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关于
开展“党员示范岗”争创活动的通知
县行政服务中心各进驻窗口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中心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展示良好的党员形象,加强推进仙游县政务服务工作,经中心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为扎实有效地开展这一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足岗位,争当先锋”为主题,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吸引力,用“党员示范岗”的创建来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仙游县政务服务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员示范岗”的设立、考核、表彰,在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打造党员队伍建设新品牌,实现三个提高:
(一)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使党员队伍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牢固树立讲原则、讲纪律、讲团结、讲大局、讲奉献的组织观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魅力。
(二)提高党员干部的科学管理能力。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促使党员干部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廉洁自律,富有创新精神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能自觉运用现代政治理论知识指导实际工作,引领干部加强学习,努力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及服务意识,促使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密切党群及干群关系,使党员先进性在岗位上得到充分体现。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标准。“党员示范岗”总的要求是群众公认、实绩突出、作用明显。要树立“四种形象”:一是树立开拓进取、创新发展的“领跑形象”;二是树立立足岗位、扎实工作的“敬业形象”;三是树立心系百姓、服务群众的“奉献形象”;四是树立严格自律、勤政廉政的“公仆形象”;“党员示范岗”必须突出先进性和示范性,符合下列标准:
1.热爱本职,责任心强,工作业绩突出。
2.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具有较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
3.依法行政,秉公办事。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不良行为记录。
5.脚踏实地,办事高效,深受群众和领导好评。
6.举止端庄,文明礼貌,服务热情周到。
(二)设置岗位。党员示范岗设集体示范岗,集体示范岗内的人员必须有共产党员。“党员示范岗”由仙游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确认树立,将“党员示范岗”标牌置于窗口显著位置。
(三)动态管理。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委每季度对党员示范岗内党员进行一次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符合党员示范岗标准的及时进行调整。党员示范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立即撤销称号,收回挂牌:一是岗位出现了重大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和机关制度的人和事;二是在管理和服务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三是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良现象和事件;四是其它严重影响“党员示范岗”形象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原则,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于进一步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增强勤政为民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严格标准。此次活动要严密组织,严肃纪律,严格监督。
(三)务求实效。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党员示范岗”创建工作要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从工作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采取得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地工作,取得“命名一个岗,树起一面旗,表彰一个岗,带动一大片”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员示范岗”考评标准
中共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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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印发 |
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员示范岗”考评表
采取量化评分制,标准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分为工作纪律、业务管理、内务管理、信息报道四个方面。分项扣分,标准分扣完为止。首次考评时间从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
受评窗口: 评比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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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评 分 细 则 |
评分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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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纪律(30分) |
窗口人员服务年限不满2周年更换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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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打瞌睡、吃零食等,经发现每人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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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未佩戴工作证,未摆放岗位桌牌的,经发现每人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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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织会议迟到或早退的每人次扣1分;缺席的每人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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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或早退的每人次扣1分;旷工半天的每人次扣5分;旷工半天以上的每人次扣10分。本项考勤扣分=本项考勤总扣分÷窗口考勤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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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效能(10分) |
被通报批评、约谈、诫勉教育的扣5分,被效能告诫或更为严重的党政纪处分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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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后查实的每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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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系统超时办结的每件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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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质量 (30分) |
窗口人均办件量(办件总量÷窗口考勤人数)前3名的分别加5分、4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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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件检查存在超时办结的每件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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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办结率前3名的分别加5分、4分、3分;提供延时服务累计满30次的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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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得分=非常满意率得分-主动评价率扣分(其中:1.非常满意率第一名得5分满分,每低一名扣0.1分;2.主动评价率要求达到80%,每低1%扣0.1分)出现差评的窗口直接不予入围评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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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宗整理不规范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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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办结或不予许可而没有落实否定报备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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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没有全部进驻中心(含分中心)办理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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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事服务指南都没有印制的扣5分,只印制部分事项服务指南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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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或审批系统发现兜底性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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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窗口无否决权”制度不到位的或没有执行一次性告知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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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管理 (10分) |
没及时全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扣2分,经再次通知仍没全转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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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没及时缴纳的扣2分,经再次通知仍没缴纳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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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没有参加支部组织的活动或会议的每人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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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互评(10分) |
每个窗口单位发1张互评表,选填满意的3个窗口单位,得票数前3名的分别加10分、8分、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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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道(10分) |
每个窗口每季度信息报道上报中心办公室1篇,得5分,增加1篇加1分。信息被中心采用的每篇加2分,信息被中央、省、市、县(报刊、杂志、电视台、网站)刊登报道的每篇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单篇被多部门报道的按最高加分计(不累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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