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审改办〔2019〕6号
仙游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县直各相关部门:
按照《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文件和莆田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精神,经梳理,县级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计65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除目录公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外,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各有关部门要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要制定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建立惩戒和淘汰机制,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仙游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65项)
仙游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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