标准部分1320元已退款。
6.关于“报效社会化培训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中心制定《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仙政管[2018]79号),严格执行该制度,规范差旅报销管理,今后对社会化培训不予以报销,已退还全部报销款项4848元。
7.关于“违规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4年11月,中心新址搬迁宝泉博览城,为了方便群众办事,经县政府同意,中心实行朝九晚五上班时间,并提供午间就餐,经费由财政预算支出。为方便工作人员及时上班,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中心领导经研究同意,统一采买午餐用具和小息床具等用品。对20个保温杯共计2360元已全部退款,并对午休床、睡袋、凉席等进行登记造册。对相关责任人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行处理。
8.关于“违规购买物品用于户外活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中心工会于2012年春节组织员工参加活动,由于工会当时资金不足,所以在中心列支。
(五)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问题
(1)没有推荐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下一步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按制度严格做好会议推荐记录工作。
(2)会议研究记录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下一步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并做好相关会议研究记录。
(3)未建立相关文书档案。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做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考察、公示、任免等过程性材料进行全程纪实,及时建立文书档案。
(六)廉洁风险方面
1.关于“大额资金转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中心制定《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仙政管[2018]79号),今后将严格执行该制度,大额资金转存,经党政会议研究后,报县政府书面审批同意后进行。
2.关于“窗口租赁没有招投标,租赁费没有及时上缴财政”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未上缴30000元已于2018年8月24日上缴财政。二是终止相关中介窗口的租赁合同,并予以清退出中心。合同未到期的,按实际未实行的租赁期计算退还租赁金。
3.关于“物业管理费没按规定招投标,存在多付物业费情况存”问题
(1)物业管理费未按规定招投标。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中心严格遵守仙游县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二是对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
(2)交叉发放物业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重复交叉支付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已退款半个月支出1.69万元。中心财务加强支付转账审查审核力度,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4.关于“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处置不合规”问题
(1)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固定资产的监督与管理,防止资产流失。每年要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清查固定资产帐与表、帐与物是否相符,是否按规定建帐。同时与财务部门进行帐与帐清查。原址空调已全部赠送鲤南镇政府,不作固定资产补登记。联想电脑3800元固定资产补登账。
(2)处置不合规。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固定资产的监督与管理,防止资产流失。每年要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清查固定资产帐与表、帐与物是否相符,是否按规定建帐。同时与财务部门进行帐与帐清查。原空调已折价收入,没有实物存在,不能再作固定资产登记。大卖场电脑采购6712元补入账,补登固定资产。
5.关于“以不合格票据入账”问题
(1)接待发票不合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会计人员认真加强学习会计法、发票法和财经制度,今后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报销管理。二是机打发票号码与发票号码不一致的的情况:头等餐厅已于2017年7月关闭停业,经联系已无法补打发票,今后一定认真审核,不再出现类似情况。三是杨杨拉面馆本身就没有发票专用章,只有面馆公章,故只能盖面馆公章,该面馆已于2017年4月停止营业。四是部份小吃店没有发票专用章,只提供定额发票,且现在无法寻找。
(2)部分报销以收款收据入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会计人员认真加强学习会计法、发票法和财经制度,今后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报销管理。
(七)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中心班子成员空缺2个副主任职位,分工不明确。
未完成情况说明:当前机构改革,人事冻结,中心空缺的2名副主任无法向上级申请配齐。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向上级分管领导和县委组织部反映,申请配置2名副主任,待人事解冻后配置到位。二是出台《中共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委员会关于党委分工的通知 》(仙政服党委[2018]12号),明确各党委委员分工职责。
完成时限:2019年3月
2.内设股室设置不合理。
未完成情况说明:当前机构改革,中心股室变更无法由县编办确认审批。
整改措施:中心积极和县编办沟通,优化中心股室职能,于2018年7月19日召开中心党政联席会议,20日召开中心党委会议研究,撤销公共资源交易股等五个股室,设立工程国土交易管理股和采购产权交易管理股,统筹协调,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设立督察室,负责中心督查工作。待2019年3月地方机构改革启动后报县编办审批。
完成时限:2019年3月
二、“放管服”改革相关问题
(一)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方面
1.关于“领会精神不深刻”的问题
1.1重视不到位方面
(1)整改情况(部分完成):一是进一步充实审改办工作力量,在2018年9月底前,从机构编制信息中心再调整2名专兼职干部到审改办;二是在2018年底,提请县委编委会研究增加审改办专职编制;三是从9月起,审改办实行周例会制度,汇总研究审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此促进审改工作深入开展。
(2)整改情况(已完成):行政服务中心成立督查室,制定《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窗口事项及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加强窗口业务人员工作督查,对不作为、慢作为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3)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要求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放管服”改革工作,如县规划局制定方案指定办公室主任负责衔接,县人社局整改期间共召开党组会议3次,局务会议2次,整改推进会3次;二是每季度审改办、效能办和行政服务中心对各部门“放管服”工作进行督查1次,督查情况在年底绩效考评中应用,形成长效机制,促使提高工作水平。
1.2思想不开拓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挖掘“放管服”改革典型做法,如创新“医保下沉乡镇办理”,“残疾人证核发前移至医院”,“二维码服务指南”,“微信、支付宝收费方式”等做法;二是已督促税务局等9个单位承诺的压缩57个工作日、民政局等8个单位40个事项的精减材料落实到位。
1.3行动不迅速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7月起,审改办组织力量逐一核对各部门的权责清单、窗口服务事项清单,督促各部门及时更新录入。二是8月起,审改办每月向行政服务中心公布一次各类清单的调整变动情况,做到及时清楚;三是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督查机制,每季度至少督查一次,督促未报送方案的单位在8月底前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现已全部报送。
(2)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行政服务中心在接收到审改办或者部门文件后,立即对照清单与网上办事大厅事项,主动与职能部门对接;二是行政服务中心已成立督查室,督促职能部门按时承接、取消到位(包括服务指南、网上办事大厅等),如8月份,督查发现交通局部分事项网上办事大厅不规范,督促要求整改到位;三是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审改办定期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抽查,如8月份,中心接审改办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文件,第一时间对接交通部门,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事项。
(2)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审改办负责承接、取消事项动态管理,并及时抄送职能部门及行政服务中心,整改期间共收到动态调整表22份;二是行政服务中心及时跟踪督促事项承接、取消落实到位。如8月份,中心接审改办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文件,第一时间对接交通部门,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事项;三是县林业局联合县审改办印发《关于印发仙游县林业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已完成审批事项承接、下放和调整工作。
2.关于“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2015年我县成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联合研究制定《仙游县推进“放管服”改革会商协调工作责任机制》(仙审改办[2018] 13号),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机制,县行政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也建立健全本单位落实责任工作机制。二是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改办于2018年8月21日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梳理第四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仙政管[2018] 52号),自2018年8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启动第四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梳理工作。截至目前,已有33个县直单位共报送“一趟不用跑”事项264项,“最多跑一趟”事项968项;9个乡镇共报送“一趟不用跑”事项47项,“最多跑一趟”事项338项。三是行政服务中心明确一名业务人员专门做电子检查监察业务,每月对各部门的事项录入情况、办件情况等进行检查、通报,监管到位,8月份对6个部门15个超时事项进行通报,要求整改。
3.关于“职能整合不到位”的问题
3.1单位没有设置审批股方面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一是督促卫计局等18个单位立即整改到位,在机构改革启动前,将内部审批事项进行职能整合,明确由一个股室履行行政审批职责,有专人负责经办,有专人分管工作;二是在机构改革启动后,由审改办牵头提交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在新组建的职能部门中,单设审批股统一负责行政审批和推进转变职能工作。
3.2窗口集成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一是督促国土局、人社局、公安局、医保局、税务局立即整改到位,按“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要求对前台窗口进行有效整合,统一为“综合窗口”,可以受理所有相关审批业务,后台进行分类审批,如2018年8月6日,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制定《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存量房转移登记实行“一窗受理”的通知》(仙政管〔2018〕41号),决定进驻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中心及税务局等3个窗口,率先试行自然人存量房转移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税务局、医保局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整合窗口,统一为“综合窗口”;公安局、人社局各设立一个“综合窗口”;二是在机构改革启动时,县国土局和住建局将整合方案提请研究;三是税务局申请设立分中心,统一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四是行政服务中心派专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学习“投资项目一窗受理”做法,回来培训各相关单位,指导职能部门落实到位。
3.3中心股室设置不合理方面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行政服务中心已于2018年7月19日召开中心党政联席会议,20日召开中心党委会议研究:一是设立督查室,负责中心督查工作;二是撤销公共资源交易股等五个股室,设立工程国土交易管理股和采购产权交易管理股,统筹协调,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三是待机构改革启动时,报县委编办审批。
4.关于“工作合力未形成”的问题
4.1配合不紧密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审改办出台“放管服”改革会商协调机制,积极与行政服务中心、效能办、数字办等有关部门进行会商协调,明确各自分工,避免多头管理和三不管问题;二是从2018年7月份起,审改办组织人员已深入到公安局、民政局面对面指导审批事项清单梳理工作;三是因税务局、医保局等部分单位的省、市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清单未出台,导致以上单位未发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清单。审改办将跟踪督促税务局等9个单位在省、市清单下发后及时完成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四是审改办派1名干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专人及时对接业务。
4.2衔接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为防止与行政服务中心业务脱节,8月起,审改办派1名干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加强与中心的业务联系,做到无缝对接;二是凡涉及清单事项调整变化的内容,县审改办都及时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发送给县行政服务中心,做到第一时间工作衔接到位;三是行政服务中心在接收到文件后,及时对接各部门跟踪落实到位,如8月份,中心接审改办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文件,第一时间对接交通部门,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事项。
4.3工作不深入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行政服务中心重新对各单位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加强与窗口工作人员的沟通,同时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做到窗口事项总数心中有数;二是行政服务中心按整改要求成立督查室,将对定期各单位审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制定落实邮寄服务方式管理办法,2018年5月11日,中心出台《关于落实“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邮寄方式的通知》(仙政管[2018] 22号),要求各单位全面梳理“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邮寄接收申报材料和审批结果使用邮寄服务的,同时,已与邮政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将邮寄工作落实到位。
5.关于“工作落实打折扣”的问题
5.1能进不进方面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一是督促县住建局等10个单位143小项立即整改,除因场地限制或其他客观原因外,所有事项统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或者分中心,如国土局1项进驻到位,民政局经党组研究决定,其中3小项依据文件规定取消或调整,其余21项按要求全部入驻中心办理到位;二是县税务局在机构整合后,人社局在2018年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成后,申请设立分中心,涉企涉民项目实行多点办理。
5.2能管不管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中心成立督查室,制定《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窗口事项及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加强窗口业务人员工作督查,对发现问题的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5.3能派不派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各单位临时工岗位进行核查,明确临时人员只承担辅助性工作,不得从事审核、审批工作;二是国土局于8月底前确定21人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不再实行轮值方式,确保各项服务工作的延续性,同时招聘4名大学生充实到窗口,切实提供更优质服务保障;三是行政服务中心制定《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窗口事项及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派驻人员原则上2年内不得更换,中途更换需提请县分管领导签批;四是县教育局等3个窗口负责人统一纳入中心考勤,原则上不承担单位其他工作;五是县住建局等6个单位重新梳理审批流程,明确窗口工作人员不承担现场勘查等工作,避免窗口空岗。
(二)简政放权方面
1.关于“能简不简”的问题
1.1申请材料有待进一步精简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2018年8月21日,县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县审改办,印发《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清理规范涉企涉民证明查起来的通知》(仙政管[2018]51号),组织县直各单位、各县乡镇(街道),自2018年8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二轮“减证便民”专项清理。截至目前,县直单位共清理涉及审批事项167项,减少、调整材料215种;乡镇共清理证明材料484项,取消96项,涉企涉民证明材料31项,清理23项。
(2)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发改局、消防大队取消收取机构代码证材料;二是县规划局、住建局仅在第一道事项收取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后续不再重复收取;三是因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从预审手续办理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核再到不动产登记,期间三次用地规划红线图基本上坐标都不一样,会出现红线范围不一致,所以提供的是三种不同红线图;四是县数字办负责电子证照推进工作,加强电子文书应用,做到信息共享。
(3)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8月21日,县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县审改办,印发《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清理规范涉企涉民证明查起来的通知》(仙政管[2018]51号),组织县直各单位、各县乡镇(街道),自2018年8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二轮“减证便民”专项清理。截至目前,县直单位共清理涉及审批事项167项,减少、调整材料215种;乡镇共清理证明材料484项,取消96项,涉企涉民证明材料31项,清理23项;二是结合电子证照应用,推进部门间政务信息共享,从源头上减少证明提供。
1.2流程有待进一步简约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民政局立即整改,已对社会团体、民非组织的登记事项办事流程重新进行完善编制;二是民政局结合清理工作,重新制定服务指南,修改网上办事大厅内容,落实一次性告知,明确事项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三是民政局结合事项“时限压缩和特殊环节”清理工作,全面梳理其他事项办理流程,严格按照审改办公布的前置审批清单进行落实。
(2)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教育局立即整改,取消民办幼儿园设立设立审批表中需所在区域中心校、乡镇审核盖章前置条件;二是全面梳理本单位其他事项前置条件,严格按照审改办最新公布的前置审批清单进行落实。
(3)整改情况(已完成):民政局已跟县教育局协调,涉及县教育局有关章程备案,统一由县教育局核准。
(4)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督促商务局、民政局全面清理本单位所有事项办理流程,能简化的进一步转为即办件;二是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全面梳理审批过程中可压缩时限和存在特殊环节的事项,明确特殊环节时限,如2018年8月8日,县行政服务中心发出《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限压缩和特殊环节清理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全面梳理审批过程中可压缩时限和存在特殊环节的事项,截止2018年8月28日,已收取全部34个县直单位的报送材料,共梳理时限压缩事项94项,压缩324个工作日,特殊环节事项244项。
(5)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公安局对需要年检的营运车辆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予以“解锁”,使其能正常年检,并及时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按要求办理使用性质变更或取得有效《道路运输证》,同时由县交通局协调市交通主管部门按照上位法的要求办理,撤消地方设置的条件;二是严格按照公安部第119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省审改办、住建厅、消防总队的“联合通知”精神,简化消防设计审核手续;三是由审改办牵头再梳理各单位前置审批事项,再公布一批。
1.3时限有待进一步压缩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规划局已将事项时限分别压缩到3个工作日和5个工作日;住建局已将事项时限压缩到2个工作日;教育局已将事项时限压缩到25个工作日;民宗局已将事项时限压缩到5个工作日;二是由县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梳理审批过程中可压缩时限和存在特殊环节的事项,明确特殊环节时限,如2018年8月8日,县行政服务中心发出《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限压缩和特殊环节清理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全面梳理审批过程中可压缩时限和存在特殊环节的事项,截止2018年8月28日,已收取全部34个县直单位的报送材料,共梳理时限压缩事项94项,压缩324个工作日,特殊环节事项244项。
2.关于“能放不放”的问题
2.1授权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授权到位,严格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不能授权的签批领导定期到行政服务中心审批,落实签到制度;二是县国土局、交通局、消防大队体外循环的事项全部进驻到位;三是2018年6月8日,中心立即制定出台《关于印发综合窗口“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仙政管[2018] 30号)文。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将原来县科技局、县旅游局、县台办、县公路分局、县档案局、县残联、县外侨办、县粮食局、县民宗局、县商务局、县地震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安监局、县文体局、县经信局等16个以综合窗口方式进驻的县直单位,纳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范围,正式推行综合窗口“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
2.2选择性进驻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住建局根据公布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公安局由指挥中心统一梳理各大队职责,已明确授权给综合窗口,将业务进驻中心办理;国土局在实行“一窗受理”后,将不动产登记信息录入和证件打印进驻中心办理;农村个人建房审批事项在8月中旬前进驻各乡镇政府便民中心,由乡镇国土资源所统一受理;二是县效能办、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每季度督查一次,对没有进驻到位的单位进行督查通报。
2.3事项下放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一是人社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应用全县33个农信社网点进行补卡业务办理,更加方便群众,下一步根据《关于全面推行乡镇街道莆田农商银行营业网点制补发社会保障卡的通知》(莆人社文[2018] 316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行全县各乡镇(街道)农信社营业网点为受理代办点,直接办理社保卡制卡工作;二是交通一卡通完善乡镇办件收费流程,将于12月底前,针对条件成熟的乡镇,采用非现金收费方式,先行下放充值业务。
2.4市场不放开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2018年6月12日最新出台的关于修改《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网优化升级提升电力保障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8〕12号)文件要求同步执行到位,全面放开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市场。
3.关于“放而不接”的问题
3.1承接不到位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5月31 日,市交通一卡通公司在推行老年优待证整合到交通一卡通时,对18个乡镇人员再次进行培训,同时龙华镇积极学习借鉴其他乡镇经验做法,业务已顺利开展;西苑乡于8月底前按要求对16个村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责成凤山村代办点建立健全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两名村干部值班。二是各乡镇按照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在8月底前重新合理设置窗口,做到事项进驻到位、设备配备到位、人员在岗在位,系统启用;三是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结合国务院大督查,两次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人员已进行通报、问责。
(2)整改情况(已完成):立即做好对接商品砼混凝土资质审批事项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并录入网上服务大厅,制作办事指南,规范审批流程,明确所需材料,承接到位。
3.2接后无开展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赖店镇、龙华镇、菜溪乡已于8月底前将设备采购到位并联系厂家调试运行;二是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结合国务院大督查工作,期间2次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人员已进行通报、问责。
3.3接后无便民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8年8月23日,县委常委、副县长召开协调会,研究由县残联牵头,县卫计局,民政局配合,在县医院、德安医院各设置1个窗口(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由残联派驻人员,当场受理,当场办结,当场发证,避免多头跑。
(三)放管结合方面
1.关于“放而不管”的问题
1.1“双随机一公开”落实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督查机制,消防大队、审计局等5个未报送方案的单位已在8月底前建立并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做到每季度至少督查一次;二是审改办对各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包括方案制定,检查情况等),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应用;三是教育局民办幼儿园监督管理已纳入“双随机一公示”范围,并将联合公安局、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于8月16日—9月30日对无证民办幼儿园进行整治取缔工作。
1.2“五证下放”放管脱节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民政局立即协调落实系统升级,实现数据共享;二是8月底前,石苍乡等7个乡镇已在8月底前将设备采购到位,正常开展业务;三是“五证”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培训指导,主动掌握各乡镇业务办理情况;四是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结合国务院大督查工作,期间2次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人员已进行通报、问责。
1.3承接不住没人管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在办理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 277号)精神,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赋码工作,村级组织划归县级民政部门登记赋码管理,现已移接到位,并开始办理业务。
2.关于“管而不全”的问题
2.1出现中介垄断现象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中心要求各中介补足租金,对入驻中介终止合同,全部清退出中心,并依据《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仙政文[2014] 146号),对所有中介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整改情况(已完成):2017年10月莆田市天之缘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和安溪绿闽林业规划设计中心两家伐区调查设计单位向县林业局申请入驻仙游开展伐区调查设计,已向县林业局报备并开展设计。目前我县有3家设计单位,在审批窗口公示设计单位电话,让业主自主选择设计单位。
(3)整改情况(长期坚持):目前全市仅仙游县木材检测中心一家从事木材检测,下一步县林业局将网上公开邀请有资质的木材检测单位入驻我县开展木材检测业务,打破业务垄断的局面。
2.2中介管理不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理清收费依据,根据(财建〔2009〕17号)文件,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①“小面积系数,测区面积不足1幅的1:500-1:2000比例尺地形按1个标准幅计算。”②“城镇地籍测绘1:500,收费标准一类12957元/幅,二类15369元/幅,三类19179元/幅;农村地籍测绘1:1000,一类7474元/幅,二类8964元/幅,三类10447元/幅。”③依据(闽价房〔2008〕245号)文件,地籍测绘1:500,每平方公里180000元,是在满足一幅的情况下,采用此标准(一幅1:500是62500平方米,1:1000是250000平方米),若按此标准,不动产测绘远达不到一幅面积,按(闽价房〔2008〕245号文件中地籍测绘收费标准规定可收11250元,若按建筑用地报地定桩,四个桩以下按一件计算(宗地房屋至少按一件计算),收费标准2000元/件(宗);若按建筑物放(验)线,每幢(宗)2000元,按建筑用地报地定桩或者建筑物放(验)线标准比较符合实际,但都超出县国土局所定的限高收费标准。二是健全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测绘行业管理相关制度,印发《仙游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仙游县测绘行业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并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制度落实。三是查处问责,对电话回访证号20170003680群众,仙游县金地测绘有限公司收费800元,经调查按规定可收560元,责令其立即返还多收部分费用并记录在案,取消本年度不动产测绘资格;证号20170003699群众,莆田市仁顺测绘有限公司收费500元,经调查按规定可收471.61元,责令其立即返还多收部分费用并记录在案,取消本年度不动产测绘资格;证号20170005080群众,仙游县大地测绘有限公司收费500元,经调查按规定可收581元,不存在多收费问题,已与证号2017003680群众解释清楚;电话回访证号20180000297群众,福建永胜测绘有限公司收费500元,未开具任何收据发票,经调查取证,不动产证号2018000297群众是万佳房产中介收费500元,福建省永胜测绘有限公司只收取200元,万佳房产中介多收300元,福建省永胜测绘有限公司按规定没有多收费,已与证号20180000297群众解释清楚,对福建永胜测绘有限公司未开具任何收据发票,记录在案并通报批评,责令其整改并发函其职能部门。四是对主管测绘的股室地理信息办公室主任洪晓锋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中介测绘公司提供的测绘成果与原来证书上的测绘成果一致,经调查,不动产登记局成立前,没有建立不动产数据库,宗地、房产数据没有录入数据库,不动产登记局成立后,宗地、房产数据必须录入系统,就存在已有测绘成果还需测绘中介公司将数据落宗、落幢到不动产数据库,测绘中介公司为客户提供测绘数据属于正常的服务性收费。。
2.3中介服务不便民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安监局审批范围只油漆经营贸易、烟花爆竹零售、非煤矿山初查的行政审批,未涉安全评价业务,安全评价机构也未到本局登记基本联系信息,查询服务在省市安监信息网站公开。为方便群众办事查询,于8月底前,将中介机构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在仙游县政府信息网安监站网页公开。
2.4农村个人建房审批不规范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一要继续解释说明。为落实好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特别是及时将住房困难户各项补助资金落实到户,我县开辟住房困难户建房审批绿色通道,属旧房改建或翻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审批;涉及新建占用建设用地的,由县国土局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安排实地踏勘,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县政府审批。由此,出现1、2户批准文件现象,实属精准扶贫户;二要抓好政策落实。9月中旬拟按政府办名义下发通知,要求有审批个人建房的乡镇(街道)要根据年度建房分解指标,按时序合理安排上报个人建房审批手续,原则上每季度一报,每季度户数达20户即可上报,同时对住房困难户、受灾户开辟绿色通道,切实为群众提供快捷服务。
(2)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培训,对乡村规划股及乡村规划所进行业务指导,并填写“福建省农村住宅建设和用地审申请表”范本,要求受理时逐栏审核,注意家庭人口、时间顺序、呈报面积、印章等主要情况,确保不在出现类似情况;二是对过去2年来的个人建房已核发乡村规划许可的进行自查自纠,并及时整改到位;三是于8月1日对乡村规划股人员进行廉政责任谈话,对申报材料进一步规范,对审批表及上报材料存在不规范的不予上报,待整改规范后再给予上报。
(3)整改情况(已完成):县国土局继续督促各乡镇政府不折不扣落实好县政府之前颁布的有关建房管理规定,特别是要督促其按季度组织建房材料申报,做到每季度一报,切实为群众提供快捷服务。
(4)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根据2017年5月11日,《仙游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仙游县村镇住宅通用图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建设地块用地尺寸满足通用图设计尺寸的,必须按照通用图进行报批建设;受实际尺寸限制的零星边角地、夹心地,根据《福建省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设计人员进行设计,但立面设计需参照通用图风格,确保建设风格与通用图一致;二是根据《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批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仙政文[2015] 94号)文件精神,由乡镇(街道)治违办牵头负责农村个人建房批后监管具体工作,实行“四到场”管理,农村个人建房批后监管责任追究参照《仙游县2014年“两违”整治工作考评方案》(仙委办[2014] 34号)规定标准予以问责;三是对出现“少批多占”“移位建设”“超层数、超层高”三种不同情形进行分解追究。
2.5农村个人建房审批不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规划局:一是山岑村张俊杰属于大济镇2016年2月1日上报的“钟峰村吴丽钗等86户村民申请使用建设用地建房的请示(大政[2016]37号)”批次,县规划局于2016年2月5日完成该批次规划许可;规划局于2017年10月31日完成大济社区的林桂华个人建房规划许,对于审批表中乡镇分管领导签批时间与镇土地所批准时间顺序颠倒事宜,经查阅档案并对接大济镇人民政府,该事项是因手写模糊不清所致。规划局于2017年8月1日完成阮里村徐国进个人建房规划许可,存在国土所没有审批及印章属五份申请表中一份漏签,规划局已将该情况反馈乡镇人民政府与县国土局,并于2018年7月25日至26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二是规划局于2018年8月1日对乡村规划股人员进行廉政责任谈话,要求对申报材料加强把关,对审批表及上报材料存在不规范的不予受理,并提出整改意见,待整改规范后再上报,给予规划许可。
国土局:一是继续加强审批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二是约谈相关经办人员,严肃批评教育,涉及不规范审批手续整改到位;三是督促各国土资源所不折不扣落实好县政府之前颁布的有关建房管理规定,对以后执行不到位的或审核不认真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2.6流程再造无监管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安监局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事项立即整改,同时再梳理本部门其他事项流程信息;二是行政服务中心加强监管,明确一名业务人员专门做电子监察业务,对已有的事项进行清查,将系统与办事指南相比对进行检查、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马上进行整改。
3.关于“管而不当”的问题
3.1网上办事流程错乱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发改局调取枫亭镇枫秀西路道路相关审批材料,对照审批系统的办理时间,发现网上办事流程错误。全面整改,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县水务局强化业务培训,严格按审批流程进行规范办理。
3.2环保监管有待加强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督促企业立即整改,该公司已立即对环保治理设施进行改造,于2018年4月5日起自行停产,停产时间28天。进一步对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同时按原计划更换生化池填料,投入7万元;更换COD在线监控设备,投入4.8万,更换挽板筐压滤脱水机17万元,共计投入28.8万元,现在该企业环保治理设施比较完善,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自2018年3月起,以往每季度的检查一次,现在加密每个月检查一次,至今共检查该企业5次,尚未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县环保局将持续加强测管联动,促使该企业依法依规生产,一旦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县环保局局将依法从重处罚。三是对具体监管人员进行廉政谈话,要求当事人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作风,依法加强企业监管,同时通报全局,提高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所有监管人员的执法服务意识,严厉打击不法排污企业。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对全县所有工业企业监管精准。
4.关于“公共交易管理方面”的问题
4.1管理不规范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统筹四大交易项目合理安排时间,做到时间不重叠,项目不堆积。二是增设一间评标室,一间开标室。行政中心现有3间开标室,2间评标室,可以同时满足工程、采购、土地拍卖同时开标。
(2)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升级监控,对中心现有的监控设备进行排查,确保设备能用,增加拾音器保证有画面、有声音;二是派专人对视频进行拷贝保存,确保以后有查有视频提供;三是对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3)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与国土资源局进行沟通将原来设立在行政服务中心的账户,改成设立在国土资源局名下,中心可以减少4个账户。二是请示县政府,对中心多余的账户进行撤销。
4.2管理存隐患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市政、房建类项目要求招标人要在保函上写明网址,以便招标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二是水利、交通项目要求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鲤南新区72#地块安置小区1-4#楼工程招标保证金只接受银行保函,不接受保险保函这是可以的,是否接收保险保函由业主自行决定。依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六条(七)应当允许投标人以现金(电汇或者转账)、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使用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保险保函属于鼓励性质不是强制要求业主采纳保险保函。业主可以不接纳保险保函。投标人提出的答疑,招标人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投标人的答疑(附:答疑纪要)。
(2)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领导层到莆田中建集团(市建工集团)学习借鉴,具体了解该公司的工程项目实施、施工、采购、招投标、资金拨付、人事安排等管理模式;二是参照市建工集团的先进管理经验,修订《仙游县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仙建工[2018] 33号),并已报住建局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3)整改情况(部分完成):一是将原来设立在行政服务中心的保证金账户,改成设立在国土资源局名下,减少中间环节,杜绝泄密;二是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增强保密意识,由县国土局利用股股室专人负责资金到位情况,并在相关股室悬挂廉政风险提醒牌。
(4)整改情况(已完成):仙游招投标网上系统采用的是莆田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系统,统一由莆田行政服务中心开发,县行政服务中心属于借用莆田的招标系统,收到县区交叉巡察一组反馈问题,中心积极与莆田行政服务中心及系统开发商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将在使用过程系统存在问题和有待优化的地方提交给新点公司,由新点对系统进行修改、优化。经新点公司对系统进行修改、优化,系统得到很大的改善,解密时间较之前减少了一半的时间,提高的效率。而且增加了留痕系统,系统会时刻记录在开标过程中操作员的操作痕迹。有利与溯源查证。让操作员不敢进行违规操作。
4.3监管出空白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对政府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县行政服务中心于2018年7月25日发函至县财政局,要求县财政局严格按照(莆市财购〔2015〕5 号)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中介代理实施管理,规范中介代理机构实施政府采购行为,在行政服务中心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交易市场。2018年8月份起,县行政服务中心将对每一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动态跟踪汇总统计,统计的要素内容包括:采购单位、采购方式、预算价、中标价等。
4.4小规模工程邀请招标不规范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行政服务中心于8月31日向水务局、龙华镇发出《关于龙华镇林内蒋江山塘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投标相关问题调查处理的函》,经县水务局调查,对三家公司进行处罚,罚款金额为中标价千分之五;住建局对盖尾镇两个项目予以立案调查,向盖尾镇招投标委托中心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龙华镇进一步加强小规模建设工程的管理,建立健全招投标标前、标中、标后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办事,做到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对违反招投标规范管理行为的及时查处。二是盖尾镇自2018年开始,盖尾镇、村两级工程建设需邀请招标的,扩大邀请莆田市内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同一施工单位在全年邀请中标施工的次数力争控制在五次内;二是拟建镇施工单位名目库,需邀请招标的在名目库内随机抽取,避免中标施工单位较单一问题。
(2)整改情况(已完成):今后其他项目严格按要求进行审计。
4.5应公开不公开规避监管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查询招标系统,两标均为公开招标;二是对乡村道路的建设、修复等备案项目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同时按乡镇归档管理,杜绝乡镇对工程刻意肢解;三是要求菜溪乡督促石峰村将石峰村道路肩水沟硬化扩宽工程结算报县审计局审计,并报县巡察办和交通局。
(2)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7年4月招标的榜头、度尾、盖尾、大济片区12个项目内容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下,12个抢险救灾项目合理化打包施工,目的在于进一步检验应急抢险队伍效能,且单项合同项目金额均未超200万,比如榜头片区(297.82万降标后为259.1034万)内容是榜头下昆村下昆坝修复(179.79万降标后为156.4173万)、仙水村郊边坝修复(118.03万降标后为102.861万),均为2个单独项目2套图纸;大济1片区(296.7万降标后为258.129万)内容是古濑堤防修复(173.9万降标后为151.293万)、大济溪堤防修复(122.8万降标后为106.836万),均为2个单独项目2套图纸;大济2片区(408.1万元降标后为355.047万)内容是坑北堤防修复(132.6万降标后为115.362万)、西南堤防修复(128.1万降标后为111.447万)、龙华建华竹头坝修复(147.4万降标后为128.238万),为3个单独项目3套图纸;盖尾片区(432.1万元降标后为375.927万)、仙溪堤防修复(182万降标后为158.34万)、芹林堤防修复(142.9万降标后为124.323万)、东许堤防修复(107.2万降标后为93.264万),均为3个单独项目3套图纸;度尾片区(427.7万元降标后为372.099万)内容是中峰新厝坝修复(118.8万降标后为103.356万)、云水比梧溪堤防修复(156.7万降标后为136.329万)、云水中岳溪堤坝修复(152.2万降标后为132.414万),均为3个单独项目3套图纸。
二是2017年4月招标的榜头、度尾、盖尾、大济1片区、大济2片区共分为5个片区,内容有12个项目内容单项工程,根据县水务局《仙游县水务局关于下发施工企业备选库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通知》(仙水〔2017〕106号)中“同一施工单位,累计抽取同一专业项目达3个且尚未完工验收情况下,则不再参与库内企业内的随机抽取”的规定要求,每个施工单位所抽签的片区,已达有3个单项项目。因此,按内部规范要求,抽中企业无特殊情况,下轮轮空抽签。而当时,又因为当时又恰逢有12个单项抢险救灾项目,要赶在汛期前尽快完工,整理合理化打包,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组织相关乡镇工作人员在库内企业随机抽取,所以造成相关部门认为“每家分别中一标”的疑问。三是进一步完善企业备选库,严格按相关规定公开招标。四是水务局对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优化服务方面
1.关于“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1.1政策宣传不到位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医保局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官网等宣传阵地,及时更新医保新政策,广泛宣传相关医保政策,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畅通信息发布渠道,构建统一的基于民众办事的线上线下咨询平台,充分展示医保工作崭新风貌,树立良好形象;二是各乡镇(街道)在公告栏、大屏、桌面、墙壁张贴相关政策,加强宣传力度。
(2)整改情况(长期坚持):一是截止目前尚有306人死亡到龄未领取丧葬补助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已将名单整理并提供给各乡镇(街道),请各乡镇(街道)督促各村(社区)经办人员及时通知法定受益人办理手续。二是取消3个月限制期,普及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之日起三个月内的,家属到所在村(居)委会提供火化证复印件即可办理;超过三个月的,须由村委会出具证明,乡镇保障事务所签注意见后,由县(区)经办窗口办理,便可领取。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利用仙游之窗、仙游今报、短信、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有针对性地利用县殡仪馆摆放提示牌,分发宣传单,提醒广大群众。
(3)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征缴力度,2017年我县缴费率目标为90%,实际缴费率为93.67%,已达到目标。二是县人社局和银行协商处理,公布发放失败人员名单,通知相关人员及时到银行办理,积极解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发放失败的问题;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利用仙游之窗、仙游今报、短信、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四是推出智能缴费平台,提供微信缴费方式。
(4)整改情况(长期坚持):加大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全面落实补漏补缴,全县18个乡镇(街道)共清理补缴8517人。
1.2材料更新公开不及时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医保局及时更新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指南中的政策信息,让群众第一时间知晓,同时在莆田电视台开设《话说医保》栏目,报刊、微信,官网等宣传医保政策,积极发挥广大帮扶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每月入户帮扶把新政策送达到贫困户手中;二是文体局按照公布的事项清单,全部进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及时对外公开。
(2)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住建局责成房管中心立即制作服务指南,并全面梳理和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建立动态更新制度,及时调整更新变化内容,规范审批行为,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县发改、消防、司法等单位立即整改,对办事指南、网上办事大厅信息进行更新;三是各单位按要求重新检查服务指南信息,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指导与督查。
1.3工作制度群众知晓率低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宣传力度,一是在服务指南中增加网上办事大厅二维码链接;二是制作海报,告知办事群众网上申请办理;三是中心导办员、各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引导群众网上办理。
(2)整改情况(已完成):行政服务中心加强“朝九晚五”宣传力度,在中心大厅多处放置上班时间宣传海报,结合二维码服务指南与中心网站增设工作时间宣传模块。
2.关于“服务不主动”的问题
2.1缴费不方便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梳理全县共9个部门共有106个收费事项,探索现金、POS机、银行缴费、网银、支付宝、微信缴费可能性,增加收费方式,目前已有不动产登记、公安局出入境大队、城乡居民保、水务局等实现微信、支付宝等扫码支付功能;二是中心提供非税系统,可进行刷卡和转账;三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金融服务不出村”,参保群众直接在村级金融服务便民点实现缴费。
2.2服务评价流于形式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7月20日,中心党委研究决定中心每个窗口安装对应的满意评价器,并成立以吴清华、林小墩、何启承为成员的询价小组。21日,经过询价方式进行采购,仙游县鲤城鑫荣电脑商行中标,共采购86台,23号开始安装,于25日已全部安装完毕,27日至31日进行服务器后台数据库录入,共花费6个工作日完成评价器系统,8月1日中心各窗口单位已正式运行评价器。目前,中心安装85台评价器,网络分为专用网络(公安专网、市管专网、医社保专网、人社局2个专网、税务专网、房管中心专网)、网上审批系统内网和互联网网络。中心已出台《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服务评价器使用管理办法》,8月15日针对评价器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报,实时将中心窗口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纳入实时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监督管理范围。
2.3服务水平亟待提升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行政服务中心已加强工作纪律督查,8月31日,督查室对上班时间统一着装情况进行巡察,发现有住建局、制卡中心、公证处工作人员未统一着装,在9月15日出台的2018年8月份督查情况通报中进行通报。
(2)整改情况(已完成):行政服务中心已辞退原导办员,重新招聘导办员1名负责导办台工作,对其进行业务培训,熟悉中心各窗口业务,要求导办员主动靠前服务,时常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及时了解各窗口业务的变更情况,中心正式工作人员做好及时补岗工作。
(3)整改情况(已完成):打造社区便民15分钟服务圈,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中心一楼无障碍代办点安排专人值班,负责对不方便上楼的群众提供帮扶、代办。
(4)整改情况(未完成):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办公场所已建设,叫号系统已并入智能化建设,现已发布招标,届时将实现一机取号、分窗办理。
(5)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国网福建电力开展业扩报装接电专项治理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加强员工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主动顺应客户关注、社会关切的问题,进一步简化流程,满足客户对差异服务、精准服务和综合服务的需求;二是建立跟踪机制,征求客户意愿,实行邮寄、自取、送达等多样化服务。在款项到帐后,第一时间到税务部门开具发票,主动联系客户,限时送达;三是与开发建设单位沟通,在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完成规划总平图、红线图等审批后,建设单位组织主体工程设计前,与建设单位协商小区供电的初步方案和供配电设施管线、站房布置等方案。
2.4窗口排队等待时间长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实行窗口动态调整机制,在统一认定期间增加窗口增加工作人员;二是前期提前告知,进行人员分流,避免排长队。
(2)整改情况(已完成):县人社局与农信社协议:一是由农信社多提供制卡机及相关配套;二是在旺季时增派人员支援制卡窗口工作;三是实现立等可取。
(3)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实行窗口动态调整机制,在人流量集中的高峰期,增加窗口增加办理人员;二是引导使用自助机自助办理,提高效率。
2.5“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事项不落实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行政服务中心出台《关于落实“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邮寄方式的通知》(仙政管[2018] 22号),要求各单位多渠道宣传并告知办事群众有支持邮寄的方式,让群众自行选择,变“少跑腿”为“不跑腿”,同时行政服务中心已与邮政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提供邮寄配套服务;二是县住建局等22个单位已更新服务指南和网上办事大厅信息,业务受理时告知群众支持邮寄服务,给办事群众提供可选择性,严格落实“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机制”;三是8月21日,县行政服务中心再次联合审改办,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梳理第四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仙政管〔2018〕52号),要求各单位再次清理,提升事项占比。
3.针对“作为欠担当”问题
3.1投资环境有待优化方面
(1)整改情况(长期坚持):一是8月7日至10日,县行政服务中心派一名干部赴市中心学习投资项目“一窗受理”工作机制,对接相关业务;8月23日,县行政服务中心召开并联审批一窗受理工作布置会议,解读五类并联审批文件,明确县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水务局、交通局等部门各个审批阶段的牵头责任,及相应职责;二是8月31日出台《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建立会商联审机制的通知》(仙政管[2018] 58号),明确指出今后项目报批中存在的问题,由中心提供平台支撑,投资项目综合窗口牵头开展会商联审工作。
(2)整改情况(长期坚持):用林、用地报批涉及多次转报,属于审批权限问题,县级主管部门部分事项在受理初审后,需转报市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在审批过程中,林业局、国土局需严格按报批程序审核林地报批材料,并按规定工作日及时完成。林业局、国土局将继续做好用林、用地审批服务,及时与项目业主加强业务沟通指导,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提高项目用林、用地审批效率。
(3)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该工程第一、二标段在未取得图纸审查合格意见书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施工,至图审完成时,部分甚至已封顶。根据省住建设《关于实施“双随机”监管机制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通知》(闽建[2015]10号)文件精神,上述建筑因未取得图纸审查合格意见书,无法给予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无法提前介入监督。二是第一、二标段取得图纸审查合格意见书后,县住建局及时分别于2017年4月24日和2017年11月18日给予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此前该项目已施工至主体结构、有的甚至已封顶。根据省质安总站《关于规范先施工后报监项目工程质量处理的通知》(闽建质安监总函[2017]57号)规定,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已施工工程地基基础安全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方可办理后续手续。三是县住建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程序,履行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同时,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加强与项目业主的沟通协调,主动靠前服务,指导项目业主按照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4)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县发改局《关于仙游影城基建项目的批复》(仙发改[2010] 282号)文件精神,仙游影城项目建设单位是仙游县土地储备中心(即县土储为鲤中影院业主)。根据2013年3月23日《仙游县人民政府第二十二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3] 6号)文件精神,同意将仙游影城更名为鲤中电影院,由县电影公司作为鲤中电影院项目业主,县文体广电出版局作为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电影公司在接手该项目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工作,于2013年9月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4年4月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于2015年7月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3.2生搬硬套相关法规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公安部2012年底119号令,对依法应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项目,由消防机构先出具消防审查意见书后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对依法应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的项目,先办理施工许可证后进行消防备案;二是严格落实闽审改办[2018] 6号和闽公消[2018] 30号文件通知精神,将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改为形式审查。
3.3不作为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督查力度,行政服务中心明确一名业务人员专门做电子监察业务,定期对各部门的事项录入情况、办件情况等进行检查、通报,8月份已对县民政局等6个单位15个超时事项进行通报;二是对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3.4慢作为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成立业扩联合服务中心,简化内部流程,加快在途安置房等民生工程进度,提高办电效率;二是客户经理每月开展对送电项目协同部门执行、配合情况评价,评价结果定期通报、三是对出现异常情况的根据项目的紧迫性等客户经理实施红色、黄色、蓝色分级预警机制,由分管领导亲自挂点协调,安置房电力配套工程列为重点项目在每周领导班子会议上汇报跟踪;四是通过公司内部加强客户侧回访,按周组织对流程超长项目的客户进行回访;五是建立客户经理考核机制,按照绩效管理办法进行奖惩。
(2)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该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延缓的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提供材料不全(如用地批准书过期等);二是教育全体窗口人员,进一步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限办事,主动指导和帮助服务对象,按规定提交材料、及时补件更正,以免发生延缓现象;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整改情况(长期坚持):一是县住建局按照县政府办印发《仙游县安置房建设与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主动配合县国土局,联合县效能办、“两办”督查室,进一步督促各管委会等安置房建设单位加快安置房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安置房产权证申办,建立安置房办证考评机制,促进安置房建设、回迁和办证;二是7月25日,县委常委、副县长召集住建局、规划局等有关单位,研究协调解决安置房遗留问题。
(4)整改情况(已完成):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卡制补发卡工作,更大程度满足群众需求,根据《关于全面推行乡镇街道莆田农商银行营业网点制补发社会保障卡的通知》(莆人社文[2018] 316号)文件要求,自2018年9月20日起,我市全面推行由莆田农商银行(仙游信用社)乡镇(街道)营业网点直接受理、办理制补发卡业务。我县18个乡镇农村信用社均为首批网点,已开始受理、办理制发社会保障卡和制补发卡,实现立等可取。
3.5乱作为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人社局明确受理窗口只专门做社保卡激活业务,减少办理时间;二是其他相关银行业务告知群众可到就近网点办理,严禁搭车办理。
4.针对“信息不共享”问题
4.1互联网+停留在概念上方面
(1)整改情况(长期坚持):加强与上级部门反映存在问题,提升运行响应速度,督促窗口人员加强管理网上办事大厅,实时响应在线申报,提升体验度。
(2)整改情况(长期坚持):一是中心牵头开展“共享需求调研”、“电子证照数据完善”、“审批事项分类”等工作,积极主动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对接,促进解决信息不共享的问题,窗口单位添置高拍仪,推行电子证照应用,全县有26个部门实施存量证照电子化工作,增加可网上办理事项;二是加强宣传力度,在服务指南中增加网上办事大厅二维码链接,制作易拉宝或者海报,告知、引导办事群众网上申请办理。
(3)整改情况(长期坚持):一是县行政服务中心出台《关于落实“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邮寄方式的通知》(仙政管[2018] 22号),要求各单位多渠道宣传并告知办事群众有支持邮寄的方式,让群众自行选择,变“少跑腿”为“不跑腿”,同时行政服务中心与邮政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提供邮寄配套服务;二是数字办负责及时对接上级推进“电子证照”工作;三是各职能单位负责梳理各审批事项办理人员信息,及时将各个环节办理人员录入到审批系统中;四是督促窗口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实时响应在线申报。
4.2互通互联无法实现方面
(1)整改情况(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反映存在问题,提升运行响应速度,提升体验度;二是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进行系统改造,实现信息互通。
(2)整改情况(长期坚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进行系统改造,实现信息互通。
4.3电子证照转换难方面
(1)整改情况(长期坚持):电子证照系统由市数字办负责建设管理,系统的全面应用需要对网上审批系统进行相应的升级改造,目前已在应用并完善中。县数字办主要负责电子证照系统应用推进工作及协助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工作。下一步将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向市数字办反馈,并请求授权一定的权限。
4.4多证合一有待深化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发挥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定期会商、研究和协调解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探索建立通报制度、考核奖惩办法,不定期对“福建省工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归集数据进行统计,对进度慢、数据量少的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各部门要按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遵循“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登录协同监管平台录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联合惩戒信息、小微企业扶持信息等五项内容,避免产生监管漏洞。
5.针对“态度不诚恳”问题
5.1服务态度差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规划局对窗口人员进行教育谈话,加强宣传,对办事群众进行耐心指导、解释所需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提升工作服务态度,让办事群众满意。
二是县人社局:1.对在服务群众过程中态度不好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2.制卡服务窗口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并以此为戒要求所有人社服务窗口时刻端正服务态度。
三是县国土局:1.加强对叫号机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排查结局;2.严格落实叫号制度;进一步加强服务态度、文明用语、规范受理等教育培训工作,培育窗口工作人员的整体素养,切实推动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3.对窗口存在服务态度差相关工作人员8月底前通报批评。
四是县行政服务中心对相关窗口人员进行通报。
5.2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公安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问责;二是住建局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按照效能问责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三是鲤城街道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教育;四是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5.3脸难看、事难办仍存在方面
(1)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国土局选聘4名大学生充实到窗口,组织学习《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等相关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服务能力;二是8月19日,县国土局加强服务态度、文明用语、规范受理等教育培训工作,培育窗口工作人员的整体素养,切实推动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三是结合明查暗访、效能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对窗口服务工作的督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四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五)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审改办仅配备1名干部,且兼任县编办办公室负责人,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力度明显不足。
部分未完成情况说明:机构冻结
整改措施:提请县委编委会研究增加审改办专职编制。
完成时限:2019年3月
2、部分单位对改革有畏难情绪,不敢动真碰硬在体制上进行革新,仍未对内部审批事项进行职能整合,未设置行政审批股。
部分未完成情况说明:机构冻结
整改措施:在机构改革启动后,由审改办牵头提交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在新组建的职能部门中,单设审批股统一负责行政审批和推进转变职能工作。
完成时限:2019年3月
3、国土局、人社局有11个窗口、公安局有6个窗口、医保局有9个窗口办理不同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落实不到位。国税和地税未能实行税务登记“一窗受理”。县国土局不动产中心与县住建局房管中心未整合,且设置多个窗口。
部分未完成情况说明:机构冻结
整改措施:一是在机构改革启动时,县国土局和住建局将整合方案提请研究;二是税务局申请设立分中心,统一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
完成时限:2019年3月
4、行政服务中心股室没有设置专门的督查机构,公共资源交易股“一分为五”,人员没有整合,各自为政,缺乏统筹工作意识。
部分未完成情况说明:机构冻结
整改措施:待机构改革启动时,报县委编办审批。
完成时限:2019年3月
5、一些单位的部分审批事项没有进驻中心及分中心,也不申请设立分中心纳入标准化管理。
部分未完成情况说明:税务局职能未整合完成,人社局大楼未建完。
整改措施:县税务局在机构整合完成后,人社局在2018年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成后,申请设立分中心,涉企涉民项目实行多点办理。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6、交通一卡通、社保卡新增业务在乡镇,补卡业务却在中心,相似业务却在不同地方办理。
部分未完成情况说明:乡镇收费方式未配完善
整改措施:交通一卡通完善乡镇办件收费流程,将于12月底前,针对条件成熟的乡镇,采用非现金收费方式,先行下放充值业务。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7、教育局民办幼儿园监督管理未纳入“双随机一公示”范围,仍有16家民办幼儿园未办理许可证和民非组织登记证,存在安全隐患。
部分未完成情况说明:未全部取缔整治完成。
整改措施:联合公安局、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于9月30日前对无证民办幼儿园进行整治取缔工作。
完成时限:2018年9月
8、审批后监管不到位,存在严批宽管,大部分农村个人建房审批后,基本没有按照县政府统一提供的房屋套图进行建设。
部分未完成情况说明:未按照县政府统一提供的房屋套图进行建设。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批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仙政文[2015] 94号)文件精神,由乡镇(街道)治违办牵头负责农村个人建房批后监管具体工作,实行“四到场”管理,农村个人建房批后监管责任追究参照《仙游县2014年“两违”整治工作考评方案》(仙委办[2014] 34号)规定标准予以问责;二是对出现“少批多占”“移位建设”“超层数、超层高”三种不同情形进行分解追究。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死亡丧葬补助金方面。
部分未完成情况说明:尚有部分死亡到龄未领取丧葬补助金。
整改措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将名单整理并提供给各乡镇(街道),请各乡镇(街道)督促各村(社区)经办人员及时通知法定受益人办理手续。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方面。
部分未完成情况说明:尚有部分人员未缴纳参保费用。
整改措施:加大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落实补漏补缴。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并联审批机制未落实:县政府和行政服务中心虽出台了建立“1+5+N”并联审批机制管理办法和五类项目并联审批方案,但县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水务局、交通局等5个部门均未履行牵头落实职责,行政服务中心也未召集过一次协调会,至今没有办理过一项并联审批业务。
部分未完成情况说明:并联审批业务未办件。
整改措施:积极跟踪县交通局木兰大道项目情况,开展并联审批。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12、用林、用地报批涉及多次转报,转发文以及公告、公示等程序,耗时长且属于内部审批,林业局、国土局没有牵头落实并联审批机制,影响项目审批速度。
部分未完成情况说明:用林、用地报批涉及多次转报,属于审批权限问题,需转报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审批。
整改措施:继续做好用林、用地审批服务,及时与项目业主加强业务沟通指导,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提高项目用林、用地审批效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事项主要集中在备案事项,目前全县共有118项,实际已在网上办理共有13项,占比仅11%。
部分未完成情况说明:全程网上办理需相关技术平台及设备配套。
整改措施:一是县行政服务中心、数字办积极主动与市级部门对接,促进解决信息不共享的问题,推行电子证照应用,增加可网上办理事项;二是加强宣传力度,在服务指南中增加网上办事大厅二维码链接,制作易拉宝或者海报,告知、引导办事群众网上申请办理。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木材检测中心具有垄断性质的“红顶”中介。
未完成情况说明:未有新的中介组织报名。
整改措施:县林业局将网上公开邀请有资质的木材检测单位入驻我县开展木材检测业务,打破业务垄断的局面。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保证金收、退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
未完成情况说明:已请示县政府,但未研究批复。
整改措施:一是与国土资源局进行沟通将原来设立在行政服务中心的账户,改成设立在国土资源局名下,中心可以减少4个账户。二是请示县政府,待县政府批复后进行进行销号。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16、国土交易中商业用地拍卖目前还是采用到国土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每报名一家都要求中心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到账后才予以报名),容易泄密。
未完成情况说明:已请示县政府,但未研究批复。
整改措施:将原来设立在行政服务中心的保证金账户,改成设立在国土资源局名下,减少中间环节,杜绝泄密。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17、叫号机设置不科学,没法全中心“一机取号,分窗口办理”叫号机设置不科学,没有一是使用叫号机的单位少。
未完成情况说明:新办公场所正在建设,竣工后一并完善。
整改措施: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办公场所已建设,叫号系统已并入智能化建设,现已发布招标,届时将实现一机取号、分窗办理。
完成时限:2019年5月
18、关于安置回迁房办证方面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安置房回迁办证涉及多方面原因及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县住建局按照县政府办印发《仙游县安置房建设与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主动配合县国土局,联合县效能办、“两办”督查室,进一步督促各管委会等安置房建设单位加快安置房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安置房产权证申办,建立安置房办证考评机制,促进安置房建设、回迁和办证;二是7月25日,县委常委、副县长召集住建局、规划局等有关单位,研究协调解决安置房遗留问题。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寄予厚望的互联网+,概念多于操作,系统开发不少,功能发挥不足。
未完成情况说明:网上审批系统为上级统一建设。
整改措施:加强与上级部门反映存在问题,提升运行响应速度,督促窗口人员加强管理网上办事大厅,实时响应在线申报,提升体验度。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0、纵向管理方面有三套系统: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莆田市网上审批系统、莆田市基层政务服务系统,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以外网为载体提供服务,数据转入莆田市网上审批系统进行业务办理,莆田市基层政务服务系统与以上两个系统相互独立,没有实现信息互通。
未完成情况说明:系统为上级统一建设,我县无开发权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反映存在问题,提升运行响应速度,提升体验度;二是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进行系统改造,实现信息互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1、横向管理方面:公安、国税、地税、市管、人社、国土、房管、住建、消防、林业、交通、教育等部门业务均使用部门自主开发的电子业务系统开展工作,由于搭建网络平台不同、数据接口标准不一致,教育局实时二次录入,国税、地税、市管、人社、国土、住建、交通每月数据导入一次,只能实现对外发布办件信息。
未完成情况说明:系统为上级统一建设,我县无开发权限。
整改措施: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进行系统改造,实现信息互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2、电子证照工作主要由市里主导,县各部门基本完成存量证照转换为电子证照工作,但仅能供于自己单位查询,不能调阅其他单位的证照,连县数字办也无法看到后台。
未完成情况说明:电子证照平台为上级统一建设,我县无开发权限。
整改措施:电子证照系统由市数字办负责建设管理,系统的全面应用需要对网上审批系统进行相应的升级改造,目前已在应用并完善中。县数字办主要负责电子证照系统应用推进工作及协助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工作。下一步将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向市数字办反馈,并请求授权一定的权限。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8588131;通信地址:仙游县工艺博览城5号楼三层,邮政编码:351200;电子邮箱xy8588131@163.com。
中共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
中共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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