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闽民保〔2013〕551号)、《关于进一步增强低保制度惠民实效六项措施的通知》(闽民保〔2017〕281号)、莆田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的通知》(莆民〔2017〕196号)和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仙政办〔2019〕24号)等文件精神,对街道各社区村城乡低保实行动态管理,经研究审定2023年1月份城乡低保对象金额调整如下:
一、注销情况
2022年12月31日注销农村低保2户3人,月减保障金1720元(80周岁以上人员0人)2022年12月31日注销城乡低保边缘户13户27人;2023年1月份注销农村低保1户1人(其中80周岁以上0人),月减保障金820元,从2023年1月-2023年12继续享受延保政策,2024年1月起注销。
二、新增情况
2023年1月新增农村低保2户3人,月发低保金2460元 ;(80周岁高龄补贴0人)(从1月1日起执行);城市低保3户5人,月发低保金3350元(80周岁高龄补贴0人)(从1月1日起执行);特困分散供养对象1户1人,月发保障金1250元(从1月1日起执行);城乡低保边缘户2户6人。
三、低保金发放情况
农村低保共244户492人,发放低保金304140元(其中80周岁以上19人);城市低保共112户170人,发放低保金126610元(其中80周岁以上4人);特困供养共99户100人,发放特困金204234元(其中80周岁以上老人0人)。
各社区村要对新增和调整对象的低保信息在村级公开栏进行长期的公开公示,将注销和延保渐退的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告知当事人,并进行公示。
附件:1.2023年1月份鲤城街道农村低保注销花名册
2.2023年1月份鲤城街道城乡低保边缘户注销花名册
3.2023年1月份鲤城街道农村低保延保渐退花名册
4.2023年1月份鲤城街道农村低保新增花名册
5.2023年1月份鲤城街道城市低保新增花名册
6.2023年1月份鲤城街道特困供养新增花名册
7.2023年1月份鲤城街道城乡低保边缘户新增花名册
8.2023年1月份鲤城街道低保(含特困供养)资金发放统计表
仙游县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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