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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生活保障金宣传材料

来源:县人社局 时间:2019-05-06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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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力参保的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

1、申请条件

 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县(市、区)属及以上城镇集体企业;

 所在单位无力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994年底前经县(市、区)及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办理招工手续,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2、申报材料:

 完整的个人档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份;

《审批表》3份;

 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主管局(经贸局)公示回执。

3、办理流程:

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经贸局)→企业社保→人社局

4、文件依据:

《福建省无力参保的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发放办法》(闽人社文[2010]210

 莆人社文[2016]26号、闽人社文[2015]395

 

、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高龄职工老年生活保障金

1、申请条件:

 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20121231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19421231日前出生);

 曾经与我省国有企业、县级以上城镇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注:必须是正式办理招工(干)手续的人员,提供《招工登记表》或其他劳动人事部门盖章证明其曾招为正式职工的材料)

 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申报材料:

 个人完整的档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审批表》2份;

 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主管局公示回执。             

3、办理流程:

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经贸局)→企业社保→人社局

4、文件依据:

 《福建省解决未参保高龄职工老年生活保障和特殊困难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闽人社文[2013]139号)

 《关于实施闽人社文[2013]139号文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闽人社办[2013]88号)

《审核闽人社文[2013]139号注意事项》(省厅养老处2013.6.13

 莆人社文[2016]26号、闽人社文[2015]395

 

咨询电话:6762663

 

 

 

 

 

 

 

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

          2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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