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政文〔2017〕91号
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健全重点项目前期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重点项目审批服务提速增效,优化我县投资发展软环境,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文化兴的新仙游,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2016】17号文),结合本县实际,现就加强优化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对全县所有重点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分类梳理,按照项目行业类别逐一细化分解,分区域层层压实,分部门层层抓实,分责任层层落实,确保每个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展有跟踪、有协调、有服务、有落实、有考评。
二、服务原则
1.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实行“简化手续、压缩时限、优化流程、并联审批、容缺预审、信息共享、会商协调”措施,加快推进审批进度。
2.项目业主一次性申报审批材料,各审批部门分阶段同步进行审批,形成“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作”的审批服务模式。
三、办理环节及时限
1.县重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对项目业主进行报批进度跟踪与指导,并根据重点项目具体需求,及时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发改、规划、国土、林业、水务、环保、住建、消防等行政审批部门从产业政策、规划选址、用地用林、环境评价、人防建设、消防设计等环节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并在各阶段按照本意见规定的方式和时限进行审批,具体审批事项及时限:
发改局: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招标事项核准、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并联审查1个工作日,不含可研和初设审查论证)。
规划局:规划条件函(7个工作日)、规划红线图及选址意见书(并联审查1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规划总平面图审定(并联审查5个工作日,不含前期技术审查时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个工作日,不含前期技术审查时间)、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10个工作日)。
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书(4个工作日)、项目供地手续(5个工作日)、建设用地批准书(1个工作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10个工作日)、测绘备案(5个工作日)。
环保局:环评审批报告书(16个工作日)、报告表(7个工作日)、登记表(即办)、环保设施竣工验收(9个工作日)。
住建局: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防护专项审核告知书(2个工作日)、人防批复(3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4个工作日)、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即办)、城市施工临时排水许可(3个工作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个工作日)、人防验收(3个工作日)、竣工备案(2个工作日)。
林业局:占用征收林地审批(7个工作日)。
消防大队:消防设计审核(12个工作日)、消防专项验收(10个工作日)。
地税局: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及土地使用税(1个工作日)、缴纳房产契税(即办)。
水务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5个工作日)
农业局:非跨设县区行政区域海域使用的审查、审核(12个工作日)
四、主要措施
(一)开辟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全面落实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开辟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按照“优先办理、特事特办、专人对接”的基本要求,简化手续,从快办理。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受理,相关职能部门可先予受理和审查,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所缺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以及逾期处理办法,达到边审批,边补充要件同时进行,提高效率。
(二)实行“一口受理”工作机制。依托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投资项目综合窗口,指定专人负责重点项目收件、导办、转办和代办等工作。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对重点项目审批各个环节所需的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分类别进行梳理汇总,提供服务指南,一次性全部告知业主,以利于报件准备。投资项目综合窗口在收到项目业主提交的项目审批或核准申报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将项目申报材料分送相关审查审批窗口。涉及跨2个层级的审查审批事项(如初审、预审、审核转报等),由县级相关审查审批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审批或核准材料分送系统内相关层级的部门办理。各相关审批窗口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须于当日正式受理并出具《受理承诺单》,各审批窗口应按照重点项目审批流程图(详见附件),同步办理各自的审查审批事项,在承诺时限内按期作出审查审批决定,及时记录投资项目审批进展情况。
(三)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县审改办要按照我省“五个规范、四个统一”及纵向清单要求,严格监管各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否超出省定标准,进一步清理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减轻业主负担。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水工程建设流域综合规划审查、水工程建设防洪规划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以及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等8个不再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事项重新进行流程优化。各单位要逐项清理本部门所有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对一般性审批服务事项,应全部转为当日即办事项,实行“一审一核”直接办结。同时进一步对未能即办的事项进行优化调整,承诺事项的办事环节必须控制在4个环节以内。
(四)开展联合审批服务。对需协调解决跨部门联审的相关问题,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召开联审会议,各相关责任部门在联审时提出审核审批意见,形成联审意见,并依法依规、限时办结有关审批办证手续。缺席联审会议的单位,视为行政默认,事后按会议意见补办手续,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联席会议不能议定的事项,需及时提请县挂钩领导研究解决。对需组织现场踏勘的项目,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环保、水利、林业、文广、地震等相关责任单位,在受理后统一组织联合踏勘,缺席联合踏勘的,视为行政默认,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五)实行“周协调”机制。县重点办负责将审批事项纳入重点项目协调“一周一报、一周一查”的上下联动工作范畴,各项目责任单位对需要协调解决的审批事项,每周三前报送县重点办;县效能办、重点办每周组织一次督查,查摆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含审批事项),其中,涉及审批问题由县重点办当天将问题分解至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协调。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建立重点项目前期审批进度跟踪台账,将审批方面需协调的问题在2个工作日内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并将结果反馈县重点办。对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报送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将问题分解到涉及该审批事项的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时抄送分管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的县处级领导),由分管领导2个工作日内推动解决,并将协调结果反馈县政府办。若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及时上报县政府研究解决。
(六)规范审批服务工作。由县审改办牵头,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法制办参与,进一步梳理重点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及其申请材料清单,实现各审批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设定依据、审批条件、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审批流程和操作方法等的标准化。
(七)推进网上审批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水平,拓展网上受理和信息共享等功能,积极构建跨行政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网络数据交换平台。
(八)强化效能督查。县效能办、重点办、行政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各责任主体负责的重点项目审批服务情况、县领导项目调度会议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等开展督查,每月通报县直部门重点项目审批服务情况;县监察局、效能办要加强效能督查,对落实再造审批流程不到位、敷衍了事、推诿扯皮、顶着不办的,严肃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建设单位肢解项目规避审批手续的,要严肃追究建设部门和当事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1.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2.工业项目审批流程图
3.经营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仙游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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