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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仙游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7-23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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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4号)和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3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5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2866.91万元,其中2566.91万元用于第一、二、三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补助(重点支持第二批),300万元用于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补助(大济镇)。

  按照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委振兴办〔2024〕4号)文件要求,县级根据创建基础、创建成效给予每个示范村创建对象400-1200万元补助,其中原乡村振兴试点村、实绩突出村在本轮示范创建工作中分别给予每个村不超过400万元、800万元补助。

  根据各相关乡镇项目申报情况,示范村创建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第二批示范村创建对象,按照总补助资金20%(第一批)、60%(第二批)、20%(第三批)(约)分配比例进行分解,具体资金分配方案如下:

  一、示范镇创建对象

  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补助(大济镇),补助资金300万元。

  二、第一批示范村创建对象

  第一批示范村创建按总补助资金占比的20%(约)进行分配,计526.91万元。其中:钟山镇朗桥村、游洋镇天马村、龙华镇金溪村、度尾镇洋坂村、大济镇溪口村、社硎乡田利村、石苍乡济川村每个村补助65万元,榜头镇光埔村补助71.91万元(4个实绩突出村中乡村振兴成效明显)。

  三、第二批示范村创建对象(重点支持)

  第二批示范村创建按总补助资金占比的60%(约)进行分配,计1620万元。其中:书峰乡兰石村、游洋镇兴山村、鲤南镇象林村、西苑乡前溪村、郊尾镇长安村、度尾镇圣山村、西苑乡西墘村、菜溪乡象星村、钟山镇南兴村每个村补助180万元。

  四、第三批示范村创建对象 

  第三批示范村创建按总补助资金占比的20%(约)进行分配,计420万元。其中:大济镇乌石村、郊尾镇伍狮村、西苑乡凤山村、石苍乡潭头村、菜溪乡溪边村、度尾镇中岳村、钟山镇梅洋村每个村补助60万元。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各有关乡镇、各有关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创建对象,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项目策划、实施等工作。同时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完成项目验收、结算,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项目结余资金及时上交县财政。

  资金来源:234.12万元(闽财农指〔2025〕33号),2632.79万元(闽财农指〔2025〕34号),合计2866.91万元。

  附件:1.2025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分解方案

      2.仙游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仙委振兴办〔2024〕8号)

  

  中共仙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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