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2023年我县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拟于今年第三季度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凡在我县直接从事生产建设、科学研究、安全生产和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和闽人发[2004]145号等文件规定的条件,均可申报评审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符合闽人发[2008]70号和莆市职改[2008]82号文件规定的在莆工作的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二、任职年限计算
申报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截止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评审应报送的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复印件无效。本表内各项目内容应如实并完整填写。表中“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一栏,考核单位对申报者应作全面、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明确任期内每一年度的考核等次结果和近几年度(按条件规定年限)任期综合测评结果。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内除写明推荐意见外,还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二)《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15份(一律用A3纸),其中,工作业绩(含专业技术代表作或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同时,本表应加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印章并提供电子版。
(三)参加工作以来所有学历、学位证书,第二学历学位更改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或聘任合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需提供最近工资审批表,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需提供不少于1年的社保缴费凭证,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四)任现职以来近1个年度以上《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五)任现职以来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有效凭证《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38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
(六)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奖励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七)业务自传一式3份(1500字左右)。
(八)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份。
四、报送材料地点和时间
(一)地点:仙游县行政中心主楼1305室
(二)时间:2024年5月1日—6月1日
(三)联系人:黄安庶,电话:0594-8292450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种复印件在右上角要写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将申报人的《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不少于7天,
(三)曾被否认的再次申报者,应补充新的业绩材料和论文材料,方能申报。2022年评审中论文被鉴定为“抄袭”及弄虚作假的申报者,须于当年申报的两年后再行申报,未满两年者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任现职期间内未达到继续教育学时(或学分)要求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材料一经上报,不得替换或取消。
(六)根据《关于重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确认工作的通知》(莆人社办[2022]1号)文件精神,所学专业与所从事工作不一致,需通过参加评审或考试取得职称。参加评审,须通过接受相应层次继续教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结业证明后,可视同具备规定学历(系列专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报送材料目录清单
仙游县工程技术经济 仙游县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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