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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稳岗返还政策内容: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资金用途规定:稳岗返还资金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包括原材料采购、设备购置、技术研发、营销推广、物流运输、场地租赁等。
三、裁员率计算公式。2024年度裁员率=(年初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年末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年初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00%。(裁员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友情提醒!!!按文件要求,2025年稳岗返还需企业确认后才可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因系统原因暂无法通过线上渠道确认,可通过线下经办窗口确认(需填写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仙游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A14窗口或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2025年12月31日前未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稳岗返还。
收件信息如下:
收件人名称: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A14窗口
电话:0594-6736977/6762996
地址:莆田市仙游县清源东路2号仙游县政务服务中心A14窗口
附件1:稳岗返还线下确认单
仙游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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